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143467147 上传时间:2020-08-30 格式:DOCX 页数:79 大小:5.6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23环境质量状况25评价适用标准3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7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40项目环境影响分析42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64结论与建议68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山市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中山市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春艳联 系 人张二臣通讯地址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29号B幢联系电话13715625232传 真/邮政编码528400建设地点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 29 号 B 幢、A 幢三楼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搬迁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1 塑料薄膜制造占地面积(平方

2、米)1303建筑面积(平方米)1453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7%评价经费(万元)1.0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9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环评类别判定中山市坤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 29 号 B 幢、A 幢三楼(东经:11326 59.34,北纬:2238 22.89)。项目用地面积 1303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53 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年产聚乙烯膜 300 吨(厚度 0.05-0.1mm)、聚乙烯袋 300 吨(厚度 0.05

3、-0.1mm)。全厂劳动定员 10 人,厂内不设宿舍和食堂,每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早上 7:00-12:00,下午 13:30-18:30),年生产天数为 300 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6项目产品为聚乙烯膜和聚乙烯袋,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中 C 类“制造业

4、”第 29 大项目“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第 292 小项“塑料制品业”, 项目行业代码为 C2921 塑料薄膜制造。根据生态环境部 2018 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八-47 塑料制品制造-其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上报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相符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使用设备和生产工艺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故本项目属于允

5、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项目所属行业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行业,属于准入行业。3、根据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项目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纸制品,项目不属于印染、洗水(普洗除外,下同)、化工、线路板、专业电镀、专业金属表面处理等需进入定点园区的污染行业,属于环保准入行业,并且全厂都是以电为能源,属于低污染的传统优势产业,符合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4、根据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中准入要求:1、主城区(东区、西区、南区、石

6、岐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五桂山生态保护区片区和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片区)内不再审批(或备案)新建、扩建涉 VOCs 产排的工业类项目。2、全市范围内,除船舶制造项目、共性工厂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或备案)其他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的高 VOCs 产排项目。对属于产业链必须配套的、科技含量高的、经济效益好的,且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清洁生产要求的涉 VOCs 产排项目,经公众充分参与、专家论证且环评结论可行,报市政府同意后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3、各企事业单位应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非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全面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重

7、点推广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 涂料)、大豆油墨、水性胶粘剂等绿色产品。4、涂料、油墨、胶粘剂相关生产企业的低(无)VOCs 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比例应分别达到 60%、70%、85% 以上。5、实施源头削减,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6、对于涉 VOCs 产排改扩建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老项目的生产工艺、治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同步进行技术升级。对比分析可知,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 29 号 B 幢、A 幢三楼,空气环境功能属于二类区,项目使用的原料均为低(无)VOCs,低(无)V

8、OCs 原辅材料达到 100%,低 VOCs 低毒的原辅材料的建设项目,暂不强制列入“减二增一”政策实施范围。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收集后经废气治理设施治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达90%以上,总处理效率达 90%以上。因此符合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准入管理规定的要求。(二)、规划相符性1、与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东胜村三益路 29 号 B 幢、A 幢三楼,经查询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项目属于工业用地(详见图一)。项目所在地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交通便利,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因此,该项目的从选址角度

9、而言是合理的。2、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2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划,本项目纳污河道民众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根据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可知,项目水污染物、噪声、固体废物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故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和规划要求,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三、编制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2018 年 10 月26 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2018 年 12月 29 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 年 3月);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2018 年 12 月29

11、日起实施);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修订本);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版);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 6 月 29 日);13、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2018 年 4 月 28 日);14、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31 号);15、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12、3 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16、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二)、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3、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4、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规划设计院,2015 年 7 月);5、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府函2016236 号);6、

13、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列(2019 年 4 月 3 日起实施);7、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环201887 号);8、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 号);9、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指导意见(中环201534 号);10、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 修订版);11、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府201754 号);12、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准入管理规定(中环规字20173 号)。1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2019 年 7 月 17 日)。(三)、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4、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四)、项目相关文件及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建设项目提供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四、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一)、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1、等级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2-2018),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具体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如下表:表 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 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 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