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企业所得税03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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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节 税收优惠,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免3减半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二、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2、,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思考,某企业08年末会计利润12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研究开发费如下: 研究费用2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3月末开发成功无形资产(作无形资产入账)投入使用,成本60万元,摊销时间5年。 加计扣除=2050%=10 加计摊销=6050%5129=4.5 应纳税所得额=120-10-4.5=105.5,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三、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

3、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例题-计算题6-23】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薪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解析】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10070%=70万元,四、加速折旧优惠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4、: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五、减计收入优惠,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案例,某企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产产品符合优惠政策,某年税前会计利润总额500万元。当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600万元。 纳税所得额=500-360010%=140,六、税额抵免优

5、惠,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思考,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生产企业,08年末会计利润70万元,当年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60万元。 税额抵免=6010%=6 应纳税所得额=7025%-6=11.5,七、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

6、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例题-多选题6-10】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加计扣除规定的包括( )。 A.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项目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企业购置的用于环境保护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答案】AD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项目共两项:(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

7、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选项B,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加计扣除;选项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减计收入,也不是加计扣除;选项E,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的、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施行税额抵免,也不是加计扣除。,【例题-多选题6-11】企业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A坚果的种植 B农产品初加工 C林木的培育 D茶的种植 【答案】ABC 【解析】ABC为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D为减半征税项目。,【例题-单选题6-9】企业从事国家重

8、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A获利年度 B盈利年度 C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D领取营业执照年度,【答案】C 【解析】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例题-多选题6-12】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B创投企业从事国家需要扶持和

9、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70%在当年及以后应纳税额中抵免 C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设备投资额10%抵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工资的50%加计扣除,【答案】BCD 【解析】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B错误有两处,一是没有讲明享受优惠应具备的条件,二是混淆了抵免税额与抵扣所得额的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设备投资额10%抵免当年及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税

10、额,C选项混淆了抵免税额与抵扣所得额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八、非居民企业的优惠,九、其它税收优惠,(一)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l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例题-多选题6-13】在“两法合并”前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下列过渡期政策规定正

11、确的有( ) A2008年按18%税率执行 B2009年按20%税率执行 C2010年按22%税率执行 D2011年按24%税率执行 【答案】ABCD,(二)“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过渡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具体内容: (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省级人

12、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凡减免税款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3)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

13、治州。,第六节 其他规定,一、源泉扣缴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的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一)扣缴义务人 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注意】不一定是实际支付时扣税,而是依照权责发生制在到期应支付款项时扣税。,(二)扣缴方法,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

14、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例题单选题6-10】国内某居民公司2008年从国外某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租入价值200万元的通讯设备,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一年,支付使用费80万元。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A.7.6万元 B.8万元 C.20万元 D.27.6万元【答案】A【解析】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80805%)10%7.6(万元),【例题单选题6-11】非居民企业的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款项,应当自代扣之日起()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A.7 B.10 C.15 D.30【答案】A,二、特别

15、纳税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收取或支付价款。凡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例题-单选题6-1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内,进行纳税调整。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答案】D 【解析】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一、纳税年度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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