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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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基本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环境,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广西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参考冲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基本要求。第二条 本基本要求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第三条 本基本要求所指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第二章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一节场容场貌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实行封

2、闭管理,封闭施工。市 区内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 8 mi市区内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沿海岛屿为不低于 1.8m,北海到东兴沿海各城市为不低于2.1m,其他城市为不低于2.5m。围挡不能随意开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硕质材料, 做到稳固、整洁、美观、标准。严禁使用彩条布、竹杆、竹脚手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使用砌 体砌筑的围挡,基础埋深不应小于0.5m (遇地质条件较差的, 其埋深应能保证墙体不倾覆),宽度不应小于 0.49m,顶部应有压顶。沿墙每 3m设一 墙柱,柱截面:砖砌为 0.24mx 0.37m,混凝土小型砌块为 0.39mx 0.39mc临街面应采用混合砂浆抹面,刮腻

3、子,刷涂料,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在墙面才苗绘装饰图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所占用的场地四周连续设置金属彩板围 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1.8m,底部应安装牢固。第五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金属大门,严禁敞口施工。大门净高不 应小于4.5m,净宽不应小于 3.9m,砖砌门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0.49m X0.49m,门柱宜书写宣传标语。门头高度尺寸不应小于 0.6m,用于书写企 业名称及设置企业标志。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 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 度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有条件的工地还可以增加工

4、程鸟瞰图或正面效果图、设置旗杆、悬挂企业旗帜等。第六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实行人员出入 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工作卡内容应包括:照片、 单位、姓名、职务、部门、工种、编号等。普通工人、特种作业工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帽颜色要按有关规定 区分。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帽上宜作出标记以便于区别。第七条 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混凝土浇捣的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mx 5n)、沉淀池和冲洗设备,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冲洗 平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工地。第八条 施工现场地面的

5、硕化处理。具体要求如下: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地面必须铺设宽6m以上的混凝土硕地坪,其长度要求外接市政道路,内接场内路网。施工区主要道路应铺设宽3.5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并形成环场道路。施工区一般道路、生活区和办公区的道路应铺设宽1.5m以上的混凝土路面,形成路网并与施工区路网相连。2、 建筑物周边混凝土带宽度应大于1.5m,并设置排水沟,与场内排 水系统相连。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基坑回填和建筑物周边 混凝土带宜在主体2层结构完工前完成。3、仓库、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木材加工场、搅拌场、垃圾堆放 场以及卷扬机操作棚等生产区域必须铺设混凝土硕地坪,并与场内路网相 连。4、 施工现

6、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硕化处理之外,还有非硕化地面的, 应 进行平整、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覆盖。5、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和施工区主要道路做法是:平整场地、路基开糟、素土夯实,200mm毛石持力层,上铺 60mm碎石,现浇 200mm厚 C20混凝土,按5m分缝。其它地面硕化和一般道路做法是:场地平整夯实,现浇100mn C20混凝土。6、硕化地面应表面平整、坡度合理、边线顺直、接缝平整、直转角 方正、圆转角弧线顺畅、无明显凹凸、脚印、刮痕。第九条 施工现场应有良好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在建工程周边应设置砖砌排水明沟(规格:宽A 220mm最浅处120mm坡度5%01%表面抹灰

7、)或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工程施工的废水、泥 浆应经沉砂井处理,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第十条 建筑材料、构件、工具要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 齐,并悬(插)挂标识牌,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 时间、检验情况等。建筑材料堆放原则是散材成方、型材成垛。砂、石料堆放场应设砖砌围挡(砖墙厚240mm高度 600mm。堆放 场与工地围挡应保持安全距离,以保证料堆与围挡不接触。钢筋应按规格分别搁置整齐,离地A200mm并挂设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规格与检验状态。水泥仓库四壁应采用砖砌,有防潮、防雨措施,地面用混凝土硕化并 应高于室外地坪150mm上。水泥应按不同种类、批

8、次、生产日期和强度 等级分别架空堆放整齐,架空高度A300mm仓库所存放的工具、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应分类放置,标明规格型 号,仓库内保持整洁、畅通。第十一条施工作业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凡应拆除的模板要及时拆除及 时清运,不能马上清运的必须码放整齐。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到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 运,不得长期堆放在作业区内。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标志牌和操作规程等各种标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必须 有针对性地设置醒目的标志牌、警示灯等。第十三条 施工场地内的各种防护棚、加工棚、操作棚等,均应采用落地 式双层防护结构,棚顶应具有抗

