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合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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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担保合同的知识 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 致而约定的, 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下面为大家带 来关于担保合同的知识,欢迎阅读。 关于担保合同的知识 (一) 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 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 ( 以下简称物权法 )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 以下简称担保法 ) 的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 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 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 利,但

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 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 费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提供反担 保。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 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 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根据物权法 和担保法 的规定,担保的方式包括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设定担保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既保 障合同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也促使合同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担保 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维护

3、参加 担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担保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 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主债权消灭 ; 担保物权实现 ; 债权人放弃担 保物权 ; 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 过错的, 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一债权上 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 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 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 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

4、人一并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 讼。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 仍不能履行债务时,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 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 债权人提起反诉的, 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债权人向 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 告参加诉讼。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当事人发生纠 纷提起诉讼的, 债务人与保证人、 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可以作为共 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 担保合同的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5、,下列担保合同无效: 1.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 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 担保合同无效 ; 3.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 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 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 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 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 无权经营外

6、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 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 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 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 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 2005120 号) 的规定,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担保法 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 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 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担保合 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做了以下

7、规定: 1.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 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债权人、 担保人有过错的, 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 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 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 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3.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 债务人追偿, 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 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 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4.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 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 订立的担保合同, 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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