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

上传人:野原 文档编号:143220124 上传时间:2020-08-27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3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汽车配件与营销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第三章汽车配件编号规则与目录检索第一节车辆识别知识一、车辆识别代号概述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统一的道路车辆识别系统,简化车辆识别信息检索,提高车辆故障信息反馈的准确性和效率,现在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使用了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IdentificationNumber,简称VIN)。VIN包括了车型标牌(见图31)中的绝大部分信息。VIN是指车辆生产企业为了识别某一辆车而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由17位字码构成,分为三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orldManufacturerIdentifier,简称WMI)、车辆说明部分(Vehi

2、cleDescriptorSection,简称VDS)和车辆指示部分(VehicleIndicatorSection,简称VIS)。图3一l丰田汽车车型标牌l一汽车型号2发动机型号3一车架编号4一车身颜色编号5一装饰编号6一变速器型号7一车轴编号8一制造厂编号车辆识别代号(VIN)具有全球通用性,最大限度的信息承载性和可检索性,目前已成为全世界识别车辆唯一准确的身份标志,它将伴随车辆的注册、保险、年检、保养、修理直至回收报废。在汽车召回管理制度中,VIN是判断车辆缺陷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车主投诉记录判断在某批次车辆上是否可能存在缺陷。汽车制造商也可以通过分析,找到存在缺陷的

3、车辆VIN码范围,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召回。因此,车主在向主管部门和制造商投诉车辆缺陷时一定要准确描述VIN代码。车辆管理部门通过对VIN码的统一管理,能够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保证车辆登记状况的准确性,使车辆年检和报废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如果推行条码化VIN管理,可以大大提高车辆登记和年检的效率和准确性。工作人员只要利用条码读取设备就能够快速获得车辆信息,从而减少了人工输入。国内厂家中,上海大众和长安汽车率先采用了“条码化”的VIN。因此,交管部门可以在年检标签中打印车辆的VIN,这将为日后的车辆管理工作提供极大方便。t、各大保险公司通过车辆VIN结合车辆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和使用记录,就可以

4、分析车辆的盗抢、交通事故等情况,估计车辆承保的风险程度,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车辆制订相应的保险制度。这对于当前保险公司推行的浮动车险费率制度至关重要。整车制造厂通过VIN,结合车辆制造档案就可以明确各批次车辆及零部件的去向和车辆的生产、销售及使用状况,对于进行调整生产、改进售后服务和实行汽车召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维修企业通过车辆VIN,通过查询相关的VIN规则说明,可以准确地确定车辆的车型年款以及相应的配置状况,从而选择合适的仪器设备和相关的车型维修资料,正确地进行故障诊断和车辆维修。另外,配件订购也离不开车辆VIN,因为不同批次的同一车型选用的配件也不尽相同,通过VIN就能明确车辆配置及其生

5、产年限、批次,从而找到正确的零件。在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4年11月2日发布了车辆识别代号(VIN)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2004年12月1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生产企业及进口车辆生产企业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上标示VIN。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销售的道路机动车辆以及需要标示VIN的其他类型车辆产品,包括完整车辆产品和非完整车辆产品。二、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要求1)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及其他需要标示VIN的车辆都必须具有VIN。2)VIN的第一部分WMI,用以标示车辆的制造厂。当此代号被指定给某个车辆制造厂时,就能作为

6、该厂的识别标志。WMI在与VIN的其余部分一起使用时,足以保证30年之内在世界范围内制造的所有车辆的VIN具有唯一性。3)为了固定VIN,车辆制造厂可以在以下两种固定方式中进行选择:第一种方式,VIN可直接打刻在车架上,对于无车架车身,可以直接打刻在不易拆除或更换的车辆结构件上;第二种方式,VIN可打印在标牌上,但此标牌应同样是永久固定在车架上或不易拆除、更换的车辆结构件上。4)每一辆车都必须具有唯一的VIN,并标示于车辆的指定位置。5)VIN应尽量标示在车辆右侧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玻璃除外),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放在便于接近和观察的其他位置。6)VIN还应标示

