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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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是 什 么?,2,灋,水、廌、去,3,水,独 角 兽,公平,廌,4,形式意义上的法,狭义的法:国家立法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5,本质意义上的法,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国家意志 第二层次:阶级意志 第三层次:物质制约性 评价法律理论中的唯物论:物质决定意识,6,法的特征,一、规范性 法是一种行为规范(道德、宗教、习惯、纪律等也是行为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假定+处理+制裁 eg:征管法第15条,7,二、国家意志性 所有法律均来自国家(以国家的名义) 国家创制法律

2、的方式:制定和认可,8,三、国家强制性 法律实施方式的暴力性:来自国家的暴力(以国家的名义为之) 思考:习惯、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的约束 有没有强制性?,9,四、权利义务为内容 授权与禁令 法律的适用对象:确定地域内的不特定人 任何仅对特定个体的行为规范,其本身都不是法律,10,五、程序性 专门的程序法 思考:程序重要还是实体重要?,11,法 的 作 用,法律的规范作用(行为规范/对个人):指引、预测、评价、强制、教育 法律的社会作用(社会关系调节器/对社会):调整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思考:法的其他作用?,12,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主体:分清争议主体 客体:物、

3、行为、精神财富 内容:权利和义务,13,第二节 法的体系,法律体系:是指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14,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它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例如,宪法、民法、刑法等。,15,我国目前主要法律部门(部门法),宪法 行政法 民商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法 军事法,16,第三节 法的创制,法的制定,又称立法,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

4、法权限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它包括哪些国家机关享有哪些范围的立法权,不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17,我国的立法体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法律 (二)国务院行政法规 (三)国务院组成部门(27)及直属机构(1+16)行政规章(又称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 (四)中央军委及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军事法规,军事规章,1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性法规/同级政府地方政府规章 较大的市(省会或首府市、经济特区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与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同级政府地方政府规章,19,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人大/常委

5、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经批准才能生效:自治区的 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 须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法规 总结: 我国立法体制特点:一元、两级、多层次,20,立 法 程 序,立法程序,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一、草案的提出 二、草案的审议 三、草案的表决 四、草案的公布,21,第四节 法的适用,行政执法(三个类别) 司法执法(两个系统) 法院司法审批机关 检察院司法监督机关 适用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22,法的监督,权力机

6、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人民政协、社会团体、新闻舆论、人民群众 政党监督,23,合 法 性,税收征管法第40条规定,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可以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因此,在本案中,由于该批纸杯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税务机关查封这批纸杯,用以拍卖或变卖后抵缴税款,其执法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未超出法律的限度。,24,合 理 性 要 求遵 循 比 例,一是税务机关执法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其执法目的。 二是税务机关在执法时,有多种方式和措施可以实现其执法目的时,应当选择采取对纳税人造

7、成损害最小的方式。 三是税务机关执法所要实现的目的同纳税人因此所受的损失之间不能明显失衡。,25,第二节 税务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的特征: 享有国家权力、执行国家意志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思考:公务员能够成为行政主体?,26,行政主体的分类 行政机关VS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企业单位:邮电局 2、事业单位:高校、妇联、卫生防疫站 3、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 区别: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27,行 政 相 对 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的地位。主要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税务行政相对人:被管理、相对性、范围广泛,28,税务法

8、律关系的内容: 一、行政职权: 不能放弃、 以法律为基础、 以行政主体意志为转移、 相互制约 二、行政职责,29,具体要求: 1履行义务,不失职; 2遵守权能和权限,不越权; 3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滥用职权; 4注重证据,合理认定事实; 5正确适用法律,避免适法错误; 6遵守法定程序,防止程序违法; 7遵循合理原则,避免行政不当。,30,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为和财物 注意:没有人身,31,第三节 税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税务行政管理的目的,行使税务行政职权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后果的活动。,32,主体要素:行政主体的行为 职权要素:依职权作出的行为 目的要素:管

9、理社会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务 服务 法律要素:产生法律效果,33,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VS具体行政行为 2、外部行政行为VS内部行政行为 3、羁束行政行为VS自由裁量行为 4、依职权行政行为VS依申请行政行为 5、要式行政行为VS非要式行政行为 6、有利行政行为VS不利行政行为,34,行政行为的内容,1、设定、赋予权益或者剥夺、限制权利 2、科以义务或者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和法律地位,35,第三章 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向对人的申请,依法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力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特征 1、是依申请行政行为 2、是要式行政行为 3

10、、是赋权性行政行为(授益性) 4、特定的审查批准程序,36,行政许可的范围 (一)可设定许可的事项 1、直接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

11、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37,(二)排除设定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2、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38,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期限 4、听证 5、变更与延续,39,第四章 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点: 第一、主体是行政主体。第二、对象是

12、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前提是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第四、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40,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 处罚法定原则(主体、依据、程序) (二) 公正公开原则 (三)过罚相当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 (五)监督、制约原则,41,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收缴或者停止发售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42,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1、地域管辖: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 2、级别管辖:县以上税务机关 3、权限:相应级别权限内 4、共同管辖与指定

13、管辖 5、移送管辖,第二节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43,税务行政处罚中的几个适用问题,一、避免重复处罚:一事不再罚(罚款) 二、减轻处罚和免于处罚 三、处罚时效:5年(特别法)2年(一般法),44,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1、简易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45,执

14、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税务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512201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doc,46,一般程序: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15、47,听 证 程 序,听证的条件 税务机关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适用听证程序,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税务机关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8,听证的申请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事项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提出听证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

16、限。申请是否准许,由税务机关决定。511220 听证申请.doc,49,听证的举行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听证公开举行。因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当事人要求不公开举行的,可以不公开举行。,50,决定和执行 一、听证后,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税务机关不能因当事人要求听证而加重处罚。 二、对听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复核后,或当事人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后,税务机关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签收。,5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的,52,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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