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1101第一组劳动力市场歧视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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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力市场歧视,经1101,组长:何亮,马雪 组员:岳宗玉 李鸣露 郑浩 周志峰 陈炜 秦稚华 朱丽 刘佳乐,一、就业歧视的背景及现状,二、劳动力市场歧视的原因,三、对劳动力市场歧视对策和建议,四、总结,一、就业歧视的背景及现状,李强在城市农民工与城市中的非正规就业中指出城市政府为了保护当地居民的充分就业,对外来城市移民进行总量控制,工种限制,以及先城后乡控制等,城市移民因无法取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劳动力资格和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大多被限制在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低劣的“次属劳动力市场”上,从事当地居民不愿意做的脏、累、苦、险等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1990年人口普查1%抽样数据库计算,农

2、村迁入城市在业暂住人口的前十位职业依次为:瓦工、抹灰工个体流动小商贩;装卸搬运工;采矿、采石工;家具、营建木工;零售商;餐馆服务员;缝纫、缝制工人;旅馆服务员;以及织布工等,这些行业绝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李强等,2002),(一)城市移民歧视的现状,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入东部沿海城市但不具有流入地户口的外来人口数量逐年递增。但这些外来人口在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获取城市公共资源等方面均处于不利地位,尤其是在劳动福利获得方面普遍遭受歧视。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对外来人口中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调查显示,农民工的福利待遇普遍不高,有双休日的仅占

3、11.87%,可以带薪休假的仅占20.47%,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26.63%、26.23%、15.35%和32.54%,这些数字都远低于本地就业人口。 针对外来人口在劳动福利获得上存在的差异,以往的理论和多数实证研究表明,除受个体和区域等因素影响外,由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导致的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多重分割,如城乡分割、地区分割、“国有非国有”的部门分割和产业分割等是其主要根源。外来人口由于不具有流入地户口,与本地市民身份不同,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福利方面不能享受与本地市民相同的待遇。,(二)城镇女性就业歧视的现状,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数据

4、显示, 2004年我国总人口中男性和女性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1.52%和48. 48%,但在就业比率上女性低于男性。 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就业人数的38. 1%,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全部就业人员中男性比重仍高于女性,。,参考文献:蔡定剑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郭敬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我国在1980年9月29日批准加入了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积极履行缔约国承诺应履行的义务。从1979年至今,我国立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5、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基本法律、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规定了女性享有和男子一样的劳动就业权,从而反映出我国法律对女性劳动权益保护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但是在就业实践领域里,女性遭到各种不平等待遇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三)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首先,在就业上,近年来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有所突破,但就业歧视却仍然存在。其次,在政治权利上,农民工长期被排斥在城市工会组织之外,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农民工至今在城里都没有政治参与权。再次,虽然农民工在城市中有稳定的收入,居住的时间也比较长,但仍然存在着户

6、籍障碍,无法真正成为城市居民。另外,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工人一样,享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障。农民工也没有像城市正式职工一样的资历积累,没有档案,在哪里都得重新开始,造成了竞争上的不公。 (南京大学政治管理学院),(四)大学生就业歧视的现状,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扩招只是引发问题的一个方面,大学生在就业过程出现的歧视现象,也是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饶子和表示,目前大学生就业,存在着很严重的性别歧视,这对女生非常不公平。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大学校长龚克随后也表示了对就业歧视的不满和无奈。在天津大学,女生、肝炎携带者和其貌不扬的学生都在求职时遭

7、到不公正待遇。 张东伟 解决大学生就业歧视,参考文献:靳娟.大学生就业中的经验歧视行为研究以经济学为分析视角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梁金刚.大学生就业中的经验歧视问题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09,(6).,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只有107万人,2001和2002年分别为114万和145万人。2003年,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200万人(达到212万人),之后平均每年都要增长五六十万人,2009年首次突破600万人(达到611万人),今年则增至63

8、0万人。与逐年增长的大学毕业生人数相反的是,自2000年以来,我国大学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逐年下降,2001年6月超过80%,2002年底达到80%,2003年下降为75%,2004年为73%,2005年为72.6%,2006年为71.9%,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导致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用人单位的经验歧视。经验主要指工作经验,即与工作相关的实践知识和技能。经验歧视指某些劳动者与他人具有相同的生产率,只是因为缺乏工作经验而在雇用、工资率等方面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二、劳动力市场歧视的原因,参考文献:2008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制度研究;2010经济新视野,(一

