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

上传人:tang****xu2 文档编号:143304074 上传时间:2020-08-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7.8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光大银行质押融资监管业务附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静态质押授信甲 方:_乙 方:_日 期: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仓储监管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一静态质押授信)编号:甲方(债权人/质权人):住所: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债务人/出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丙方(仓储人/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的 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存放丁

2、丙方仓库并由丙方进行保管的商品向甲 方提供动产质押担保,并与甲方签订了相应质押担保合同。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对存放丁丙方仓库中的乙方质押给甲方的商品承担监管义务与责任。现三方经 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质物的监管方式三方确认,采用以下第 种监管方式:一、丙方单独监管;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丙方开出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进行监管。二、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在此种监管方式下,甲方委派指定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质押给甲方的商品。有关进出库凭证由甲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指派的人员为: ,身份证号码 为:及,身份证号码为:。第二条监管责任质押期间,丙方对质押商品(

3、以下简称“监管的商品”,含共同监管,下同)承担 监管责任,包括:一、货物验收标准: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 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 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二、按照合同法和本协议妥善、谨慎处理监管的商品。三、接受甲方对出质的查询,接受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检查。四、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五、不受理乙方就已质押商品所对应的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的挂失手续。六、受理甲方对监管的商品的提货和

4、出仓、出库手续。七、未经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对监管的商品提货、出仓、 出库手续。八、在共同监管的方式下,会同甲方指定人员办理提货通知书项下监管的商品 的提货或出库手续。九、在监管的商品出现不利丁甲方主合同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甲方。十、丙方在乙方质押物办理入库后,应在相关的质押物粘贴质押标签(见附件2-6)。质押标签中质权人甲方以中文缩写“光大银行”作为标识。(“光大银行”为“中国光 大银行”的缩写)。十一、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丙方的监管责任在监管的相应商品提货、出库或出仓后终止。第三条进仓单或保管凭证的查询和出质的通知、确认一、查询:(一

5、)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 面凭证的实地查询,并对查询届实的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 书面凭证承担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的责任。(二)查询时,丙方在核实甲方指定人员的身份后,填写一式二份的查复及 出质确认书(附件2-2),加盖印章后退还一份给甲方人员,一份自存备查。二、出质的通知和确认:如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监管的商品的质押时, 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 查 询及出质通知书(附件2-1),将商品出质的事实通知丙方。丙方应向甲方签发查 复及出质确认书(附件2-2),承诺对该查复及出质确认书上所列的质押标的依 照本协议履行监管职责。第四条印鉴和

6、凭证一、乙方和丙方签发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应加盖预留印鉴: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二、当丙方出具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时,丙 方应将上述书面凭证原件交丁甲方。第五条 质物的提货出库手续一、 监管的商品的提货与出仓、出库,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附件2-3) 办理。二、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监管的商品提货、或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手续。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印章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印章式样为:甲方签发提货通知的指定人员为:1、,其签字式样为或2、,其签字式样为 。三、提货通知书上非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字和上述印章,监

7、管的商品不得 出仓、出库。丙方必须按照以上提货通知书上注明的各项要素给予乙方提货。 若丙方违反以上规定给乙方提货的,应当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同一份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分次提货时, 丙方应在自有的内部帐目中记载有关提货情况。货物全部提取完毕后,保管凭证或 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自动失效,无须交回丙方注销。五、乙方向甲方申请签发提货通知书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事先在甲方存入等丁 提货价值的%的保证金或提前归还主合同下相应债务或提供与提货价值相当 的商品作为质押或符合甲方的其他要求,同时出具提货申请书。乙方经甲方同意提 货后由丙方给予甲方提货通知书回

8、执(附件2-4)。补充或追加的保证金,为乙方履行主合同债务的保证金。在主合同到期前,乙 方无权动用该保证金。补充或追加保证金的行为,构成甲乙双方对有关质押担保合 同或者有关合同中保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甲乙双方另行签定有关补充协议或 补充合同,也无需乙方的特别授权。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帐户为。第六条乙方、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之间的约定向其支付仓储和监管费用,乙方应按 照双方之间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仓储和监管费用。丙方同意,在监管期内其承担的仓储监管责任是独立的、无条件的,不以仓储 和监管费用如期足额支付作为其承担仓储监管责任的条件,不得因乙方拒付或拖延

9、支付仓储和监管费而拒绝履行仓储监管责任或降低履行仓储监管责任的标准,亦不 得以此作为其未能履行仓储监管责任的抗辩和豁免的理由。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丙方因监管本协议项下质押货物应收取的 相关仓储和监管费用,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丙方通知之日 起 内付活所欠款项。在此期间,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可代乙方支付经核实欠交的相关费用。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应在甲方代为支付之日起三(3)日内将该款项及其利息(按日 计算)支付给甲方。该代付款项,作为乙方质押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的组成部分,届丁质押担保的范围。二、丙方未履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10、。三、丙方同意放弃对乙方质押给甲方货物的留置权。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与 丙方签署的仓储保管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支付丙方因监管本协议项下质押货物应收取 的全部费用且甲方未按本条第一款约定代为支付的,各方同意,由甲方将行使质权 受偿款项优先用丁代乙方偿还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的前述费用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跌价的处理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若根据甲方的判断,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 单或其他书面凭证所记载的商品的市场价格跌价幅度超过质押生效时价格的 时,乙方应在个工作日之内将市场价格与质押生效时价格之间的差价补 齐,补齐差价的方式为追加保证金或追加新的担保。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 方对本协议及相关其

11、他合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宣布主合同 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同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拍卖或变卖 的方式处置保管凭证或进仓单或提货单或质物活单或其他书面凭证所记载的商品, 变卖或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丁提前活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三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诉 讼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保险监管期间,按照以下约定的第种方式进行投保。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甲方,保险单和保险权益转让书由甲方保管。1、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但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被保险人等要 符合甲方和丙方的要求。2、由丙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但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被保 险人等要符合甲方和乙方的要求,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违约责任一、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迟延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