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差私旅新表现及整治对策建议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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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差私旅新表现及整治对策建议探讨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公款旅游等已被明令禁止。然而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穿上“新马甲”打折扣搞变通以及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借公务差旅之名享外出旅游之利的“公差私旅”问题,就是一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须引起高度警惕。为此,今年以来,xx区纪委监委紧盯这一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公差私旅”问题。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在xx区开展的党风廉政巡察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基层单位存在以党员活动、开会、学习培训、招商引资、调研考察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和违规报销个人旅游费用等问题,

2、在有的基层单位还显得比较突出。为此,今年年初,xx区纪委监委依据“分类处置、宽严相济、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全区2016年以来离xx公务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对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公差私旅”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发现“公差私旅”违纪问题线索x条,立案x件,其中科级干部x人,诫勉谈话x人次,约谈提醒x人次,通报x人。全区x个单位主动查纠问题x个,上缴违纪资金共x万余元,其中最小金额仅“x元”。这场“公差私旅”专项整治中,一批党员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更多的党员干部得到了警示教育。通过身边事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将纪律和规矩意识成为日常习惯

3、和自觉遵循,让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二、表现形式公差私旅是一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反复性等特,需要关注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瞒天过海,假借名目公款旅游。假借学习培训、党日活动、调研考察、招商参展等公务活动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如2016年6月,xx区疾控中心主任、区卫计委党委委员杨某以参加公务培训为名到云南昆明、丽江、大理等景区游玩,违规报销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2840元,领取出差补助1095元,共计3935元。2018年6月,xx区纪委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区财政。二是见缝插针,变更行程公款旅游。借公务活动之机改变行程(安排)、延长时间参观游览。如

4、2016年5月,xx区松柏巷小学原校长袁某和教导处副主任万某、教师徐某等7人前往广东佛山培训。培训期间,万某私自赴深圳游玩,徐某等5人私自赴广州长隆游玩。万某等6人每人违规领取出差补助708元。2018年6月,xx区纪委给予万某、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袁某未履行好监管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区财政。三是假公济私,携亲带友公款旅游。搭外出公务差旅活动便车,带上亲属、邀上朋友共同逍遥风景名胜区。如2016年11月,xx区石头街小学党支部书记徐某借公务培训之机携母亲到江苏南京玄武湖、夫子庙等景区游玩,违规报销个人交通费、住宿费1088元,领取出差补助1314元,共计2402元。2018年6月

5、,xx区纪委给予徐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区财政。四是他人买单,接收邀请公款旅游。2018年6月12日,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一起就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安排的旅游问题。2017年6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等人到浙江诸暨、江苏沭阳公务出差,戴伟忠携家属同行,期间赴诸暨、南京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旅游相关费用12825元分别在区粮食局和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家属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

6、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三、原因分析公款旅游频出新招变花样,令人眼花缭乱。违纪行为的背后,是享乐、奢靡之风尚未偃旗息鼓。因此,不仅要摸清“症状”,更要深挖“病根”。一是认识有偏差。有的基层单位将公务差旅活动作为一种干部职工“福利”,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开展的公款旅游作为干部职工变相谋福利的理想途径,甚至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考察活动。再加上公款旅游假借学习培训、党日活动、调研考察、招商参展等公务活动名义,穿上了“新马甲”,使得公务差旅活动和公款旅游的界限不好区分。二是纪律观念薄。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仍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

7、关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有令不行。自认为在外地神不知鬼不觉,借公务差旅之机外出游玩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任何无视纪律、漠视规矩、逃避监督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借机搞猫腻,旅游就会变成了“旅忧”。三是监管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监管制度不健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对公务差旅的文件依据、出差人员、时间、地点及费用报销等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出现个别单位外出培训选择在风景名胜区、且出行依据有时仅是中介组织的一张通知等乱象。有的基层单位领导不管不问,乐于“当好人”,甚至纵容公务差旅期间进行旅游活动。四、对策举措“公差私旅”这种行为,既浪费国家资财,又滋长享乐主义,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因此要坚决

8、防止这种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打好作风建设这场硬战。认清“马甲”真相。当前,公款旅游往往打着考察、培训、调研等巧妙的“马甲”,规避检查,让人难以认清庐山真面目。因此,要从主观、客观等方面进行分析。该违纪行为的主体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侵犯廉洁自律制度、规范,又侵犯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具有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党和国家及集体、人民的利益,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产和财政资金。公款旅游的实质是用“公家权”,办“私家事”。旅游本是私事,自然不能用公款支付,用

9、公款支付(报销)旅游费用的就构成了违纪。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整治“公差私旅”这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纳入到基层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微腐败治理的整体部署中。领导干部必须摒弃公款旅游是为干部“谋福利”的错误思想,要自己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下属,严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公差私旅”问题苗头时,要及时“红脸出汗”,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10、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盯住关键环节。针对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各基层单位要紧盯出差依据、出差报批、出差行程和经费报销等关键环节。一是要严把出差依据关,党员干部参加公务差旅活动要有正式文件依据。严禁以非官方认可、无资质机构发出的文件、通知、公务函为名,或伪造虚假出差公文而参加各种公务差旅活动。二是要严把出差报批关,党员干部参加公务差旅活动都要按照程序报批,明确人数、主题、时限和地点等事项。党员干部不得未经审批或未提前报备就参加公务差旅活动。三是要严把出差行程关,党员干部参加公务差旅活动中,应按照文件规定的人员、天数、路线出行。四是要严把经费报销关,严格按

11、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补助标准。严禁超标准、超时间、超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并报销差旅费、领取出差补贴,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移相关费用,严禁在公务差旅期间用公款宴请、游览等行为。擦亮“监督探头”。一是在基层设置更多的监督“探头”,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奖励、鼓励、引导知情群众举报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隐形四风”问题。二是各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公差私旅”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线索。三是创新“公差私旅”监督方式。用好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对公务差旅的文件依据、差旅费报销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

12、通过运用公安云平台,查询相关人员外出交通、住宿、同行、同住人员等信息,进行留痕追踪,精准发现问题。四是强化科技手段。在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传统方法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对“公差私旅”问题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全时段、无死角的监督检查。加强与电信、金融、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多部门联动、科技化取证等措施,让披着“隐身衣”的“公差私旅”问题无处藏身。强化执纪惩治。一是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务差旅管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如果数额达到法定标准,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并坚持

13、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二是要严格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多发频发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是要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学习培训等活动相关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公务差旅报销要求,从严把差旅费报销等关键环节入手规范公务差旅行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五、体会启示通过今年开展的“公差私旅”专项整治,这种“差旅歪风”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加强监督是关键。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共同职责和第一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专项检查

14、治理、开展问责、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同时,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不断增强包括党员干部在内公职人员纪律观念,从而倒逼干部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做到“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干部带头是重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填补了过去监督对象上的空白。在隐形变异“四风”面前,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公职人员要身体力行、作好表率。要把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假借学习培训、党日活动、调研考察、招商参展等公务活动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彻底抛弃侥幸心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长抓不懈是保障。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如果前热后冷,前紧后松,就会功亏一篑。需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责任担当,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放,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的新表现,有针对性地出实招硬招来应对,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公款旅游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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