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上传人:千****8 文档编号:141946838 上传时间:2020-08-1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作者: 日期: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一、收集范围及要求 第一类 履历材料 凡是以反映个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均属本类。具体包括: 1.各类人员(如: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工人、学员、学生等)的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没有内容的项目要填“无”,需要本人签名的、单位审核盖章的要签名、盖章,必须有本人的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以履历为主,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 3.个人从事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 4.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5.本人填写的反映

2、个人经历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1.本人历次所写自传(思想自传、历史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传)及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 2.以自传为主,带有自传的履历表(书)、简历表、鉴定表; 3.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与申请书能分开的)。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等材料;其中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应齐全,有本人签名和组织盖章; 2.各类人员历年的鉴定(包括自我鉴定); 3.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4.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表现情况材料; 5.出国、出境、调动、学生毕业或结业的鉴

3、定; 6.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1.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材料; 2.具体要求: “文革”(1966年)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19701976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 1977年以后入学的: 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

4、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学历材料中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单、国家统考科目统考成绩单、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及有关材料; (5)获得党校学历的,须有学历证明、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6)获得其他学历的,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7)三个月以上的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材料齐全; (8)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齐全:须有套改和晋升专

5、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呈报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2.家庭出身、家庭成员、本人成份、主要社会关系等政历情况的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爱人情况登记表。 3.入党、入团、参军、提干、出国的政审材料;高等学校学生考生政审表; 4.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

6、告、上级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批准转正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系统、全面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入党考察材料(如: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考察表等,归类时排在入党志愿书后); 2.中国共产党党员重新登记表、党员暂缓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3.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被劝退或除名党员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延长或取消预备党员的组织意见(记载组织意见的入党志愿书可收集归档);退党材料;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

7、材料; 5.加入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批准加入组织的通知等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 1.县(团)级以上单位正式命名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决定、审批表、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 2.创造发明和各种业务、技术奖励、通报表扬、立功授勋与嘉奖材料; 3.有突出贡献和拔尖人员审批表; 第八类 处分材料 包括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

8、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保险福利待遇材料;1993年以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2.干部调配、干部任免(包括附件)材料,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有与任职经历相应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考察材料,1996年以后的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和考察材料齐全,平职调动的只需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应逐栏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 3.军队授衔、提高职级待遇的登记表、审批表,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

9、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警察晋衔、晋级,检察官、法官等级评定材料; 4.招工、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登记表; 5.退(离)休审批表,享受级别待遇审批表; 6.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登记表; 7.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工青妇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等代表登记表及委员的简历、政绩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历次运动的“思想总结”、“学习小结”或“检查反省”材料。 2.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因公负伤、职业病、可享受劳保待遇或提前退(离)休的依据及体检证明材料; 3.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善后处理情况、遗书等; 4.民事纠纷

10、判决书、调解书。 二、收集方法 1.建立健全收集制度。 移交制度。按照干管权限,凡各组织、人事部门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应在材料形成10天内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报送时应认真填写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并按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要求办理好交接手续。 索要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季度、半年、1年)或不定期索要应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送材料上门。 检查核对制度。干部档案管理部门要定期(季度、半年、1年)对所管干部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不属于干部档案范围的材料,予以剔除或退回

11、原单位处理;发现缺少的材料,应有计划地进行收集。 补充制度。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或干部履历补充表等,及时充实档案内容。 2.定期、定向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向一定的单位和部门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随时收集、追踪收集。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和规律,建立联系制度,不失时机地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

12、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16K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使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4.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不得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属于“同名异人”、“张冠李戴”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 虽属于本人的但不需归档的材料,如结婚证书、学生证、一般性学术论文、笔记本、奖状等; 属于来往文书、资料、大小字

13、报、会议记录等材料; 凡规定由组织盖章而未盖章,应由本人签字而未签字,应说明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而未说明等不完备的材料; 重份和内容重复的材料,正、副本只各存一份,多余的应剔除; 内容空洞、言之无物,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不着边际,不能作为凭证证据的材料,应予剔除,不归档。 5.剔除后不归档的材料通过鉴别后,分不同情况,可做转出、退回、留存、销毁处理。 四、监督检查 1.各部门应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收集归档工作中的问题,支持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收集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掌握政策、认真鉴别、严格把关、保守机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对违反本制度,涂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