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M课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5235054 上传时间:2020-09-17 格式:PPT 页数:96 大小: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原理M课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民法原理M课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民法原理M课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96页
民法原理M课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96页
民法原理M课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9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法原理M课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原理M课课件(9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法原理,摘 要,一、代理 二、时效 三、地域管辖、证据、财产保全 四、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一、代 理 一起空运纠纷引起对外贸出口代理的法律思考,【案情简介】 2019年7月,某厂(以下称甲厂)接到外商生产服装订单,因其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所以委托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其代理出口,同年7月6日,乙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售货确认书,由外商向乙公司订购12000件服装,其中空运5000件,海运7000件,付款方式为汇款交单。售货确认书双方签字前后,工厂认可了上述售货确认书的内容。,同年8月16日,乙公司与甲厂签订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一份,约定出口服装12000件,暂定价格每件92元,由甲厂负责。制造

2、、质量,按期交货及国内外一切运杂费;乙公司负责配额、租船订舱、办理单证结汇手续。等外商付清货款扣除运费和配额费后,按 1:8.45的汇率折算人民币给付甲厂,并约定如外商在货到港后30天不提货,一切经济责任由甲厂自负。,同年8月24日、9月2日甲厂先后交付服装3960件和8040件,乙公司根据甲厂书面指令分别办理了空运,海运出口,委托银行进行付款交单,并垫付了有关费用,事后,乙公司告知甲厂,外商未付款但提走了空运3960件服装。,对此,甲厂认为,根据售货确认书明确付款交单的付款方式,外商未付款不可能将空运货物提走,只能是因乙公司未执行国际贸易付款交单的结算方式,在未收到外商的货款前就将货物空运运

3、单交给了外商,以致货物无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厂要求乙公司赔偿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判认为,乙公司在代理甲厂出口服装中,与外商签定的售货确认书,对空运货物结算方式明显失职,致使货物被外商提走却未能收到货款,应对甲厂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不服该判决,而上诉至上级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厂与乙公司签定的货物出口代理协议的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应依法确认有效,甲厂明知乙公司与外商签定的售货确认书的具体内容并予以认可,故有关付款交单结算风险应由甲方自负,外商违约造成空运服装货款损失不应由乙公司承担责任。,一、代理的概念、特征1、代理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4、的民事(商事)活动。,2、代理的特征: 代理进行的活动本身必须是法律行为。 代理人的任务就是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民(商)事法律行为。 直接代理 间接代理,代理人进行民(商)事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代理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二、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1、代理权的产生 代理关系的产生可以 由被代理人授权 法律规定 法定代理 一定权力机关指定,2、代理的类型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复代理,3、代理权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几种情况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原因 三、代理权的滥用、无权代理和表 见代理 1、代理权的滥用 定义:指代理人利用享有的代理权的方便

5、条件去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滥用代理权的几种情况: 为自己代理 为双方代理 恶意代理 违法代理,2、无权代理: 定义:指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而进行的代理活动。 无权代理的几种情况: 没有合法的授权行为 代理行为超越了授权范围(见案例) 代理权已经终止后的行为,根据第三人对行为人无权代理的情况是否知情,将无权代理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狭义无权代理(有些情况可特殊处理) 被代理人的追认和拒绝权(案例) 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 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责任,第二种:表见代理 概念和意义 构成要件 法律后果,越权代理引起的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市农机具制造厂采购员单某受单位的委托,去外地推销产品和

6、催要货款。在此期间,单某认识了某日用化学厂的采购员司某,经其介绍,单某用本厂的空白合同书与胜利服装厂签订了购买皮夹克的合同。,合同规定:胜利服装厂售给农机具制造厂皮夹克100件;每件单价200元,总金额20000元;交货日期为2019年10月;农机具制造厂派人到胜利服装厂验收,货到付款。单某回厂后,未向厂领导汇报订约之事,只把皮夹克的样品让副厂长看看,并征求其意见,是否购买一些作为福利用品使用。副厂长当即表示拒绝。,于是,单某便去某商店和某服装店推销,均未推销出去。在这种情况下,单某将合同书交给日用化工厂司某,委托其将合同书退给胜利服装厂,解除合同,司某未退,将合同书压下。2019年10月,胜

7、利服装厂一次性把200件皮夹克发到某车站,当委托银行承付结算时,农机具制造厂以未签合同为由,拒收货物。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胜利服装厂以农机具制造厂不履行合同为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胜利服装厂)与被告(农机具制造厂)签订的购买皮夹克合同,纯系单某超越代理权所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被告单位不负法律责任。由于单某背着厂方,擅自与原告单位签订合同,应追究其个人责任。原告在签订合同中,未对单某的身份、证件和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查,尤其发货前未曾和被告联系,盲目发货,亦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为此,法院判决如下: (1)双方签订的购买皮夹克合同无效,法律不予保

8、护; (2)单某负责赔偿皮夹克到站后至2019年4月4日判决之日前的货物暂存费、变更到站费; (3)原告单位发往某车站的皮夹克自行处理。,一审判决后,原告以一审判决与事实不符为由,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判决正确,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因此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下达后,原告、被告和单某均表示服判。,违法代理销售汽车责任案【案情简介】 某市五金交电公司(以下简称交电公司)于1993年初购进5 辆进口日产牌汽车,准备转卖渔利。但其经营范围中无权经营汽车业务,故不能公开销售汽车,便于1993年2月,委托某市汽车贸易公司帮助联系销售汽车业

