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民政局行政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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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民政局行政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18 年民政局行政绩效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县行政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8 年,县民政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 为民解困”的宗旨, 以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提高效能为主线,以实施城乡低保 扩面和民政管理服务对象救助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 深入推进政府绩 效管理实践, 有效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 能作用。根据XX县审计局关于报送18年度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 有关情况的通知(富审发 201222号)要求,逐一对照政府或 部门重要工作考评指标表 ,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评。经自查,自评 结果得分 1 00

2、分,现将 18 年度行政绩效管理重点事项有关情况报告 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行政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民政局成立了局长任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 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绩效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同时,重点将省政府确定 20 项重要工作涉及民政部门工作、中共 XX 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目标任务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保障民生工 程纳入部门行政绩效管理, 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 责任落 实到人,并把绩效评价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抓绩效促发展,民政工作持续扎实推进(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3、县民政局从解决困难群众 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1. 城乡低保管理规范。 坚持“为民解困”宗旨, 按照应保尽 保、分类施保的要求,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的申报、入户调查、评议、 公示等工作。 为配合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工作, 在全县开展了“死人吃 低保、有房有车吃低保”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工作, 重点 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 是否执行“三榜”公示以及低保 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了逐乡、逐村不漏查,通过清理退出城 市低保对象 1436 人,退出农村低保 735人,并及时补充了一批符合 低保条件的人,不走过场,切实维护了低保对

4、象的合法权益。同时, 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3000 名,城乡 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超县政府确定目标任务 2466 名,完成年计划 的 561.8 ,增 462;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标准 32 元和 12元。截至 18年 12月,全县有城市低保单位 76个,城市低保对象 10460户 15661人,占非农人口的 17.94 ,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 各类补助金 3892 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 190万元,月人均保障 水平 166.5 元;有农村低保对象 26599户 41500人,占农业人口的 6, 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金 5565.9 万元,其中:县

5、级配套资 金 485.1 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 94 元,充分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 保障作用。2. 城乡困难家庭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 建立了“以资助参合参保为基础,以住院救助为核心,以门诊救助、慈善援助为补充,医 前、医中、医后服务相结合,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多层次医 疗救助工作体系,实现了政策统一、资金统筹、标准一致、城乡一体 的医疗救助制度。 18 年,资助“新农合” 45758 人,支付救助资金 228.79 万元;资助“城镇居民医保” 6558 人,支付救助资金 37.56 万元。全年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患者 8611 人,发放救助资金 1263 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 3

6、214人,发放救助资金 121 万元; 门诊救助 1857 人,支付救助金 27.4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108 万元, 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3. 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水平逐步提高。 按照五保供养条例, 确 保五保人员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44元/月和590元/月。全县纳入 供养的五保对象 1865人,其中:分散供养 1651 人,供养标准为每人 每年 1728元;集中供养 21 4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 7082元,全年 发放供养资金 428.2 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 306.6 万元,农村敬 老院建设配套资

7、金 85.3 万元。集中供养率达 18。4. 城乡贫困居民临时救助效果明显。 加大了低保边缘人群的 救助工作, 1 8年,共救助城乡贫困居民 3399户(次)9880人(次), 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327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 129万元,有效缓 解了城乡困难众因灾、因病等原因出现的突出困难。5. 孤儿生活补助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放 216 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 145.15 万元, 发放505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按五保供养标准) 87.26 万元;发放艾滋病致孤儿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补助 0.54 万元; 实施残疾孤儿康复“重生行动” 56

8、 例,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残疾 孤儿得到及时的手术康复治疗。6.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依法规范。 创新社会救助模式, 采取街 面执法与机构救助、 日常救助与联合救助相结合的方式, 改被动救助 为主动救助,联合公安、住建、教育、卫生等部门,有效开展了以“保 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9 1”专项行动, 重点对城区、 金城广场、 火车路桥涵洞及人员密集等地开展拉网式全 面排查,让 30名流浪乞讨人员告别了流浪,回归家庭。 18年,救助 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 167人(次),护送返乡 18人(次),其中 救助未成年人 4 人,支出救助金 25.35 万元。7. 慈善救助效果明显。积

