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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地税局共建精神文明单位公约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展示检察干警和税务执法人员团结奋进、勤政廉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精神风貌,经双方磋商后,制定公约如下: 一、共建双方要加强交流,互相帮助,共同发展进步,以增强双方的紧密联系,从而达到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再现精神文明新风尚。 二、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在检察院干警和税务执法人员中发展同教育、同学习,为培养新时期的“四有”执法人员而共同努力。 三、利用节假日等时间,开展各种教育学习及娱乐联谊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共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在日常生活中,双方要互相学习,互相监督,扬长避短,逐渐从实践中提高各自的综合素质和水平。 xx人民检察院 xx地方税务局 二OOx年x月xx日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