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人身保险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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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8/21,1,保险笑话,买了保险 一个男的为他太太向保险公司买了保险。签完约后,男的问那个业务员:“如果我太太今天晚上死了, 我可以得多少?” 业务员答道:“大概20年徒刑吧!”,2020/8/21,2,第6章 人身保险,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人身保险的各种分类以及各个险种的特征。重点掌握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及作用;掌握人身保险的三大部分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概念、特征、包括险种以及费率计算依据、方法合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式。,2020/8/21,3,目录,6.1人身保险概述 6.1.1人身保险的概念 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6.1.3人身保险的作用 6.1.

2、4人身保险的分类 6.2人寿保险 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2020/8/21,5,目录,6.4健康保险 6.4.1健康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6.4.2健康保险的种类 6.5人身保险费率的计算及准备金的提取 6.5.1人寿保险费率的计算及准备金的提取 6.5.2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 6.5.3健康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2020/8/21,6,6.1.1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退休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人身保险的

3、给付条件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合同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以致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保险期满、年老退休时,有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文,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2020/8/21,7,6.1.2人身保险的特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保险标的不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以各类财产本身或者与财产有关联的经济利为保险标的,对与财产遭受保险事故而损失时,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 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财产保险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不能用货币加以确定,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约定一个金额作为保险金额。,2020/8/21,8,6

4、.1.2人身保险的特点,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有关。,2020/8/21,9,6.1.2人身保险的特点,业务经营方面的不同。财产保险出险偶然性大,加上存在出现巨灾和巨额风险的可能性,为了分散风险,保证保险财务的稳定性,必须有分保业务。人身保险保险事故小

5、额分散,大部分保单(寿险保单)的给付又具有必然性,而且给付率的计算也比较精确,因此财政稳定性较强,一般不需要分保。,2020/8/21,10,6.1.2人身保险的特点,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 属性不同。人身保险是保险人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个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一个方面。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的对象和作用不同。 人身保险是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 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2020/8/21,11,6.1.2人身保险的特点,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人身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

6、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保险费,就能获得相应的人身保险金给付的权利。 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能获得为自身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2020/8/21,12,6.1.2人身保险的特点,待遇水平不同。 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能够享受保险金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原有生活水平、社会平均消费水平以及国际财政承受能力,还要随着物价的上升进行调整,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有所提高。,2020/8/21,13,6.1

7、.2人身保险的特点,经营主体不同。 人身保险由取得了法人资格的专门保险机构经营管理。 社会保险的经营者目前在世界上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由国家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由国家统一立法进行管理(我国采用该模式) 另一种是由国家和社会各部门或者社会团体进行多头分散管理。,2020/8/21,1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法律关系不同。 人身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关系,以自愿、平等、有偿为基础,它是通过民法和经济合同法来加以规范和调整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关系,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及待遇,是以国家宪法和劳动法为依据的。,2020/8/21,

8、15,6.1.3人身保险的作用,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人身保险对个人、家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经济保障,其次也是一种个人投资手段(作为金融资产使用)。 对企业的作用 企业可以作为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为其员工投保人身保险,当员工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人身风险或年老退休时,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从而稳定了企业的支出,提高了员工的福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2020/8/21,16,6.1.3人身保险的作用,对国家的作用 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人寿保险,在其经营过程中聚集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大部分是长期资金,可由保险公司进行投资运用,起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对政治稳定的作

9、用 人身保险在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促进国家政治安定团结方面发挥着它应有的作用。,2020/8/21,17,6.1.4人身保险的分类,按照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按照保险期限长短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和短期业务 按照实施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2020/8/21,18,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

10、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2020/8/21,19,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人寿保险的特征 人寿保险具有与非寿险不同的特征,表现在: 人寿保险单是长期性的合同 人寿保险的保单,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人寿保险单带有投资与储蓄性 人寿保险采用均衡保费制,所以投保人寿保险,除可以获得“保障”外,同时也是一种投资和储蓄,投保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投资收益红利和储蓄收益利息。,2020/8/21,20,6.2.2人寿保险的种类,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11、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2020/8/21,21,6.2.2人寿保险的种类,定期寿险的特点: 保险期限灵活(几个月或几十年) 保险费率低(期限短、不一定发生给付) 纯保障性,无储蓄性 定期寿险的适用: 短期内从事高风险行业 作为家庭经济支柱者,2020/8/21,22,6.2.2人寿保险的种类,终身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又叫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投保人按时缴纳保费,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

12、,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的特点: 保险单必然发生给付(人终有一死) 保险费率较定期寿险高 保障他人利益(受益人领取) 具有储蓄性,2020/8/21,23,6.2.2人寿保险的种类,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生存保险又可以分为两类: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 单纯的生存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不单独经营该险种) 年金保险。它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每隔一定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的保险。 注:领取年金之前,应交清所有保费 投保该险种的目的是晚年经济生活得到保障,2020/8/21,24,

13、6.2.2人寿保险的种类,年金 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 所谓年金,它是收付款项的一种方法,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中有规则并且定期地向另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 年金是大概念,年金保险属于年金的一种。 养老保险通常采用年金保险的方式,因此养老保险和年金保险有时概念互用。,2020/8/21,25,年金的种类, 按照给付周期 年给付年金 季给付年金 月给付年金 按照给付起期 即期年金 延期年金 按照给付期限 定期年金 终身年金,2020/8/21,26,年金的种类,按照给付日期 期初年金 期末年金 按照有无返还 无返还年金 返还年金 按照缴费方式 趸缴年

14、金 期缴年金,2020/8/21,27,年金的种类,按照给付额变否 定额年金 变额年金 按照投保人数 个人年金 联合年金,2020/8/21,28,6.2.2人寿保险的种类,两全保险(生死合险)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的特点: 承保责任最全面。 保险费率较高。 充分体现储蓄性。(保险金大于保费 储蓄保险),2020/8/21,29,6.2.2人寿保险的种类,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具有灵活性来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传统人寿保险和创新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都属于传统的人寿保险。(不考虑通胀因素) 创新人寿保险有

15、变额保险、可调整的人寿保险、万能保险和变额万能保险。,2020/8/21,30,6.2.2人寿保险的种类,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个最低限额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保单现金价值随着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和投资业绩的情况而变动。,2020/8/21,31,6.2.2人寿保险的种类,可调整的人寿保险 可调整的人寿保险的特点是: 保额、保费和保险期限都是可变的。即在一定的限制以内,保险人可以提

16、高或降低保单的保额,增加或减少保费,延长或缩短保险期限。,2020/8/21,32,6.2.2人寿保险的种类,万能人寿保险 这种产品与可调整的人寿保险基本上一样,即在保险期限内,它的保费、现金价值和保额都是可以随着消费者的需要而改变的。 但有一点不同,这就是现金价值的利率是与当时市场的利率紧密相连的。 变额万能保险 变额万能保险又称为万能寿险产品类型。它实际上是变额保险与万能保险相结合的产物。 这一保险允许投保人改变缴费的数额;允许投保人使用投资账户中的现金价值支付保费。,2020/8/21,33,6.2.2人寿保险的种类,总结,2020/8/21,34,6.3.1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1、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非本意的(非本人意愿,未预料到) 外来原因引起的(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 突然的原因引起的(直接原因是突然发生的,来不及预防,这里的突然也有其特殊性),2020/8/21,35,6.3.1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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