9、极开展以救灾、济困、助医、助 学为重点的慈善救助活动, 接收抗旱救灾意向捐赠资金 150万元、彝 良“9 7”地震捐赠款物63万元,救助灾民2210户10860人;救助 贫困家庭 16人,发放救助资金 11.48 万元。8. 其他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到位。 对全县因重点项目 建设造成失地少地农民 11195户 28319 人,发放生活补助金 2033.6 万元;发放 257 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 46.24 万元,县级 配套资金 39.5 万元;发放 310 名小乡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 部生活补助金 65 万元。(二)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18 年,全县先后遭遇旱灾、洪涝 和

10、风雹等自然灾害,累计受灾 54.25 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488.57 万元。特别是 6 月 26 日,中安、后所、大河 3个镇严重遭 受了暴雨袭击, 此次暴雨破坏性强, 给全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 了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 面对防汛抗灾的严峻形势, 县民政局严格落 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自 然灾害应急响应四级预案, 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县民政 局紧急调拨救灾物资运往灾区, 重点解决受灾特困群众生活, 使灾民 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得到了充分保障。 18 年,累计向全县 11 个 乡(镇)发放衣服 11336套、棉被 11652

11、床、毛毯 5床、帐篷 22顶、 大米 927420公斤, 40956户 11.2 万人得到衣被、口粮救助。下拨各 类救灾专项资金 515.488 万元,救助灾民 1517户 6785人;其中:民 房受灾现场发放救助资金 20.2 万元;火灾户补助资金 16.8 万元;因 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59.288 万元,修缮(重建) 436 间民 房;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 165 万元)。(三)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抓好双拥共建活动。 春节、“八一”期间,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畅谈军民鱼水情和新形 势下的双拥工作。走访慰问驻富部队官兵 584 人,发放慰问金(含实 物折币) 39.6 万元

12、,支持驻富部队基础设施建设 31.5 万元,将全县 人民深情厚谊送到军营;走访慰问伤残军人、军休干部、“三属”代 表 91 人,发放慰问金 3.64 万元;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 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扎实开展“关爱功臣”活动, 竭力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 解决治病难 127户,生活难 270户,补助经费 67 万元,粮食 2.7 万 斤,住房难 20 户,户均 5000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全面 落实优抚政策,抚恤和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位,对不符合条件、 享受双重或多重抚恤生活补助的对象进行自查清理。 18 年,全县享

13、受定补、抚恤金的优抚对象 4071 人,发放抚恤补助款 1408 万元,切 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兑现 493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174.75 万元,户均优待标准 3524 元,兑现 率为 100;兑现 45 人义务兵立功受奖奖金 1.06 万元。较好完成了 烈士纪念建筑调查统计工作。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按照属地管理 与分级负责、 自谋职业与岗位安置、 考试与考核“三个相结合”的办 法,18年共接收 18 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 199 人,其中:符合 安置要求条件的 45 人,实现岗位安置 27 人,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县委编办、政府办、财政局

14、、监察局、新闻媒体及退役士兵家属参与 全程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确保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8 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兑现自谋职业补偿金 126.6 万元, 由于安置工作措施力度大, 成效显著, 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 人安置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表彰为“ 18 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 作先进单位”。 全力帮助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维护 涉军群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民政社会救助基础设施落后, 与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不相适应。 具 体表现为:民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迟缓,资金缺口较大,县

15、殡仪馆、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地点难以落实,后续工作无法开展;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农村低保 指标争取难度较大, 救助水平、 救助面与困难群众实际要求有一定的 差距;三是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偏低。四、下步工作打算(一)及时总结推进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 分析目标任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并及时向县委、 县政府 领导汇报民政工作, 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 落实 政策和配套资金,完善工作措施;(二)进一步强化目标督查。为落实好目标任务,领导小组适 时听取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汇报, 分析目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研究解 决办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有效促进 18 年度民政各项工作协 调发展。(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社会救助 力度,让民政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 争取尽快启动民政重点项目,增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后劲。二0二年十二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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