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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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编)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改建工程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委会(章)法定代表人:骆耀林联系人:骆耀林电话:13970697060编制时间:2009年7月30日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目录招标公告第一节前附表(投标须知)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二、质量三、合同价款与支付四、材料设备供应五、保修第四节技术规范第五节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第六节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七节 工程量清单附件1;投标文件附表.附件2:评标办

2、法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工程招标公告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工程已经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委会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工程三、工程地点: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四、工程概况:本工程路线全长1.7公里,路面宽3.5米,标准为四级山岭重丘水泥砼路面,拟分一个施工合同段。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六、招标范围:路基、垫层、水稳层、砼路面及附属工程。七、对投标企业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1、企业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以

3、上(含二级)建造师。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九、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网。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1:00时前2、开标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1:00时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遂川县政府大楼右侧行政大楼三楼)。招标单位: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委会联系人

4、:骆耀林联系电话:13970697060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小姐电话:13979675268二00九年七月三十日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遂川县左安镇左安至梅坪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工程立项批准文件,遂川县发改委招标核准,设计单位,吉安市路桥规划设计院,本项目投资,约49万元工程规模,本工程路线全长1.7公里,路面宽3.5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1、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贰级以上(含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投标保证金数

5、额,壹万元整(开标前一天下午5时前汇到指定帐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网,投标人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遂川县左安镇安溪村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邮箱方式提出疑问(邮箱号:)。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下午5时前。3、招标人将于2009年8月6日在指定网站(、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网)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赣州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截止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1:00前3、受理地点

6、:遂川县招标投标中心(遂川县政府大楼右侧)开标会,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11:00时,地点,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遂川县政府大楼右侧)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其他,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费600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知修改表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第2篇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如下:条款号,修改后的条款1.2,工程说明及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设计文件,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中标人还须向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缴纳中标

7、价1的招标综合服务费,此项费用投标人应分摊在报价的各细目中。5.2,现场考察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场、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利于编标。7.1,招标文件分册装订,除本款下述各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篇次的内容如下:篇次内容第1篇投标邀请书第2篇投标人须知、评标定标办法第3篇技术规范第4篇投标书与授权书格式第5篇工程量清单第6篇投标书附表格式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路线全长1.7公里,路面宽3.5米,标准为四级山岭重丘水泥砼路面

8、,总投资约49万元2、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垫层、水稳层、砼路面、等附属工程等。3、现场施工条件:(1)施工用水、电 已通 。(2)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 已审查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遂川县交通局及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

9、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公路工程专业叁级(或以上)项目经理或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4)近一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违约行为证明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30天前确定中标人。(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

10、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一)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六)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在2009年 8 月 6 日在遂川县人民政府网、遂川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网发布。(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将报交通局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遂川县人民政府

11、网、遂川招标投标采购中心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系数,自主确定工程项目单价。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

12、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风险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为只编制商务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2)授权书(3)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书附表(5)辅助资料表:参与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

13、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开标时,以上证书、证件、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以备核对查验。3、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整(在2009年8月14日下午5:00前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转账时应注明转账单位、工程名称和标段字样。开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执收单位: 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 开户行: 遂川建行 开户帐号: 36001457500052500703 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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