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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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TYHG2016130TYHG2016130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016 年 11 月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2016 年 11 月 广 东 腾 鹰 目 录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函 -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 11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 13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投 标 邀 请 函 -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

2、11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 13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广 东 腾 鹰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YHG2016130 第 1 页 共 54 页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 标 邀 请 函 投 标 邀 请 函 各投标人: 各投标人: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梅州市中医医院梅州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 对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TYHG2016130 二、采购项

3、目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整 四、采购数量:2 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急救转运呼吸机 2.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 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

4、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 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 年 1

5、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 601)。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 广 东 腾 鹰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YHG2016130 第 2 页 共 54 页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5.1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 5.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 法定代表

6、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6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注 9: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 601(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3

7、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 601(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梅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 13 号 联系电话:0753-2336639 传真:0753-23366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家乐大厦 601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3-2181198 传真:0753-6133128 邮编:5140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

8、件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 广 东 腾 鹰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YHG2016130 第 3 页 共 54 页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 能导致其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

9、和补充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 能导致其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一、定义 一、定义 (一)采购人:梅州市中医医院。 (二)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3-2122929。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 18 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五)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

10、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六)“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七)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 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 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及须承担的技术支

11、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 务。 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其质量、 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标准和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的内容。 (八)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相关申请已获梅州市相关部门批准。 二、招标要求 二、招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广 东 腾 鹰 梅州市中医医院急救转运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TYHG201

12、6130 第 4 页 共 54 页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1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2.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二)

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于开标前十五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修改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 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有效),投标人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 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 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 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三)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两个或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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