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

上传人:yuzo****123 文档编号:141566420 上传时间:2020-08-10 格式:PPT 页数:123 大小:45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_第1页
第1页 / 共123页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_第2页
第2页 / 共123页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_第3页
第3页 / 共123页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_第4页
第4页 / 共123页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_第5页
第5页 / 共1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消费税资料讲解(1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三章 消费税法,本章内容提要:1.消费税的纳税人;2.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4.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重点:主要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消费税与其他税类的关系:,学习本税种时,除掌握前述相关内容外,还应注意消费税与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的相互关系。,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或类似税种。我国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选

2、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道税收,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14种)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一次性征收,只有一种消费品两次征收) 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有按价征收,有按量征收,也有价量结合征收),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消费品,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3、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二、征税范围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1、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以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

4、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3、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也要缴纳消费税。 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4、零售应税消费品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其计税依据

5、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

6、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例题计算题】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业务中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正确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

7、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消费税纳税环节总结:,【例题多选题】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C.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D.零售环节销售的白酒 正确答案AB解析白酒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第二节 税目与税率,一、税目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06年3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除特殊规定外,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不再缴纳消

8、费税。,(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按照国税函2001955号规定,从2001年12月20日起,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二)酒及酒精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又名乙醇,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

9、体。 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11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餐饮及其他服务,当年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 正确答案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6005%30(万元),(三)化妆品

10、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五)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消费税。(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

11、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汽油、柴油的征收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七)汽车轮胎 包括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八)小汽车 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九)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

12、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 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十一)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十二)游艇 游艇是

13、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也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十四)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

14、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 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 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二、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第三节 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

15、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1、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为价外收入)。该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包装物(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

16、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例题1多选题】(2010年)企业生产销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的有()A.优质费B.包装物租金C.品牌使用费D.包装物押金 【例题2计算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3、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在缴纳消费税的同时,与一般货物一样,还应缴纳增值税。按照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如果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