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上传人:tang****xu2 文档编号:142672945 上传时间:2020-08-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30.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X年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铁道部(1989年9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健全资质管理 制度,保证铁路建设质量,保障铁路施工队伍合法经营,维护铁路建 设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资质,系指施工企业人员素质、管理水 平、资金设备、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等。第3条铁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已由建设部纳 入国家标准颁布,对承担铁路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的各施工企业, 按 此标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等级。第4条铁路房建和给水排水工程施工企业统一按建筑施工企 业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审定。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承包铁路新建、改建工程,电气化、通信

2、信号、电力、路基、桥涵、隧道以及其他专业工程施工的全民所有制 施工企业。第二章资质审查第6条按铁路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审查合 格的施工企业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必须提出下列证明文件: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表。2、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或单位任 命文件。3、施工企业上年的统计年报资料。4、其他有关文件、证明。第7条 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批程序:铁路大型一级和一 级企业由铁道部主管部门审查。二、三、四级企业按系统逐级上报, 归口审查后报部审批。报部前,铁路局系统施工企业由铁路局负责审 查;工程局所属企业由局初审后报所属总公司审查, 通信信号公司

3、及 所属企业由本公司初审,送部电务局审查。第8条 严格控制施工队伍。各单位均不得成立新的施工企业, 不得盲目扩大编制、增加人员。确需新开办施工企业必须经部批准, 其资质等级为暂定等级,两年内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国家验收 标准,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企业申报,经核实后,可转为 正式等级。第9条企业分立、合并或企业法人代表及经济、技术负责人变 动,技术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等,经铁道部审批的单位应在变动后三十 日内向铁道部建设司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第三章承包工程第10条铁路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部审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规 定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年度施工任务要与本企业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相适应,不得越级

4、和盲目承包,任意倒手转包。承包工程必须签定 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第11条 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要严格按国家和部颁工程质量标 准组织施工。严禁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第12条 铁路大型一级和一、二级企业承包的工程需向外分包 时,必须经过部建设司批准,但承担分包工程的企业不得再进行第二 次向外分包。三、四级企业承包的工程不准向外分包。第13条 施工企业对使用民工或向外发包的工程,必须加强管 理,在工期、质量和安全上负全部责任。第四章监督管理第14条 铁路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其 主要任务是:负责铁道部权限范围内的审定等级、经营范围、核发证 书、变更等级、处理违章,企业分立、合并时注

5、销或变更,年度检查, 以及经营活动中监督管理工作。第15条 资质检查制度。各施工企业应于每年二月底向铁道部 报告资质情况,年度施工任务完成情况(投资和实物数量)和安全质 量情况,如发现有重大事故或达不到等级标准的企业, 将根据情况重 新定级。第16条 凡领取等级证书的单位,每年按资质等级上交管理费 (包括证书、申报表、管理手册等费用)。收费标准另行规定。第五章罚则第17条 施工企业在申请资质等级时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 不按规定办理等级注销手续或年检的,由该企业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 定予以警告或降低等级。第18条 违反本办法,无证施工、一证多用、越级承包工程的, 由该企业审批部门视其情节轻重

6、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并 可处以罚款。第19条 违反本办法,非法转包工程,从中牟利的,或者出卖 证书、营业执照、银行帐号的,由该企业审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停 业整顿、降低等级、吊销证书等处罚。第20条 违反本办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依照国 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第六章附则第21条 铁路施工企业执行路外任务或本办法未涉及到的问题,按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建设部颁发的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办理。第22条铁路施工企业系指直接从事铁路建设工程和设备安装 等基本建设活动的企业,不包括大修、维修单位。铁路大型一级企业只在铁路内部工程局级企业中评定。第23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