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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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薪休假制度全文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 XX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 通过,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为您提供年假条例全 文和权威解读详尽内容,帮助您更快掌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 例实施办法。P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P2权威解答记者问P3解疑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 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 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 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

2、间相同的工资 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 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 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 以上的。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 本人意愿

3、,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 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 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 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 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 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乂不依照本条例规定 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

4、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 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 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 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答记者问)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以

5、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 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 度建设。199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 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 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广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 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 两周。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 XX年4月 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 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 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 的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一

6、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 分企业、团体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 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 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随着我国经 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我国 的职工年休假制度。XX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 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 会各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全年 休假制度,并公开征求社

7、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 行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乂一重要举 措。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赞同。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 建议。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 案)作了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 布,自明年兀旦起施行。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条例的起草 得到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 示衷心的感谢。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 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 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

8、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 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 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我们会同有关 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 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 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 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9、为了保 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 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 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勺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 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斌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目前,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 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 了明确规定: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我国,学校一直

10、实行寒暑假 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 (寒假2至3周,暑假5 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 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 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 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 请事假的职工, 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 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 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

11、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个 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 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 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 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 休假的规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意见认为,职工相对于用人单 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监督措施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 强,年休假制度在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业可能难以落实。据此,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

12、权对 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工会组织 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三是,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 假乂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 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 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 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 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O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

13、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 “确定职工休假天 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 岗位等不同情况, 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 2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 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 年休假的具体办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 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

14、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 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 知应继续贯彻执行。”一些单位原来的休假规定是 工作满五年的可休假10天 。而新规定明确,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10年的,年 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那么,该单位员工连续工作满六 年时,到底该享受多少天的带薪休假呢?专家解释,最新的带薪年休假规定覆盖面很广,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 商户的职工都属此规定的保障对象。这一规定中的具体休假 天数,指的是下限,也就是说,单位规定的休假

15、水平不得 低于新规定中明确的天数。因此,上述案例中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至5年、且未出现新规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员工,在原单位休假规定不变 的前提下,按照新规定可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而工作满6年的员工,按照单位原规定依然可享受10天年休假;如果单位休假规定有变动,员工则按照单位的新规定休假。同时, 按照新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假期。目前许多企业都忙着应对新规。原先休假水平就高于新 规定的单位表示,并不会因此调低休假天数,只会将原先遗 漏的人群补上;另有一些企业表示,由于一下子休假总人数 增加,有可能对新老员工区别规定,或是将单位新老规定的 休假天数平衡一下,以缓冲新规带来的影响。年休假可跨年度请吗?按照新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 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 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专家解释,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年休假可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如上半年请一部分, 下半年请一部分,但不能一次性 透支假期,把明年、后年 乃至后面几年的假期一次性全请掉;其次,需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单位,可能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具体规定待细则出 台后明确。关于年度的计算方法,究竟是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还是 按照员工在单位中的事实工龄计算,还需待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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