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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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房二卖”、“定金退还”、“房屋无法过户”、“户 口无法迁出”及“学区房”等问题在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所占比 例最高。 为什么这类问题层出不穷,无法杜绝呢?究其原因就在 于这一纸“房屋买卖合同”书写不规范、约定不明确所致。 因为 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绝大部分都来自于中介公司的 或者网上的范本, 而这类格式性合同的内容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 些问题。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笔者希望通过对 “房屋买卖合同”粗浅的剖析,能够教会大家如何正确的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并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由于篇幅有限, 笔 者只能就重点问题进行讲解,难免

2、有所疏漏, 还望大家多多谅解。 一、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1 、核对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证”) 上的房屋所 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房证”与“契 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相一致。 法律风险提示:仔细核对上述信息可以尽量避免无处分权 人擅自出售父母的房屋、兄弟姐妹的房屋、 朋友的房屋等情形的 发生。 2 、核实房产证上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所 有”。 (注:一些时间比较久的“老房证”上并未记载房屋产权 的共有情况,需要亲自核实) 法律风险提示:如果在事先未查明房屋“共有情况”就签 订房屋买卖合同, 很可能发生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出售 房屋的情况, 而

3、这种处分行为由于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共有 权,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 端。 律师支招:当该房屋是“共同所有”时,买方一定要调查 清楚该房屋的全体共有权人是否都同意出售此房屋。 3 、 查明该房屋是否存在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或者抵押给第三 人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限制过户的情形。 法律风险提示: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若该房屋有部分银 行贷款尚未还清, 是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只有在偿还全部贷款 并解除抵押的情况下才能过户。如果买方在房屋不能过户的情况 下先交付了房款, 将面临着“房屋无法过户”或者是“一房二卖” 的法律风险。也许有的人会说:“房子虽然没过户,但是

4、我都搬 进去住了好几年了, 这样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房屋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 该房屋未经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别人的, 风险之大显而易见。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律师支招:如何才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呢?一方面,买 卖双方最好协商持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登记 信息(俗称“查档”) ,亲自确认该房屋不存在影响房屋过户的 情形,顺便还可以确认一下房产证的真伪。另一方面,如果无法 确认该房屋是否能解贷过户,不要轻信卖方的承诺而交付房款。 (至

5、于房屋解贷的方法,后文有详细叙述) 4 、确认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法律风险提示:很多买方都比较重视房屋过户、交付等重 要问题,而往往忽略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如果该房屋存在租赁 给他人使用的情形, 极有可能出现买方买到了房子却无法入住的 局面。原因就在于,我国合同法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 而言之就是: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原承租人仍可继续在 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而买方无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去”。再加 上卖方在出售该房屋时, 原承租人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购买权”,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支招:所以买方有必要事先查明该房屋的租赁情况, 再决定是否购买

6、, 如果打算购买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子,最好让房 主提供一份该房屋承租人的“声明”主要内容表明:承租人承诺 在同等条件下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即可。 5 、买方要睁大双眼谨防“定金”陷阱,支付大额定金前一 定要三思而后行, 因为一旦预先支付数额较大的“定金”非常容 易丧失主动权,从而陷入被卖方和中介牵着鼻子走的尴尬境地。 【关键词:定金】 (1)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里的“定金”? 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 尚未签订合同前由 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2)房屋买卖合同里的“定金”有什么用? 该“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买方)不 履行合同时,无

7、权要求卖方退还定金; 当收受定金的一方 (卖方) 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范例:甲乙签订了一份50 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乙支支付 甲 5 万元定金。 如果乙不履行约定的内容,则无权要求甲退还该 5 万元定金。如果甲不履行约定的内容,则须双倍返还乙10 万 元。 (3)交付定金时需注意的事项。 该“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 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 ,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范例:甲乙签订了一份50 万元的买卖合同, 最多只能约定 10 万元的定金,超过 10 万元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要将“定金”写成“订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 是订金不

8、适用上述介绍的“双倍罚则”的法律规定。 法律风险提示:“定金”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常见,现 实生活中买方一旦交付了定金,事后想要退回来, 那都是相当困 难的,因为这小小的“定金”里边可是大有门道。也许有的人会 产生疑问:“如果交易失败,是由于卖方或者中介的原因所致, 那么定金能退回来吗?”答案是:不一定! 大家看了下面这两个 小例子就会明白“定金”的水到底有多深了 例一:如果卖方或者中介公司隐瞒了一些房屋的真实信息, 很容易给买方造成误解,当买方交付定金后才发现问题,若此时 买方提出: 之前对该房屋存在误解,现在知道真相后不想购买了 并要求退还定金, 对方往往会以买方先违约为由,不予退还定金。

