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公司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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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概论(三),嘉兴学院成教学院,授课教师:陈宁,2,第三讲 公司法,(4课时),3,第一节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特征、分类 公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4,一、公司概述,(一)概念 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5,(二)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法人; 2、营利性; 3、团体性 相对于自然人而言,是社会组织体 多人组成 依法设置企业的组织机构 4、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5、依法设立

2、,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6、资本至上依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减少投资者的风险 有利于社会资本集中 经营管理科学化,6,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7,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8,【思考题】,张、李、赵3人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张出资20万元人民币,李以价值20万元的房屋出资,赵出资人民币10万元。后经营不善,公司欠甲100万元,公司资产价值50万元,甲知道张具有偿还能力,在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要求张偿还所欠的债务。 请问:甲的要求是否受到法律支持?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9,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3、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特别规定,10,(三)公司的分类,1、依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不同 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依股东间的信用基础不同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3、依公司间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母公司、子公司 4、依股权转让的限制与方

4、式 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5、依公司国籍不同 国内公司、外国公司,11,【思考题】,依公司间管辖与被管辖关系划分的:总公司、分公司责任属性是怎样的?,以公司形式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是外国公司么?,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的国籍和责任形式是怎样的?,12,外国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概念 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不是中国法人。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视作该外国公司的行为,其行为所生的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当然归属该外国公司。,13,二、公司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概念: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解散过程中发生

5、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适用范围 公司法第2条:“境内设立”,14,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现行法律为2005年10月27日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发布, 2005年12月18日修订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其他单行法、专门法,15,第二节 公司基本制度,公司的设立(基本程序) 公司章程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6、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清算,16,一、公司的设立,特许主义,国王、议会特别授权 体现垄断和不平等的主体地位,了解: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17,公司的设立形式要求,依法进行设立登记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的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的住所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18,二、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7、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19,三、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1、概念 2、区别于自然人的特点(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1)基本区别 产生终止的时间;性质上的限制。 (2)法律限制 转投资限制(a.15:不为连带责任出资人); 提供担保、贷款的限制(章程、股东决议); 经营范围限制(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依法经批准)。,20,四、公司资本制度,(一)基本概念 资

8、本:包括公司的资本金、公积金和其他未分配的盈余。 公司法中的资本,通常指注册资本,有时也叫资本金 (利润、公积金不叫资本)。 注册资本即狭义的公司资本,指公司设立时应予筹集的,由公司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 公司法:指“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实收股本总额。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之和。”,21,(二)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首次出资额20%,2年;5年) 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首

9、次出资额20%,2年;5年;新募股限制)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人:股份总数的35%),22,(三)公司资本三原则,BACK,1、资本确定原则 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法定资本制:设立公司时,不仅应在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额,且所记载金额应全部收足,公司才能成立。 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充实原则 资本拘束原则 指公司成立之后,必须实际上保有与其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相当的资本。 (维持偿债能力) 3、资本不变原则 指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资本金确定以后,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增资或减资均须股东表决通

10、过。 目的:防止资本减少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资本过剩而使股东承担过多风险。,23, 资本三原则的意义和局限性,意义法定资本制 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维护债权人利益 局限性 资本确定的局限性导致公司难以成立;资本闲置、浪费。 资本维持的局限性对第三人误导作用 资本不变的局限性决策活动滞后性,授权资本制,24,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授权资本制: 公司只要在章程中记载注册资本额和设立时发行的股本或股份额,股东不必认足或交足全部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的原则。 未发行或未缴足的股本,允许公司或股东与公司成立后发行或缴足。 法国公司法、日本商法典 我国公司法修订,25,(四)公司资本的增加、减少,公司增加

11、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认购新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变更登记,26,【思考题】,某市的百货公司、纺织公司、科技服务公司三家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纺织公司和百货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280万元和170万元;科技服务公司以其职工的劳务和企业信誉作价50万元出资。三方在章程中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12、;公司成立后,如某一股东觉得该有限公司效益不好,可以抽回其出资或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将出资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请问:三股东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该公司章程约定的内容是否有违反公司法规定情形?为什么?,27,其他相关概念,资本金和股本实缴资本,即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现款或其他财产)或股本。(股票溢价发行、股东未实际缴付的登记时,出资金额和公司注册资本可能不一致)。出资额超过资本金的计入资本公积金。 投资总额指股东和合营公司投入公司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合。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 净资产公司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的利润等。,28,五、

13、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1、单位账户法定会计账册制度: 禁止公司另立会计账册、或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2、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及公开: 年度报告和审查验证的要求: 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1.1-12.31)制作;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真实、准确、完整(罚则:公司法a.202,203) 内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 有限公司:送交股东 / 股份公司:予以公告,29,3、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先弥补亏损 再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留存比例;公积金的用途; 法定公益金的提取; 按出资比例或持有股份比例分配利润。,30,【思考题】,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

14、张某出资20万元人民币和李某出资1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的,张某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在交纳所得税后盈利9万元人民币,张某便命令会计直接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自己8万元人民币、支付给李某4万元人民币,会计照办。 请问:该分配行为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31,六、公司的合并,股东会决议、审批,合并协议、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合并决议的通知、公告; 债权债务承担: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承继; 登记,A,C,32,合并决议的通知、公告,公司法第174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15、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3,七、公司的分立,分立决议 分立形式 通知债权人 债权债务的分担 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登记程序: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A,B,A,C,34,【思考题】公司分立,天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不景气,加上股东内耗严重,公司负债累累。在一次股东会议上,股东李提议将天成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一个叫地成有限责任公司,另一个叫天益

16、有限公司,由地成公司承担老天成的债务,天益有限公司承继老天成公司的净资产。该提议被股东会一致通过。此后,天成公司分立为地成与天益两家公司,约定地成公司承担老天成公司所有债务,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但是并未通知告知其债权人。不久,老天成公司的债权人飞虹公司来追讨债务,发觉天成公司已经解散,而地成公司资不抵债,便要求天益公司承担连带债务,天益公司拿出分立协议书,拒不偿还天成公司的债务。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天成公司的分立程序合法吗? 如何看待本案中分立协议书的效力?,35,【分析1】天成公司的分立程序合法吗?,公司法a.176: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法a.177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ACK,36,【分析2】本案中分立协议书的效力?,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分立的相关程序,只有按法程序分立才产生法律效力。 天成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既没有编制资产负责及财产清单,也没有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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