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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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二、组织制定并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处本单位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问题。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六、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七、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

2、用。八、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九、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十、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

3、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二、负责制订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三、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人生产工种调换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督促与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发放和合理使用。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开展专业性、季节性与节假日的

4、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工作。督促与检查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安全台帐资料记录和归档。五、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六、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负责事故抢救工作。七、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和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八、负责各类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九、参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十、负责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员工安全生产职责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

5、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三、自觉并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五、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六、及时报告、处理事故隐患,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七、批评、检举、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为定期研究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 例会名称和参加

6、人员(1)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办负责,全体从业人员参加;(2)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三)车间班组例会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召集,车间班组全体成员参加;(四)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二、例会时间规定(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车间班组晨会每天召开1次;(二)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负责人同意临时召开。三、企业安全生产和领导小组例会内容(一)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二)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

7、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三)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分析和通报不安全因素,制定和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四)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责任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四、车间班组会议内容(一)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知识培训;(二)分析机器设备和安全设施安全技能,生产场所安全环境;(三)点评从业人员“三违”行为并予以矫正,分析原因和应急措施;(四)事故应急处置与现场救护;(五)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一、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

8、后才能上岗作业。二、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三、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五、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

9、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十一、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十二、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10、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分管安全厂长,每年12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4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公司)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五、

1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六、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一、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班组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三、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车间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五、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六、车间班组无能力解

12、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七、实行安全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而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照规定严肃处理。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必须配备经安监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电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二、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三、必须对供电设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四、必须给专业电工配备合格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五、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自备电源要装“双头四极”闸刀;严禁以流动方式给其他电网供电

13、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六、必须在电源或分路部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线应套非燃管保护,熔丝不得用铁丝、铜丝代替。七、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八、严禁湿手接触带电开关、拔插电源插头及更换电气元件和灯泡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操作者发现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二、企业负责人、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企业负责人对发生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

14、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五、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六、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七、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八、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

15、”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九、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十、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事故,视情况按规定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十一、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十二、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十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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