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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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资金自检自查报告 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下面为大家收集了项目资金自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

2、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 _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_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

3、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

4、。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

5、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

6、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xx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

7、,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

8、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 _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商务厅 _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_(黔商发【xx】

9、64号)要求和xx年3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毕节地区商务局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

10、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目的、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 本次自查范围为xx年至xx年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持项目情况。外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专项扶持资金。内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市场监测项目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地区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市、区)商务主

11、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 内贸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 _、财政部 _xx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 _(财办建xx7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xx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 _(财建xx430号)、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商发xx120号)和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经自查,各项目单

12、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xx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xx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xx年55个,xx年350个,xx年600个,xx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xx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

13、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

14、,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

15、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 _、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 _、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 _制定的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xx85号)文件执行,确保各县(市)“农家店”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复查,做到发票齐全、帐目清楚、领取手续齐备等,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资金落实情况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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