7、在产品标牌上(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除外)。7)M,、N,类车辆的VIN还应永久地标示在仪表板上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以便在白天不需移动任何部件从车外能够分辨出VIN。8)车辆制造厂至少应在一种随车文件中标示VIN。9)VIN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lO)VIN的字码高度应不小于7mm,深度应不小于O3mm;对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若直接打刻在车辆结构件上,则字高应不小于5mm,深度应不小于O2mm;其他情况字高应不小于4mm。11)VIN可采用人工可读码形式或机器可读的条码形式进行标示,若采用条码,应符合GBT18410-2001的要求。12)VIN标示在车辆

8、或标牌上时,应尽量标示在一行,此时可不使用分隔符。特殊情况下,由于技术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时,两行之间不应有空行,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一个分隔符。分隔符的选用由车辆制造厂自行处理,但不得使用VIN所用的任何字码,或可能与VIN中的字码混淆的任何字码,如、等。13)VIN在文件上标示时应标示在一行,不允许有空格,不允许使用分隔符。14)在VIN中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的罗马字母:123456789OABCDEFGHJKLMNPRSTUVWXYZ(字母I、O及Q不能使用)15)车辆制造厂应按照GB16735004的规定制订本企业的VIN编制规则。VIN编制规则应包括对VIN各位字码的编码规

9、则、VIN的标示位置及标示方式等内容的详细规定。16)车辆制造厂的VIN编制规则应提交经国家汽车主管部门授权的备案机构审核和备案。17)车辆制造厂应按照通过审核和备案的V1N编制规则为每一辆车标示VIN。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制造厂生产的出口车辆,可按照车辆进口地的规定编制VIN。19)进口车辆制造商应符合16)、17)和18)的规定。三、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内容VIN由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车辆说明部分VDS、车辆指示部分VIS三部分组成,共17位字码。对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年产量500辆的车辆制造厂,VIN的第一部分为WMI,第二部分为VDS,第三部分为VIS,如图3-2所示

10、。对完整车辆和或非完整车辆年产量500辆的车辆制造厂V1N组成图3-3车辆年产量500辆的制造厂,WMI由以上所述的三位字码组成。对于年产量500辆的制造厂,WMI的第3位字码为数字9。此时,VIS的第3、4、5位字码将与第一部分的三位字码作为WMI。2VDSVDS由6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49位)。如果车辆制造厂不使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码,应在该位置填入车辆制造厂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VDS的第1-5位(即VIN的第48位)应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其代码及顺序由车辆制造厂决定。VDS可从以下方面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车辆类型;车辆结构特征,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厢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

11、方式等;车辆装置特征,如约束系统类型、发动机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制动形式等;车辆技术特性参数,如车辆最大总质量、车辆长度、轴距、座位数等。vDs的最后一位(即vIN的第9位)为检验位。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表示,用以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车辆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他十六位代码后,检验位应按照表32表35的规定计算。1)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见表32和表33。表32VIN中的数字对应值VIN中的数字O123l456789对应值0l23l456789袁33VIN中的字母对应值VIN中的字母ABCDEricKLMNPRSTU_VWXY对应值l234567l8123457

12、923456782)按表34给VIN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表34VIN中的指定加权系数对应值VIN中的位置tzl,。5678910ll121314151617加权系数87l6】543210987654323)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的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那么检验位应为字母置。检验位的确定过程示例见表35。表35检验位的确定过程示例VIN中的位置l2345678910ll121314151617VIN代号LFWADRJF1l002346对应值366l49l61l0O2346加权系数8765432lO

13、98765d32系数总和24+42+36+5+16+27+2+60+9十8+0+0+10+12+12+12=275余数27511=25余0经上述计算,确定此vIN代号中的检验位字码为0,则该车辆完整的VIN代号为:LFWADRJFDll002346。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型特征应包括表36中规定的内容。表36VDs中的描述的车型特征车型车型特征乘用车车身类型、发动机特征国载货车(含牵引车)车身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发动机特征0客车车辆长度、发动机特征鞋车车身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身类型、发动机特征非完整车辆车身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发动机特征发动机特征至少应包括对燃油类型、排量和或功率的描述。用于制造成为货车的非完整车辆的描述项目。用于制造成为客车的非完整车辆的描述项目,此时发动机特征至少应包括对燃油类型、发动机布置形式、排量和或功率的描述。3V碍VIs由八位字码组成(即VIN的第1017位),其最后四位字码应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