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第36号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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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税 2016 年第 36 号文财税 2016 年第 36 号文 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界定一、纳税人界定 (一)、普通纳税人(一)、普通纳税人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 称境内)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 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 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特殊纳税人确定(二)、特殊纳税人确定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

2、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 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 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 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二、纳税人的分类 (一)、纳税人的分类(一)、纳税人的分类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 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规 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

3、 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一般纳税人标准1、一般纳税人标准 (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五)一般纳 税人资格登记。 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条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 500 万 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 行调整。 (二)、特殊一般纳税人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 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 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 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 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三)、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4、(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 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 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 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确定三、扣缴义务人确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 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 有规定的除外。 四、合并纳税人四、合并纳税人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 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

5、合并纳 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五、会计核算规定五、会计核算规定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 征税范围第二章 征税范围 一、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一、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 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及例外事项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及例外事项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 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 于下列非经营活

6、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 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 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 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 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一)、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财税20163

7、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二)不征收 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 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 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 负债和劳动力 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 让行为。 三、属于境内销售的范围三、属于境内销售的范围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

8、服务、无形资 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 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属于境内销售范围四、不属于境内销售范围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 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 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 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 使用的有形

9、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视同销售范围及例外五、视同销售范围及例外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 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 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一、税率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除本条第(二)

10、项、 第(三)项、 第(四) 项规定外,税率为 6%。 (二)提供交通运输、 邮政、 基础电信、 建筑、 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 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二、征收率二、征收率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 3%,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备注:销售房地产征收率为 5%,见附件 2 中。 三、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三、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十五)扣缴 增值税

11、适用税率。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 按照适用税 率扣缴增值税。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第一节 一般性规定 一、计税方法分类一、计税方法分类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二、一般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 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 不得变更。 1、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财

12、税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六)计税方 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 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 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 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 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 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 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3、。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 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 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 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 产租赁合同。 2、建筑安装业规定 (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 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

14、,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 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 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 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计税方法 (财税201636 号

15、附件 1)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 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应扣缴税额四、应扣缴税额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 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第二节 一般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额公式一、应纳税额公式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 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其不足部分可 以结

16、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财税201636 号附件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二)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 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销项税额二、销项税额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 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销售额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三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 额不包括销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 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三、进项税额三、进项税额 (一)、进项税额范围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 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 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二)、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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