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2020082017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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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 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 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该如何拟写?那么,下面请参考xx 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相关范文,希望 对大家有帮助。 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状1 上诉人 ( 原审原告 ) 谢 xx(xx 的 母亲 ) ,女,汉族, xx 年 4 月 4 日生,退休干部,现住xx 省 xx 市 xx 路 x 号 x。 委托代理人靳xx,女, xx 通航管理局退休干部,住xx 区 xx 里 x 号 x 单元 x 室 联系电话: xx 被上诉人 (原审被告 ) 袁 xx,女,汉族, xx 年 月 日生, 现住 xx 市 xx 区 xx 街 x 号院。 上诉人与被上诉

2、人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不服(xx) 西民 初字第 2477 号民事判决,依法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 (xx) 西民初字第2477 号民事判决书 ; 二、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第 2 页 共 4 页 靳 xx 与袁 xx 从小青梅竹马,兴趣相投,均系国家京剧学 院研究生。双方于xx 年 12 月 21 日结婚,婚后感情稳定,曾 获得过梅花奖的袁xx 因职业方面的考虑没有生育子女。婚姻 存续期间,以袁xx 名义分得西城区榆树馆西里5 号楼 2 门 504 房屋一套,面积137.87 平方米 ;xx 年 9 月 3 日,以袁 xx 名义购

3、买西城区翠华街1 号院北部 3 号楼 1 单元 401 房屋一 套,面积 285.63 平方米。两套房屋市场价值高达1300 多万 元。 xx 年,靳 xx 因患肾癌实施手术,术后情况尚可。其一辈 子忠厚、善良、孝顺,自己患病和离婚之事均未告知家人和单 位,独自默默地扛着。xx 年,靳 xx 被确诊肾癌并多发转移。 命运捉弄人, 50 岁的靳 xx 被宣判了死刑 ! 然而,更为绝情的 是:作为靳xx 最亲密的人袁xx,竟然在靳xx 最需要人,最 需要爱的时候,提出与靳xx 离婚。 xx 年 11 月 20 日,靳与袁 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相识40 多年,夫妻20 多年, 在自己身患绝症

4、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心智正常的靳不可能 没有感受,陪伴靳的亲人在靳离婚后近一年多的治疗过程中, 处处都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压抑和无奈。xx 年 5 月 3 日,靳亲 笔写下“西城区榆树馆西里5 号-2-504 住房为我与袁原夫妻 共有房产,日后若处置,财产平分”的字条。 第 3 页 共 4 页 xx 年 12 月 21 日,靳去世后,上诉人起诉要求分割靳与 袁婚内共同财产,承办案件邓X法官在庭审中处处表现出维护 被上诉人的态度,在判决书中对于被上诉人意见一字不漏,对 于婚姻档案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大篇幅摘抄,对于靳 分得的石景山八大处三居室为营房,且已被部队收回的事实不 做任何说明,其仅因为袁

5、是西城区政协委员,在西城区拥有广 泛社会关系而作出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完全背离法律规定的判 决。 1300 余万的巨额夫妻共同财产,仅因为“家庭财产已分 清无纠纷”一句形式上的话全部判归一方所有,西城法院的判 决明显错误。 原判决的违法、错误具体如下: 一、涉案两套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原审判决刻意回避, 故意遗漏案件关键事实。 榆树馆的房屋被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承认系夫妻共同财 产,对此双方无争议; 翠华街的房屋购买于xx 年 9 月 3 日,全 部购房款支付结束日期是xx 年 9 月 25 日。双方婚姻存续期间 为: xx 年 12 月 21 日至 xx 年 11 月 20 日。涉案两套房产均系

6、 夫妻存续期间取得,在夫妻双方没有做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涉案两套房产依 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本案的基本事实,也是处理案件的 第 4 页 共 4 页 关键事实,原审法官却刻意回避,故意遗漏。原审判决顾左右 而言他之目的,昭然若揭。 二、原审以离婚协议中写明“家庭财产已分清无纠纷”作 为“双方财产确实已分清,再起诉就是反悔”的依据,违背基 本事实,违背基本法律常识。 1、违背基本事实: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 的基本事实:一是双方夫妻存续期间取得了涉案两套房屋; 二 是双方离婚时,离婚协议或整个离婚档案中均没有记载两套房 屋具体归属 ; 三是上诉人称离婚时未分清,并提供靳xx 亲笔书 写字条证实离婚时财产未分割,而被上诉人称离婚时已分清, 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是本案铁的事实,根据民事诉 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 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 证责任。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人承担举证 责任。被上诉人既然主张已分清,那么依法应承担已分清和如 何分的证据,否则其无权独自享有1300 余万的房产。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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