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八年级政治下册 1.2.2 忠实履行义务2课件 新人教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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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课 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 做合格 + 良好的公民,你认为怎样做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中学生?,最基本的应该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认真去做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慈湖书院校纪校规要求做的事情; 二是:不去做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慈湖书院校纪校规禁止做的事情。,讨论区:,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你认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个合格的公民最基本的应该具备的条件: 一是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二是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思考区:,三是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你知道有哪些义务是法律要求做的?,知识区:,有哪些是法律禁止做的?,你知道有哪些义务是法律要求做的?,知识区:,宪法条

2、文: 第32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52条 :中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55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56条 :中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知识区:,有哪些是法律禁止做的?,民法条文: 第75条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99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宪法条文: 第9条 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

3、,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37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38条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39条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49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案例分析:P21活动题,实践区:,他们做了法律所禁止做的事情; 警示:公民应加强学习,明确什么是法律禁止做的,并在现实中坚决不做,忠实履行公民的义务。,案例分析: 在印度洋发生海啸期间,某中学的1300多

4、名师生,为海啸灾区国家和人民积极捐钱、捐物,奉献爱心。 该校师生支援灾民的行为体现了宪法提倡的什么公德?,实践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杨顺德,今年52岁,四川蓬溪人, 1992年的一天,他在医院看到一位乡亲由于血库存血不足而失去生命,从此便萌发了义务宣传无偿献血的念头。2001年4月2日,杨顺德拿着打工攒下的2万多元钱,瞒着家人开始了徒步全国宣传无偿献血的征程。从四川老家出发,杨顺德一路经过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山西、河南等26个省、市、自治区,穿破了30多双军用胶鞋,印发了3万份宣传资料和挂图,无偿献血20多次,近1万毫升。被誉为“中国徒步行走宣传无偿献

5、血第一人” “农民献血大王”。,思考:杨顺德的行为是不是法律要求必须做的?杨顺德的行为有什么重要意义?,你知道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去做的义务有哪些?,知识区:,宪法条文 第24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第26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47条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

6、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法律与道德有什么联系?,思考区:,互相配合、 互相促进、 互相补充,做一个良好的中国公民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时刻同时做到,思考区:,一是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二是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三是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我们要怎样加强公民意识,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想想自己,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就要让法常驻心中,知法、懂法,以法作为行为选择的首要标准;守法、用法、护法,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案例一:初中生孙某的自行车常被偷, 认为是农民工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的想法,就多次结伙拦劫农民工, 共抢人民币上千元.法院依据刑

7、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相关规定,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案例二:苏某在浴室洗完澡后,忘记带走自己的手表.当他再去找时,手表已不见.经了解, 手表被朱某拾获.苏某要求朱某归还,朱某却说:“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苏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朱某拾获手表据为己有的情况属实,依据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评价及总结区:,( 1)上述两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 (2)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 (3)他们分别是什么原因受到法律制裁? (4)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哪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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