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代理法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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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代理法,本章内容 第一节 代理法的概述 第二节 代理法律关系(内、外) 第三节 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外贸代理、货代、托收、信用证中银行代理、保险代理等 第四节 我国的代理法和外贸代理制,第一节:代理法概述,一、代理的概念(代为处理) 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 Principal,又称被代理人)的授权(authorization),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二、代理权的产生 、大陆法系:依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 法定代理:非由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 意定代理:由本人的意思表示产生 2、英美法系:

2、依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五种 明示授权的代理 默示授权的代理(没有明确表示,但有行动表示) 不可否认的代理(言辞或行动使第三人相信其代理权) 客观必须的代理 追认的代理(本身非代理,但是本人事后追认为代理),四、代理关系的终止 (1)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终止代理关系 如:代理合同的期满、双方的同意、代理目标的实现 (2)根据法律终止代理关系 如:本人、代理人的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 代理关系终止的效果:若代理人继续从事代理活动,即属于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结束时,本人必须通知第三人,否则本人仍需对第三人负责。,第二节:本人与代理人之间关系,代理人与本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属于本人与代理人之间

3、的内部关系。,第三节: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一、大陆法系 二、英美法系,直接代理:以代表的名义签订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间接代理: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日后通过另一个合同将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本人。,代理人在签约时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在签约时表示有代理关系存在,但没有指出本人的姓名,代理人在签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本人可以直接介入,第三人具有选择权),第四章: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一、对本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信用担保代理人 信用担保代理人的责任是在他介绍的买方(即第三方)不付货款时,由他赔偿本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在信用担保代理的情况下,还存在另外一个担保合同

4、,大陆法系:一定要有书面合同,英美法系:不一定有书面合同,信用担保代理现在正在逐步由出口信贷保险机构代替,二、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1、保付代理人 保付代理人的业务是代表买方(本人)向卖方(第三人)订货,并且在买方的订单上加上保付代理人的保证,即如果国外的买方不付款,将由保付代理人向卖方付款。并且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取消订单,保付代理人也要向卖方(第三人)付款,但有权要求买方(本人)偿还并给予一定的赔偿。,信用担保代理人与保付代理人的比较:信用担保代理人的本人是卖方,而保付代理人的本人是买方。,2、对商业跟单信用证加以保兑的保兑银行 运用程序:进口方通过进口地的银行向出口地的保兑银行或代

5、理行开出一份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委托该出口地的代理行对其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加以保兑,并将该信用证通知卖方,卖方只要提交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就可以向设在出口地的保兑银行要求支付货款。,3、运输代理人(货运代理人、货代)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货运代理人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 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 如果货运代理人受客户(本人)的委托,向轮船公司租船订舱,代理人须向轮船公司(第三人)负责。如果客户不付运输费,或者客户届时未装运货物,代理人须支付运费或者空舱费。,4、保险代理人 在国

6、际贸易中,进口人或出口人在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时,一般不能直接同保险人(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而必须委托保险经纪人代为办理。 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第三人)就保险费直接负责,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本人)就保险金额直接负责。 保险行业的惯例:代理人或者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人(第三人)支付。,第五节:我国的代理法和外贸代理制,一、我国的代理法律制度 我国关于代理制度的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公民、法人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二、我国的外贸代理制 我国的外贸代理制是指由我国的专业外贸公司充当国内用户或供货部门的代理人,代其办理进出口业务,从中收取一定的佣金和手续费的制度。 实践中在外贸业务活动中通常采用的方式: (1)专业外贸公司以自身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 (2)外贸公司直接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进出口合同 有关法律见我国对外贸易法、合同法、外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本章重点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内部及外部关系 阅读资料: 从两大法系代理法对比浅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 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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