9、 例二:房屋买卖双方谈好价格后,买方交付了定金,一些 不讲诚信的房主有时会觉得房价卖低了,不想卖了, 于是就会千 方百计的找理由提出苛刻的条件或者要求增加交易成本,使得买 方知难而退, 从而达到不退还定金的目的。类似上述的例子还有 很多,结果要么是走上漫长的法律维权之路,要么是自认倒霉任 对方宰割 律师支招:那么究竟大家该如何约定定金呢?一方面,由 于我国法律目前对于交付“定金”的数额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只有一个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的上限限制。买方在需要 交付定金的情形下, 要争取跟房主协商适当交付一些定金表明诚 意即可,尽量不要约定大额定金,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 加不必要的

10、损失。另一方面,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买 方交付了定金,卖方应在一定期限内(比如30 日内)与买方签 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定金交给谁谁就有责任如数退还。(买方 一定要保留好交付定金的收据,而且收据上一定要明确交付定金 的时间及接收定金的主体) 二、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 、核对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是否填写完整,与身份证记载 是否相一致。 法律风险提示(一) :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要求房屋 共有人都要到场, 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的,可以要求其 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经过公证法律效果更佳)。 法律风险提示(二) :如果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由 于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

11、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此时需要法定代理人与其一起签署。 2 、核对房屋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房 屋所有权人、所有权证书编号、规划用途和建筑面积等信息)与 房产证记载内容是否相一致。 三、房屋交易税费承担应当注意的事项 1 、明确房屋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是各自 承担。 (主要是指:契税、交易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风险提示: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因税费约定不明而导 致的纠纷,所以税费由谁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律师支招:一方面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还有必要在“合 同其他约定”中对工本费、土地增值税、查档费、印花税等小额 税种进行约定,具

12、体细化应由哪一方承担。另一方面,还要明确 约定 : 如果在合同签订后办理过户前,遇国家、本地区房产政策 调整,造成交易费用增加时由谁来承担。如果双方解除合同,由 某一方承担,还是由双方按比例共同承担。 2 、一定要查明该房屋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费 用的情形,而不能轻信房主一面之词。 法律风险提示:有个别房主可能会隐瞒拖欠上述费用的事 实,尤其是在高档的小区拖欠数年的物业费很可能一笔不小数目。 所以买方在尚未查明上述费用拖欠情况前不要盲目支付全款,否 则当你知道真相时,追悔莫及 律师支招:一方面,买卖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在办理房屋 交接手续前该房屋发生的水电煤气费、物业费、供暖费、有线电

13、 视收视费、 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而交接完毕后发生的 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细节可以自行协商)。另一方面,一定在 交付房款时预留尾款,以防止卖方有陈欠。 3 、明确约定“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问题,还要约定卖方 应协助买方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 法律风险提示:“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买卖双方的配合才 能过户,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因买方拿不出来交款凭证,而无 权享用该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形,再加上时间久了, 很可能联系不 到原房主,从而无法对“公共维修基金”进行过户。 律师支招:由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携带买卖双方身份证复 印件、公共维修基金发票、 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到相关单位 办理更名手续。

14、 四、房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应当注意的事项 1 、写明房屋的“总价款”,同时应注意将“总价款”的大 小写填写完整。 2 、注明签订合同之前交付了多少定金,同时约定该定金抵 作同等金额的购房款。 3 、在介绍购房的付款方式之前,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 是“资金监管”。 (注:目前我国不同城市对资金监管的规定和做法不一致, 仅供参考)。 【关键词 : 资金监管】 (1)为什么要“资金监管”? 因为二手房买卖双方从签订买卖合同到完成过户交易,期 间往往需要 1-3 个月的时间, 由于买卖双方缺乏足够的信任,对 于”先过户”还是“先给钱”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而且对买卖 双方都存在着风险。 (2)什么是“

15、资金监管”? 通俗来讲“资金监管”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 者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后,需要将先支付的房款 直接打入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由银行暂时将该房款冻结, 若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购房者拿到新房产证 的同时,银行会自动将该“资金监管账户”内的房款划转到卖方 的账户下, 如果交易失败, 则该笔房款会自动退还至购房者账户 下,这样做可以极大的保证双方的交易安全。 4 、 简单介绍一下几种常见付款方式应当注意的事项。(注: 以下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 (1)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明确约定甲乙双方过户的时间节点。 范例:甲乙双方约

16、定年月日之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手续。 明确约定乙方支付甲方房款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日内支付甲方购房款元整(别 忘了大小写)同时根据国家政策,甲乙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明确约定乙方支付尾款及双方房屋交接的前提条件和期 限 (要坚持一个原则: 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同时尽量预留尾款, 以防止卖方房屋有陈欠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范例:在乙方新房证下发日内给付甲方购房尾款元整(注 明: 大小写)同时,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接房屋。 注:因为乙方新房证下发后,银行会将资金监管账户内的 钱自动转入甲方账户下, 所以无需约定乙方下发新房证后将资金 监管转入甲方账户的具体时间。 (2)商业贷款方式付款应当注意的主要事项。 明确约定乙方办理贷款审批的时间节点,以及办理过户 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之前一同到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待贷款审批通过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 办理过户手续。 明确约定乙方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的前提条件和期限。 范例:在乙方新契税证明下发日内支付甲方第一笔购房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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