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传人:012****78 文档编号:142251989 上传时间:2020-08-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教育委员会北京财政局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日期:京教财20073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各区县教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规定、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在全市普及免费的义务教育”精神以及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提出的“逐步在全市城乡统一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要求,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经市政府2007年第174次市长办公会审定,现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

2、一步完善“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在城八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免收杂费,其中本市农村户籍学生免交教科书费。二、实施时间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实施上述减免政策。三、资金来源及分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现行管理体制和市、区县财政状况,减免费用由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2007至2008学年度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2008年秋季起,此项减免政策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部门办学、企业办学执行上述政策,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四、城八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持收费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杂费”收费项目注销手续。五、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的相关内容。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二 七 年 九 月 四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