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

上传人:1598****930 文档编号:142205280 上传时间:2020-08-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我鉴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书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因谢某某、西安某某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xx年12月4日在西安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

2、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请予批准。此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某某xx年xx月xx日篇二: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广州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法定代表人:小明职务:总经理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申请理由:张三于xx年7月30日至xx年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

3、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xx年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

4、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此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广州市装饰

5、工程有限公司xx年xx月xx日篇三: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某某省某某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负责人:何某某,职务:经理地址:济南市经十西路宋园新区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上公章、私人章的加盖时间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打印文字的时间及与加盖印章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鉴定。申请理由原告彭某某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审理,本案原告彭某某用于起诉的证据是两张借条,但是,申请人从未向彭某某借过款,该两张借条存在明显的瑕疵,是彭某某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条件伪造的,该两张借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申请人特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便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此致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