9、)农民工方面,1、制度性原因 户籍制度(现行户籍制度已成经成为农民工所面临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的制度基础,这一制度造成了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根本原因。) 政府职能的缺位(政府部门严重忽视农民工的利益保障,加剧了农民工与主体社会的分离) 法律不完善、执法不力,2、非制度性原因 农民工自身原因(如文化水平较低,劳动技能偏低,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 严重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既无学历又无户籍,只能进入城市非正式部门劳动力市场) 城市居民的偏见(城市居民在天然的而非通过努力获得的社会资源与竞争方面明显占据优势,很容易形成“一等公民”的

10、身份优势意识,从而形成对农民的歧视),(二)大学生方面,1、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失衡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更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通高校毕业生供大于求的状况,随着高校扩招呈加剧趋势。 2、政府雇员标准的负面影响 政府部门在招聘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歧视性条款,如本地户口、党员优先、全日制毕业、第一学历、身体状况、30岁以下等等。人为的将部分大学毕业生排斥在外。,3、监督执行力度不够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侵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

11、如就业和工资歧视、拒绝缴纳保险、进行合同欺诈或无故不履行劳动合同等,其中就业歧视和合同欺诈尤为严重,在一些地区已经达到了泛滥的程度。 4、社会习俗的负面导向 例如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共同推出的“2007重庆市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中,44.82%的大学生认为最有效的就业渠道是“通过家庭和个人关系托熟人”,而通过就业服务机构寻找就业岗位的为32.05%。,三、对劳动力市场歧视 对策和建议,(一)制定统一的反就业歧视法 加快反就业歧视立法进程,制定一部统一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结束当前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零乱和内容不一致的现状。本文认为,统一的反就业歧视法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

12、界定就业歧视。对就业歧视的界定应该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就业歧视必须发生在广义的就业过程中,不仅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还包括建立劳动关系前的求职阶段。二是用人单位实施的各项差别条件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三是求职者或劳动者必须是条件相同或相近,即不会对工作造成不合理的影响。 2.进一步扩大就业歧视的类型。可以采取列举式规定和概括性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除了现行规定已经明确的就业歧视类型之外,反就业歧视法还应该增加一些目前比较常见和未来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大的就业歧视类型。为了防止不断涌现的新型就业歧视,还应作兜底性规定,以方便执法。 3.加大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鉴于就业歧视形式的复杂性,单

13、一的责任形式无法充分规制就业歧视,因此,有必要设立多种责任形式。根据就业歧视行为及情节的不同,规定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责任的规定,业的政策、法律制度及保障机制。,(二)完善促进平等就反就业歧视的法律应对 1、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直接根源是户籍制度的存在,针对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复杂性,政府必须改革现有的就业制度,制定促进农民工平等就业的政策。取消以商品粮为标准划分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全国统一的户籍制度。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模式下,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要求,虽然城市居民下岗失业问题比较突出,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的事实更加不可忽视。把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依靠

14、户籍制度人为地把城乡居民分为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对农民工身份的限制,防止农民工对城镇就业进行冲击,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远看,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2006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农民工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基本的政策框架,对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和促进机会平等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2、加强市场监督和管理,尊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障碍。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是一个长期过程,农民工的权益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才能得到维护,各级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执行劳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15、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其真正落到实处。尽快把反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纳入国家法制化轨道,严惩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严禁工资歧视。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和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法,明确各级政府劳动监察制度中的作用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赋予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法律手段和救济途径。此外,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建立一套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把农民工纳入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严格办理各种社会保险,重点解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

16、的问题,以及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积极吸纳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学校学习,消除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后顾之忧。,(三)搭建农民工就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要根本解决问题。首先必须取消对农民工就业的种种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发展城乡统一、开放、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消除对农民工在就业上的制度性歧视。彻底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降低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门槛,使农民工享受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其次,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为主,调动农村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劳动力社会信息体系,采用多方主体互动式记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状况、个人工作经历及奖励、处罚等状况,并做到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更新。充分整合各地区劳动保障、农业、企业等部门,为农民工的就业建立一套相关网络和定期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组建相关机构定期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和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信息,让农村劳动力及时了解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信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信息搜寻成本。建立完善的劳动力社会信息体系,可以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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