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上传人:PI****23 文档编号:145144050 上传时间:2020-09-1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带班作业制度1、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3、职责3.1安全办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4、工作程序4.1带班安排4.1.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工会主席、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安全办备案。4.1.3 部门级领导带班安排车间级领导按车间主任、副主任、生产组长、副组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主任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

2、单安排报安全办备案。4.2带班职责4.2.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即:企业的各级领导或者管理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

3、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4.2.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4.2.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2.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4.2.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

4、上级报告;4.2.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4.2.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3带班要求4.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4.3.2认真做好

5、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4.3.3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5、考核5.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5.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5.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5.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5.1.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5.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5.2.1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5.2.2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5.2.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5.2.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