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

上传人:平*** 文档编号:14301769 上传时间:2017-10-29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497.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RPHN.A-GL.013-2013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20130328 发布 20130328 实施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发 布I目 次前 言 II 1 适用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管理职责 3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46 检查与考核 57 附录 6附录 A.1 检查分类表 7附录 A.2 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8附录 A.3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便携式办公电器编号原则 9附录 A.4 便携式电气设备登记及检查一览表 11附录 A.5 工器具借用登记表 12附录 A.6 工器具报废申请表 13附

2、录 A.7 各种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14附录 A.8 培训签到表 24Q/CRPHN.A-GL.013-2013II前 言为加强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便携式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提出并归口。本制度的起草人: 邓礼良本制度的审核人: 焦贤明本制度的审定人: 史林本制度的批准人: 李端平本制度由技术支持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Q/CRPHN.A-GL.013-20131便携式电气设备元素实施细则1适应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便携式电气设备的管理、使用、保管、报修和报废等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湖南华润电力鲤

3、鱼江有限公司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安健环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2.1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2.2G 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3GB 8877-882004 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2.486机生字 76 号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2.5CMB253-2004 诺诚综合五星系统常规工业指导手册2.6电安生(200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便携式电气设备泛指带有插头可移动的电气设备。按用途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两大类,具体细分有以下三类:

4、3.1.1手持式电动工具(生产性的) 如:电动压线钳、手枪钻、电剪等。3.1.2移动式电气设备(生产性的) 如:行灯变压器、便携式电源架、电焊机等。3.1.3便携式办公/家用电器(非生产性的) 如:电扇、电暖器、电饭煲、饮水机、电冰箱、 碎纸机、洗衣机、充电器等等。3.2 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 按触电保护分为: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

5、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类工具分绝缘外壳类工具和金属外壳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类结构符号。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4管理职责4.1 各生产部门安全员负责对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进行监督。Q/CRPHN.A-GL.013-201324.2 各生产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便携式电气设备的管理督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部门的便携式电气设备登记在册(见附录 A.4) ,且保持记录更新。4.3 检修公司为便携式电气设备的主要检验单位,负责所辖设备的日常维护

6、,建立健全便携式电气设备技术台帐。4.4 管理工作流程: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便携式电气设备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申购、保管、报修、送检、报废等工作。5.2 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以部门为单位,由各部门工器具保管员按照编号导则见附录 A.3对工器具(本文指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以下同)统一编号,并将其连带使用说明书一起集中有序放置,工器具使用达到检验周期前,需送至让其检验专责人对其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粘贴禁用标签与可用电器分开存放,并标明“报修”字样,及时履行报修程序。检修后的工器具还需联系电气二班(高试班)检验专责人对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经检验证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电器,应隔离存

7、放,不合格便携式电气设备部门登记台帐定期检查贴合格证贴“禁用”标签证送修隔离存放申请报废交仓库不合格合格检查合格高风险 低风险风险评估参照附录 A.1(检查分类表) 参照附录 A.1(检查分类表)Q/CRPHN.A-GL.013-20133并标明“报废”字样,定期填写报废申请表(见附录 A.6)送审,然后再交由仓库处理并登记在“危险废弃物去向登记表”履行登记手续。5.3 检查与记录5.3.1 检修公司电气二班(高试班)负责检修公司所辖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的统一编号标注、定期检测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负责建立检修公司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的统一管理台帐,实行归口管理。5.3.2 各部门指定专人(

8、或部门管理员)负责检修部所属便携式办公电器设备的编号标注、建立健全台帐等日常管理工作(标识尺寸如下,内容包括编号及责任部门)。5.3.3 物管部水电班负责全厂空调的编号标注、日常维护、定期检测,并负责建立全厂统一的空调管理台帐,实行归口管理。5.3.4 各部门的办公电器均由检修公司电气二班(高试班)负责办公电器设备大修前后的绝缘检测工作。5.4 各使用部门申购回新的便携式电气设备要先在对应负责维护管理部门登记台帐,实行受控管理。5.5 外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便携式电气设备由综合分部监督管理,并做好定期检测工作。如外包施工单位无检测资质,可委托检修公司电气二班(高试班)进行有偿检测,电气二班应做好

