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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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生法制讲座,一、违纪、违法与犯罪 二、刑事责任年龄 三、共同犯罪 四、罪与非罪 五、常见的几种犯罪,话题一:违纪、违法与犯罪,案例: 19岁周岁学生王某上课时不遵守纪律,嘻嘻哈哈,又说又闹,扰乱课堂秩序。班长上前制止,他不仅不听,反而拿起凳子向班长头部砸去。三种结果: 分析 1、没受伤:从纪律方面看,王某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十分恶劣,应受到纪律处分。 2、轻微伤:从法律角度看王某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轻伤、重伤或死亡:从法律角度看王某违反了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最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死刑。 可见违纪、违法、犯罪只有一步之遥。这就要求

2、我们青少年应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修养,遵守纪律,养成好习惯,做一名好学生。只有这样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违纪、违法与犯罪 1违纪行为。违纪是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比如违反听课或者自习纪律,违反宿舍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等等,都属于违纪的范畴。,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 (民事责任) 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刑事违法 (刑事责任),三大实体法:民法、行政法、刑法 三大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和拘留、吊销许可证、驱逐出境。 警告是公安机关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提出告诫 并责令其改正

3、的治安处罚方法。它是一种较轻的处 罚方法。 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违法人1元以上到 5000元以下不同数额的罚款。 拘留又叫治安拘留或行政拘留,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 驱逐出境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种类:,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 管制: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六上月至15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附加刑: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

4、刑罚方法。它既可随主刑附加适用,也 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话题二:刑事责任年龄与 民事责任年龄,因行为人李某只有10岁,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不与立刑事案件侦查,原原家人已向长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区法院已受理立案,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辩认和控制自已行为的能力来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行为负责,罪名根据行为而定),案例1: 丙(15岁)在帮

5、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不满16岁的人对过失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案例2: 甲在14周岁生日当天抢劫财物10,000元;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5,000元的物品,在16周岁时又抢劫5,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抢劫犯罪的总数额应为10,000元。(生日次日起算满14周岁),案例3:甲为庆祝14周岁生日,当晚和同学一起在饭店吃饭 期间与邻桌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把邻桌的乙打成轻 伤,饭后来到网吧上网至零点二十分时又与网吧老板丙发生冲 突,把丙打至轻伤。,对乙的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丙的轻伤承担刑事责任。,案例4:差二天就过14周岁的甲

6、,在乙的酒中投入毒药,并将毒酒隐藏于酒柜中,过了三天后乙才饮用,抢救无效乙死亡。,行为人已满14周岁的,可以认为行为人对自己14周岁以前的行为所可能引起的危险有排除的义务,其已满14周岁,但仍然不履行危险源排除义务,因而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成立故意杀人罪。,分析:,分析:,话题三:共同犯罪,案例1:甲、乙、丙、丁四人在大连打工,周六工厂放假,甲在工厂门口与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回去找来另外三个人,返回到工厂和甲乙丙丁群欧,至使王某重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分析:,属于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故意和共同行为; (2)发生了违法事实(违法性); (3)具有应处罚性;,共犯的责任:一部行为全部责按照全部罪

7、行处罚;,共同正犯(简单的共同犯罪)帮助教唆共谋组织策划,共同犯罪的种类,案例1: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2、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心理(帮助)作用,如共谋教唆鼓励;物理作用;,分析:,1、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案例2:某校高三学生甲与同学乙是好朋友,因抢女朋友发生矛盾,周六放假期间,甲把乙约到校外后,指使事先找来的丙、丁把乙打成轻伤。,分析:,丙、丁不满14周岁 丙、丁满14周岁,案例1:甲乙共谋杀丙,甲乙和丁

8、说要去丙处盗窃,让丁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杀死了丙,乙在出门前自已把丙的五万元钱拿走,甲不知情,出来后乙和丁说,他偷到了三万元,给了丁一万元。,分析:,在故意杀人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是( ),在盗窃罪中的共同犯罪人是( ),丁在盗窃罪中的盗窃数额为( )万元,案例2:甲乙抢了北京一女车主丙的车,把丙打晕并把她带到一水库边上,甲给乙一把铁锹,让乙挖坑把丙活埋,甲到离乙较远的车上休息,丙清醒后求乙放了她,乙说我不想杀你,也不想抢你的车,这都是甲让干的,我放了你我也活不成,我可以把坑挖的浅点,你用手护住鼻子,能不能活就看你自己的了。甲乙走后丙逃了出来。,分析:,甲乙在抢劫罪中( )共同犯罪,甲乙在故意杀人

9、罪中( )共同犯罪,话题四:罪与非罪,一、正当防卫: (打了白打),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具有紧迫性。,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一)正当防卫五条件:,案例:甲趁乙不备夺过乙的包逃跑,乙在后面紧追不舍,追上甲后为夺回自己的包把甲打成轻伤。则乙的行为属于,(二)、特殊防卫(杀了白杀),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广州某妇女遭抢劫,该妇女开车将三骑摩托车劫匪撞成一死二伤案:(正

10、当防卫 ),(三)、貌似防卫但不认为正当防卫的情况,假想防卫、事后防卫、防卫挑拨、互相斗殴。,案例1: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甲乙关于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案例2:便衣警察甲正在追小偷,后误把与小偷外形、衣着相似的乙当成小偷追,而乙误认为甲是抢劫的,把甲打成重伤。,案例3:某高中学生甲与乙有仇,打报复乙又害怕受到刑事处罚,某日甲故意用语言激怒乙,等乙动手打甲后,甲大打出手,把乙的鼻骨打折。,防卫挑拨,案例4:某校一高中男生甲,经常被同班同学乙欺负,一日,乙又无故的打了甲一顿,旁边的丙说甲你“

11、真熊”,你还手打坏他也不犯法,甲听后拿起砖头把乙打成重伤。,事后防卫,(四)、防卫过当,甲被乙拳打脚踢,甲拿起旁边的一把刀,杀死了乙。 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甲的摩托车被盗数日,某天,甲在街上看到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立即报警,在警察来之前,眼看乙要骑摩托车离开,甲为了拦阻乙,一拳打倒乙,将车追回。甲的行为属于。,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二、紧急避险,三、自求行为,四、被害人承诺行为,案例1: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

12、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丙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案例2: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1)对被害法益有处分权;(2)对承诺事项有理解能力;(3)出于真实意志;(4)法律规定,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安乐死 外科医生做手术 职业拳击比赛,五.有义务而不履行的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案例1: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案例2: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案例3: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

13、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案例4: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案例5:宠物主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案例6: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案例7: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案例8: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话题五:常见的几种犯罪,盗窃抢夺与抢劫,甲进入张三家发现只有个5岁的小孩在家,甲骗小孩

14、说自己是其父亲的朋友,来拿东西,经过小孩的同意后,拿走了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甲构成(),抢劫罪:对人的暴力,三者区别:,盗窃是秘密窃取。,抢夺罪:对物有夺取的暴力。,广州的飞车党街头抢包,构成( ),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1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在某餐厅,甲故意在乙面前打手机,然后声称手机没有电了,向乙借用手机,乙看甲着急联系,就将自己的手机借给甲用。然后甲趁乙没有看紧,悄悄溜走,将手机据为已有,甲构成(),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15、】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16、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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