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41972696 上传时间:2020-08-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42.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DB23/Txxxx-2020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xxxx2020 消防通信系统供电要求2020-xx-xx发布2020-xx-xx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ICS01.040.13C 85目次前 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15 供配电要求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划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1 范围本标准适用对象为全省各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本标准适用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通信指挥系统供配电设施的设计及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313

2、-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B 50401-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1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fire communication and command system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有通信指挥业务、信息支撑、基础通信网络等三部分组成,具有责任辖区和跨区域调度指挥、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通信、通信指挥管理、通信指挥业务训练、处理各种灾害事故报警等功能。4 总则4.1 为了规范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设施建设,确保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规范。4.2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通信

3、指挥系统供电设施的设计、新建、改建。4.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配电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指标规定。5 供配电要求5.1 供配电系统设计 5.1.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设计;应设单独电源管理间,系统可增容、维护和冗余,并提供双倍的或隔离的冗余配置。5.1.2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主电源应由不同变电站供给的双路供电,供电系统由两个稳定可靠的独立电源供电。5.1.3 系统配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5.1.4 供电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间断电源(UPS)宜安装在独立的房间,有

4、良好的的通风和散热环境。b)接警、调度系统应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在外部市电断电有应能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供电时间不小于12h;有后备发电系统时,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不小于2h。c)UPS输出配电回路需按机房内设备要求设置,重要设备要由独立双回路供电,其他计算机设备可用一个回路带3至4个插座,固定于地板下。d)UPS电源应送到配电柜末端,还应该考虑为关键的负载设备安装电源分配单元(PDU),集成独立的变压器、瞬时电压浪涌抑制(TVSS)、输出面板和电源控制的功能。5.1.5 供电系统应配备柴油发电机,并符合下列要求:a)应具有自动投入功能,断电后自动投入运行。b)发电机应通过应急电源柜切

5、换后供给的UPS供电,并能够处理UPS系统或电脑设备负荷的谐波电流,保持电压稳定。c) 柴油发电机应建设燃料储藏系统,储量应提供不小于15天连续供电,并能提供远程的燃料监控。d)通信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由整流配电设备和蓄电池组组成,可采用分散或集中方式供电,其中整流设备应采用开关电源,蓄电池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e)系统供电线路导线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铜芯电缆,交流中性线应采用与相线截面相等的同类型电缆;5.2 技术参数5.2. 系统由市电直接供电时,电源电压变动、频率变化及波形失真率应符合计算机电环电能质量参数表的规定(表4.2.1),超出此规定时,应加调压设备。表5.2.1:计算机电源

6、电能质量参数表项目参数级别A级B级C级稳态电压偏移范围(%)510-137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0.20.51.0电压波形畸变率(%)5710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420020015005.2.2 通信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采用在线充电方式以全浮充制运行,直流基础电源电压应为-48V。 基础电源电压变动范围和杂音电压要求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5.2.2基础电源电压变动范围和杂音电压要求电压(V)电信设备受电端子上电压变动范围(V)电源杂音电压衡重杂音(mV)峰峰值杂音频段(kHz)指标(mV)-48-405720202005.3 配电设备安装和线路铺设5.3.1 设备安装应符合下

7、列要求:a)根据设备负荷容量和分布情况,机柜(箱)内元器件配置作到排列有序、安装牢固、理线整齐、接线正确、标志明显、外观良好,内外清洁。b)分设单相、三相回路,配用小型真空断路器、线路保护开关。箱内设置辅助等电位接地母排。电源柜及其他电气装置的底座应与建筑楼地面牢靠固定。 c)应分别设置维修和测试用电源插座,两者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5.3.2 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供电距离尽量短,活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所有线缆须设计钢制桥架、线槽或钢管敷设。b)UPS电源配电箱(柜)引出的配电线路,需穿薄皮钢管或阻燃PVC管,控制台或设备桌后的敷线,应用金属导轨式插座线槽并用螺栓固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