9、相关的培训、标识、检测、台帐工作。5.6 检测间隔要基于风险和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半年检测一次(一般为每年的 3 月和 9 月定检),检测合格后在工器具醒目的部位粘贴试验合格证,并盖检验章。方可用于生产现场。而非生产性办公电器则 1 年检查一次;不经常插拔插头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则只需目测检查,不需粘贴试验合格证。(检查分类表见附录 A.1)5.7 便携式电气设备要根据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见附录 A.2)实行统一存放。5.8 对于初次使用便携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使用。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学习,辨识出来的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班组保存培训签到表。(见附录 A8)

10、。5.9 建立部门(班组)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借用登记表(见附录 A.5)。5.10 通过日常检查、整改、审查来监察此系统的执行情况。6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综合部及技术支持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小件的便携式办公/家用电器标签:60X24mm(宽度可变、标签底色自订)大件的便携式办公/家用电器标签:50X36mm (宽度可变、标签底色自订)报废Q/CRPHN.A-GL.013-201347附录附录 A.1:检查分类表附录 A.2: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附录 A.3: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便携式办公电器编号附录附录 A.4:便携式电气设备登记及检查一览表附录 A.5:工器具借用登记

11、表附录 A.6:工器具报废申请表附录 A.7:各种电动工具操作规程附录 A.8:培训签到表Q/CRPHN.A-GL.013-20135附录 A.1:检查分类表使用前检查(不需记录)定期专业检测(要记录)检查人 使用者 有资质人员高风险(生产性便携式电气设备)见附录 A.4每次 半年检查周期低风险(非生产性办公电器设备)见附录 A.4每次 一年a.外壳、手柄无裂缝和破损 b.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正确完好,牢固可靠 c.软电缆或软线完好无损 d.插头完整无损 e.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破损f.机械防护装置完好检查项目g.转动部分转动灵活无障碍检查项目参照国标、相关行业规范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

12、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Q/CRPHN.A-GL.013-20136附录 A.2: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1 设备、电线电缆、插头、开关等的状况1.1 所有单相、三相设备状态良好:1.1.1 保持所有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良好。1.1.2 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1.1.3 电线、插头应绝缘良好,无破损。1.1.4 外壳或外罩不应有破损。1.1.5 应按要求接漏电保护器或接地线。1.1.6 存放应保证安全、清洁。1.1.7 必须有一个独立而且有效的操作开关。1.1.8 应由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对电源插头进行正确接线并定期检查。1.1.9 插头和延伸的电缆不应超负荷使用且应正确安装过流保护

13、装置。2 确认、检查并登记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2.1 认定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并登记在册。2.2 依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便携式办公电器编号原则”对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进行编号。2.3 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2.3.1 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每年由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对每件便携式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2.3.2 检查应包括便携式电气设备的所有部件及其附录。2.3.3 检查结果应被记录在检查登记表中。2.3.4 安健环代表对照检查项目对所辖区域内的便携式电气设备进行抽查。2.3.5 工作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电气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2.3.6 对检查出来的有任何不符合安全

14、要求的便携式电气设备立即停止使用,送修或报废。2.3.7 在密闭空间或金属结构内部等危险区域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型便携式电气设备,确保人身安全。3 所有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3.1 现场使用的便携式电气设备如电钻、冲击钻、电锤、电锯、吸铁电钻、手提砂轮、角向砂轮等,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合理选用。3.2 在一般场所,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应使用类电气工器具。3.3 如果使用类电气工器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或 1:1 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3.4 在潮

15、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类或类电气工具。并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的漏电保护器。3.5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工作,应使用类电气工器具。3.6 移动式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3.7 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 2 米。Q/CRPHN.A-GL.013-20137附录 A.3: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便携式办公电器编号原则1、编号原则规定如下:1.1、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编号原则规定如下:(以班组为单位)HNCR/AXXX XXXX-XX工器具的编号工器具名称(用代码表示)班组代号部门代号工具代码例如:HNCR/A -E-JX-RK10-1 表示 A 项目部检修公司热控班#1 吹风机1.2、便携式办公电器编号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