9、落物击打能力。防护棚顶层四周应设高 200m也上的栏板以防止物体滚落伤人。双层防护棚之间应挂设宣传标语、图案等进行封闭和美化。第二节临时设施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在建筑物物体坠落半径之外,并 与作业区明显分隔。确因场地狭窄不能明显分隔的,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 护措施。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第十五条 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会议室、门卫室、吸烟室、饮水室、卫生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盥洗池、开水房、娱乐室、阅览室等)提倡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可采用砖砌,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临时设施应满足安全、卫生、通风、采光等要

10、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 门、纱窗。临时设施周边采用明沟或散水排水。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的地面,以及临时设施门前地面必须采用混凝土硕化,并与生活区、施工区的路网连接,具体做法是:场地平整 夯实,现浇100mm厚C10混凝土。第十七条办公区含办公用房、办公附属用房和与其配套的道路系统。办 公区应布局合理、面积适中、适当绿化。第十八条 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m。用砖砌时内外墙面应抹灰、 内墙刮腻子。混凝土地面铺地砖,木门刷漆,窗为白铝白玻,用电线路为 带线糟明敷。有条件的可设置吊顶,配备空调。办公室门口设门牌。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应归类存放。技术资料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墙上应张挂

11、各种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及施工图表等,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避免杂乱。第十九条 生活区含宿舍、食堂、卫生室、厕所、淋浴间、开水房、娱乐 室、阅览室和与其配套的道路系统。第二十条 宿舍。采用砖砌时,正面设1m宽走廊,前屋檐挑出走廊200mm 后屋檐挑出外墙400mm走廊外边应设置明沟。室内地面混凝土找平压光,内外墙面抹灰、刷白,宿舍前后设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良好,门、窗应带纱。严禁使用钢管、胶合板、竹片、毛竹、石棉瓦等材料搭设简易宿舍给工人居住;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宿舍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0.9m,每间宿舍居住人 员不应超过16人。床铺应为不超过2层的铁制架

12、床,第一层距地面0.5m, 第二层下距第一层1m上距天棚不低于1m不得使用通铺。宿舍内应设 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室外设晾衣架。第二十一条食堂。至少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3001无法达到此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对污染源进行密封处理。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6m,地面应贴防滑地砖。 用砖砌时,内墙贴不低 于1.5m的瓷砖墙裙,加工台、灶台、售饭窗及其周边应贴白磁砖,高度 不低于1.5m,其余内、外墙抹灰、刷白,安装纱门、纱窗,门扇下方设不 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食堂内应设排风扇,有条件的宜配备冷藏设施。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刀、盆、案板、碗筷等应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13、同时做到生熟分开,红案、白案分开。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 放在密闭器皿内,并有标识。餐炊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应在食堂内明显处张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责任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 个人卫生。采购食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每天必须留样并做相应记录,禁 止采购有毒、有害、变质食物。售饭窗前应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点,配备足够数虽 的简易餐桌,提供茶水。就餐点及宿舍区必须配置密封式的泪水桶,并及 时清运,禁止乱丢废物和剩余的饭菜。第二十二条卫生室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并存放于明显位置。第二十三条厕所。施工现场应

14、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严禁使用旱厕。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2m,地面贴防滑地砖,便糟及内墙面 1.5m高均 应贴白磁砖。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m的隔板,禁止采用不设隔板的大便糟。蹲位数与人数比例以1:20为宜。厕所要标明“男厕所”、“女 厕所”字样。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同时必须有盖板并及时 清掏。 第二十四条淋浴室。淋浴室必须与厕所分开设置。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地面贴防滑地砖。用砖砌时,内墙面应贴1.8m高白磁砖。淋浴喷头数与人数比例以 1:20为宜。室内应排水顺畅,室外采用明沟排水。冬 季应使用锅炉或

15、电热水器等设施向工人提供热水。盥洗池龙头数与人数比 例以1:20为宜。 第二十五条生活区应设置娱乐室和阅览室,内设电视机,提供报刊。施工区应设置饮水室,内设密封式加盖加锁保温桶。第三节环境保护 第二十六条 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土方、散材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沿途 抛洒、流漏、飞扬。建筑垃圾清运应按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严禁凌空抛掷。不能及时运出施工现场的土方或建筑垃圾,必须按施工总 平面图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覆盖。 第二十八条 施工污水、泥浆、废水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或堵塞下水道, 不得将有沉淀物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第二十九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第三十条 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施工机械的噪声和振动应当符合城市 坏境保护控制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 , 14:0022:00 )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 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连续施工的,应当向有关 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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