9、务,并与该汽车贸易公司订了口头委托协议。,口头协议主要内容是:因我公司无经营汽车业务权,故委托某市汽车贸易公司为代理人,每售出一辆汽车,代理人某市汽车贸易公司可得手续费2000元。,1994年1月,由某市汽车贸易公司代理,交电公司与某市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购销三辆日产牌面包车的买卖合同,共计30万元。,合同签订后,出租汽车公司预付款15万元。1994年2月4日,交电公司给出租汽车公司送货时,途中被当地工商局扣押。出租汽车公司一直未见货到,经询问得知被扣,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交电公司返还购车预付款15万元。,出租汽车公司认为:交电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汽车,应承担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交电公

10、司代理人没说明被告无权经营汽车业务。交电公司自己更未曾说明,只是汽车被扣后,经了解才得知其超越经营范围。,交电公司辩称:本公司虽无经营汽车的权利,但代理人有权经营汽车业务,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标的被扣押,不能退还15万预付款。 请问:法院判案的结论是什么?,“默认”代理承担法律责任案【案情简介】 金某是一家家电公司的经理。前不久,曾与他做过生意的朱某以金某的名义与李某签订了一份3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金某知道后,对朱某有无代理权未表示异议。他私自认为,现在空调价格呈涨势,但将来也可能跌价。价涨了,自己跟着受益;价跌了,损失自然由朱某负担。,事实果如金某所料,空调价格不久即大幅下跌。朱某见无利可图

11、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致使李某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事后,李某找到金某要其承担违约责任,金某则以朱某无代理权为由拒不承担责任。李某无奈,只得通过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结果官司不但打赢了,而且还获得了满意的赔偿金。,越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事后追认纠纷案【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新立贸易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赵某,委托他购买地板革和彩色电视机。不久,赵某用该合同书与顺华地毯厂签订了购买150块地毯的购销合同,货款及运费共计76000元。赵某将签好的合同书交给新立贸易公司后,新立贸易公司未表示异议。,此后,顺华地毯厂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条件发货。新立贸易公司在提货单上盖章,将货提走。在销售过程中,

12、新立贸易公司发现该批地毯并不畅销,便将地毯交赵某处理,同时拒付货款及运费,让地毯厂找赵某要钱。,地毯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新立贸易公司给付货款、运费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新立贸易公司认为,该合同是赵某越权代理签订的,属无效经济合同。且地毯已交赵某处理,原告应向赵某追究责任,本公司对此概不负责。,受理人民法院认为:新立贸易公司虽未授权赵某购买地毯,但赵某签订合同后,新立贸易公司未提出异议,盖章并提货,这是对赵某的代理权的追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法院判决:新立贸易公司付货款及运费76000元,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000元。诉讼费全部由新立贸易公司承担。,四、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1、一般代理原

13、则 通常情况下,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在同第三人订立合同之后,即退居合同之外,代理人对第三人不负个人责任,如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也不承担个人责任。,2、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各国法律或商业习惯也承认某些代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须对被代理人或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 3、主要种类: 保付代理人 运输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二、时 效,两起时效案,【案情简介】 A某向B某购货,因当时没钱,A某给B某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欠B某货款5万元,到2019年5月1日前还清”,并写下了A某的名字及写欠条日期,由于B某业务较忙,以后也就未催要过货款。,诉讼时效案,一晃两年多过去了,2019年10月,B向A催要货款,但A某拒不

14、还款。 B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结果法院认定已过诉讼时效,B某的债权不予保护。,这时正好B某的朋友甲某也欠他人5万元货款,欠条内容是“欠乙某货款5万元整”还有甲某的签名及写欠条日期,甲某听到B某的事情后,也就不想还款了,等到接近三年乙某才来第一次催款,甲某便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还欠款。乙某当即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没过诉讼时效,并判甲某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还清5万元欠款。,担保时效案【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5日,仅有一面之缘的刘某突然找上门来,向某私营企业的钱老板借钱,声称八达公司的吴老板愿意担保。八达公司在全省都有享有极高的知名度,钱老板正愁怎么和吴老板拉上关系,于是,钱老板的担心一扫而光。,当

15、天下午,刘、钱、吴三方就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钱借给刘十万元,由吴的八达公司为其提供一般保证,但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两个月的还款期限很快就到了,刘某却并未还款,而且人也越来越难找。但钱老板却不以为然,心想反正有八达公司担保呢,十万元对八达公司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于是,钱老板仅是电话联系了吴老板,提了提担保的事,也没采取什么法律手段。,转眼又过了半年多,刘某非但没有还钱,连人也彻底地失踪了,钱老板这时才终于着了急,连忙一纸诉状将刘某与八达公司告上了法庭。这时距借钱之日已经整整十个月了。 法院很快便做出了判决。判令刘某还款付息。但让钱老板大为意外的是,判决书竟然免除了八达公司的保证责任。,一

16、、时效的概念及意义 1、概念 时效指法律规定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 包括: 诉讼时效(消灭时效) 取得时效(占有时效),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 1、定义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如不提起诉讼,请求保护他的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一种制度。,2、时效制度的意义 促使权利人及时利用社会财富 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有利于法院审查结案,诉讼时效“中止”案【案情简介】 2019年7月18日,洪某借给朋友邱某3万元钱做生意,当时,邱某出具了借条给洪某,并写明保证两个月内如数归还。同年9月20日,洪某向邱某讨还债款,无果。之后,洪某又多次索要借款,邱某借故躲避。,2019年年底,洪某与他人争吵,一气之下将对方打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因在监狱服刑,所以对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