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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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市金融局年度工作计划市金融局年度工作计划 1 为加快金融创新运营示范 区建设,推进中国 (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下简称自贸试 验区) 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我市金融改革开放水平和金 融业发展质量、规模、效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入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创新发展、协 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以自贸 试验区为创新载体,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 要目标,按照先行先试、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风险可控的 原则,积极推动金融制度、产品、工

2、具和服务模式创新,吸 引各类金融资源集聚和健康运营发展,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初 步建成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活跃、金融 人才汇集、金融服务完备、金融生态友好、金融监管到位、 辐射功能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二 )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在发展商 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基础上, 积极发展新型金融, 创新发展传统金融, 规范发展要素市场, 持续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更好发挥金融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功 能,显著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到 2018 年末, 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 11%以上,占全市地 区生产总值比

3、重达到 11%以上。- 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超过 5400 亿元,直接融资比重达 到 25%。全市存、贷款规模均超过万亿元。- 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超过 75 家,金融企业和金融 服务机构超过 1700 家。- 全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超过万亿元。其中,银行业资 产总额超过万亿元, 保险业和证券期货业资产总额超过 2700 亿元。其他金融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 (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等 ) 资产总额超过 3300 亿元工作任务:通过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外汇账户和 自由贸易账户等方式,促进跨境投资、融资和贸易便利化。 到 2018 年末,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累计超过万亿元

4、, 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国际化程度达到全国领先水 平。1.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和金融 机构逐步扩大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规模。支持自贸试验区 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 区内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 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为人 民币走出去 创造条件。放宽自贸试验区内跨国企业集团开 展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条件。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资金融产品的范围,拓宽境外 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托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开展人民币计价的金 融资产、股权、产权、航运等要

5、素交易,面向自贸试验区和 境外投资者提供人民币计价的交割和结算服务。2. 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 不断提升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 个人可兑换限额。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按照外债宏观 审慎管理原则,实行外债资金意愿结汇。逐步扩大自贸试验 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专用额度。允许自贸 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放宽跨国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条件。3. 提高跨境投资便利化。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合格投资者 双向投资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逐步放宽对外投资的外汇管 制。积极推进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允许符合 条件的个人开

6、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境外投资。鼓励外资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 业投资基金。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经纪、 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拓展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品种和仓单质 押融资功能。支持境外企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参与特定品种期 货交易。允许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4. 创新自贸试验区内金融监管。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金 融监管协调机制,探索功能监管。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 事前准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分析评估和事后备案管理。根 据国家对我市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的授权,在合法合规的前 提下,监管机构对入区的金融机构逐

7、步放宽准入条件,减少 行政审批环节,区内金融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资质实行 备案制。工作任务:推动融资租赁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业务 创新,全市租赁资产规模、 创新能力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加速建设租赁机构集聚、政策制度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国 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到 2018 年末, 全市租赁资产力争突破 1 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 7000 亿元, 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 3000 亿元。积极规范发展 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和商业保理,努力形成规范化、专业 化、规模化的发展格局。1. 重点发展融资租赁业。加快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 转平台和中国融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

8、台。支持设立融资租 赁产业基金和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加快金融租赁总部机 构做大做强,巩固全市金融租赁公司在全国的行业领先地位。 积极推动完善租赁公司和租赁资产的税收政策。支持租赁公 司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加快发展,创新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 合作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租赁公司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积 极发展离岸租赁、保税租赁、联合租赁等创新业务,探索开 展融资租赁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的风险租赁业务。通过风险补 偿、奖励、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引导租赁公司 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

9、供公共服务。 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租赁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 础数据库。加快制定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 统一共享的综合信息统计分析体系,搭建专家 +管家 式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租赁业创新服务基地,健全完善法律保障 体系。2. 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 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 型升级。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发 展壮大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征信等互联网金融业态。 积极争取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支持股权众筹平台与股权交 易市场对接。加快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3. 规范发展

10、商业保理。积极推动商业保理外汇管理、财 政税收、融资渠道等政策创新,促进商业保理健康发展。支 持商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 应收账款流转和抵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商业保理协会同国际 保理商组织的交流合作,吸收国际先进保理业经营管理经验, 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提升我市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能力。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促进我市重大项目、外贸进出口、 先进制造业、航运业、海洋经济、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发展 和美丽天津建设,大力发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 融、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 强化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创新的支持 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

11、、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1. 发展政策性金融。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充分发挥 投、贷、债、租 联动的综合经营优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 务,在项目软贷款、存量贷款调整与置换、增量贷款发放等 方面,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供排水、地下管廊、棚户区改 造等重大项目,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南港工业区基础 设施建设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 新型城镇化、水利建设、农村路网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支持粮棉油收储,促进农村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好 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基金争取和投放工作,做好全市存量债务 调整和高息债务置换工作,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 降低财务成本。鼓励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

12、保险公司为企业 提供进出口信贷和保险服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2. 发展科技金融。 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台, 构建多功能、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南开海光科技金融服务园区 建设。强化商业银行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属产品、专有 流程、专享政策的 五专 科技金融服务。 推动扩大知识产权、 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规模。支持银行、保险、证券、 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众筹、众创、众包、 众扶与金融有效嫁接,完善科技型企业 投、贷、债、保 联 动机制。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加快设立科技保险机构,重点提供科技财产、产品研发、专 利侵权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等保险服务。3

13、. 发展航运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融资、船舶 (飞机) 抵押融资和船舶 (飞机) 出口买方信贷等金 融产品。利用好飞机租赁基金和航空、航运产业投资基金, 不断满足航运业发展的融资需求。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质的 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扩大相关离岸业务。加快设立航运 保险公司。完善飞机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和海上工程保险等 保险服务。探索建立航运要素交易平台。4. 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和信用 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不 断贷、不抽贷。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组建政府发起或支持的 再担保机构和融

14、资担保机构,提升融资担保有效性。研究将 住房储蓄模式纳入全市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支持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到社区和农村增加服务网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 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落实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和农业设 施等抵押贷款融资政策。不断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扩 大受益覆盖面。5. 发展绿色金融。围绕美丽天津建设,加大金融对 四清一绿 、 两环三沿 ( 环城镇、环村庄,沿铁路、沿公路、 沿河道 ) 、循环经济、万企转型和生态环保等全市重点工作 的支持力度。通过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不 断加大对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等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15、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发行 绿色金融债券。积极推进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国家储 备林基地建设试点工作。6. 强化保险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作 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环境污 染、突发公共事件等责任保险试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吸 引保险机构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 等方式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争取保险机构投 资我市养老设施和养老社区,促进保险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 融合发展。工作任务: 通过引进设立、 整合重组、 上市挂牌等方式, 加快提升法人金融机构数量、资产规模、发展质量、公司治 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16、着力打造集银行、 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集团。到 2018 年末,力争新 增 15 家以上法人金融机构,推进 3 家以上金融企业上市或 挂牌。1. 做优做强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入综合实力强的境内 外战略投资者,实施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整合重组和 扶持发展。深化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股 权结构,顺应改革趋势,调整发展战略,转变盈利模式,提 升创新驱动能力。支持基础好、实力强的法人金融机构通过 新设、并购、股权置换和重组优化等方式,逐步开展综合经 营,努力建设综合金融集团。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 机构上市或挂牌,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地 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做好地方金融不良资产 处置工作。2. 引进设立金融机构。积极引进设立各类金融总部、专 业子公司、事业部等机构,提升汇集资源、配置资源和辐射 服务能力。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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