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信息化水平测度比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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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X X X论 文题 目: 专 业 学 号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论 文 完 成 日 期 20XX年XX月 国内外信息化水平测度比较浅析论文关键词:测量方法;比较研究,信息化指数论文摘要:国内外有关信息化水平测度的模型或方法很多,本文仅对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信息化指数法和我国信息化测度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信息技术及产业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渗透促使生产力现代化,使生产生活方式、思维行为方式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根本性变革而最终导致社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已成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从整体上引导着世界潮流。信息化程度已成为21世纪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对一个

2、国家(或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及其信息技术应用环境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有利于更好地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向信息社会迈进的程度、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和制定进一步的发展战略。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有关信息化水平测度的模型或方法有二三十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信息化指数法、国际电联指标体系法、国际数据公司法、综合信息产业力度法、信息化综合指数法和企业信息评价法。下面仅对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信息化指数法和我国信息化测度方法进行比较分析。1马克卢普法马克卢普法是从信息产业的角度开展研究的。他于1962年出版的美国知识的生产与分配第三章“生产知识产业及其职业”中首次提出了“知识产业”的概念。他

3、认为,知识产业是一类或者为自己所消费,或者为他人所用而生产知识、提供信息服务或生产信息产品的机构厂商、单位、组织和部门或其中的班组,有时可能是个人和家庭。他将知识分为世俗知识、科学知识、人文知识、社会科学知识、艺术知识和没有文字的知识。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范围大到几乎令人眼花缭乱的程度,这种“几乎无所不包”的知识产业主要由5个分支30个产业构成,包括教育、科学研究、信息设备、通信媒体、信息服务5大类,相应地分为教师、科学家、计算机工程师、演员、律师5大知识职业。马克卢普法主要是从宏观上测算信息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信息部门就业人数的比例以及信息部门的收入占国民总收人的比重大小来间接描述

4、信息资源的作用与贡献。马克卢普在书中主要考察了信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意义,研究了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结构比例问题,精辟地分析了知识生产与分配的经济机制,提出了一套测算信息经济规模的理论与方法。马克卢普计算公式为:GNP.C+I+G+(X-M)。其中,GNP表示独立的商品化信息部门的GNP值;C表示消费者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量;I表示企业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消耗量;G表示政府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量;X表示产品和服务的国外销售量;M表示产品和服务从国外的购买量。马克卢普选择1956年和1958年为测度基准年,通过对美国1958年国民生产总值的调整测度得出:1958年美国知识生产总值为13

5、64.36亿美元,大约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8.5%。通过计算,马克卢普得出知识产业各分支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从高至低依次为:教育、通信媒介、信息服务、研究与发展和信息设备。可以认为,知识产业中各分支之间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大小的排序,对于分析国家经济发展与投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马克卢普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方面:知识产业的概念过于宽泛,例如.马克卢普将教育,特别是大学教育也列人了知识产业的范围;将许多未被列人常规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内的社会活动或准职业列入其核算范畴。2波拉特法波拉特法又称经济结构法。继马克卢普等人之后对信息产业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研究的集大成者是美国的马克波拉特(M.U.Porat

6、)。波拉特在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就开始潜心研究信息经济,他以马克卢普的理论为基础,吸收了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论”的思想,发展了克拉克的三次产业分类法,将范围扩展到全社会所有的信息活动,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的信息与信息活动分离出来构成独立的信息产业,进一步对美国信息产业进行了定量测算,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重视。1977年,美国商务部出版了马克波拉特的研究报告信息经济,波拉特在报告中系统地提出了一套关于信息经济分析的概念框架,对美国经济,特别是1967年的信息业的产值和劳动力进行了测算。马克波拉特的工作为定量研究信息及其相关活动提供了一整套可操作的方法,影响着世界各国和地区信息产业的

7、研究,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日本、委内瑞拉、欧洲共同体和我国都采用了波拉特的方法对信息经济进行了各自的测算,用数量化的图景向人们展示了信息在当今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波拉特法从理论上解决了3个问题:一是将社会的基本产业结构从克拉克的三分法发展为四分法: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他把服务业一分为二,将其中的信息服务业分化独立出来,现实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得到了理论上的反映。二是创造了二级信息部门这一概念。例如,波拉特把从事信息活动的部门分成一级信息部门和二级信息部门。一级信息部门指直接向市场上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部门,二级信息部门指只把信息服务提供给内部消费,而不进人市场的部门。由此测算

8、出,1967年美国信息经济产值约占GNP的46%,信息部门就业者的收入占国民收人的53%以上。三是波拉特对信息行业和职业划分上存在的和非信息行业、职业混合在一起的复杂情况,采用了具体分析典型调查、确定百分比的方法来解决,也是一个创造。波拉特发展了马克卢普的思想,成功地利用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统计数据对信息产业的结构和经济规模作出了更为精确的描述,因而对信息产业经济研究具有重大的贡献。但是,用波拉特法测度信息化水平也有明显不足。它基本是从信息化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衡量的,而对社会生活、公用公益事业的促进方面则反映得很弱。一是信息产业中的传统部分对计算结果的影响甚大。以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核心的

9、信息化的重要时代特征在该指标体系中未能很好地得以体现。二是由于各国或地区的统计方法制度、产业分类标准等存在较大差距,不得不进行估算,因此造成计算结果的较大偏差。用波拉特法的测度值大致表示“经济信息化”程度,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描述社会信息化水平。3信息化指数法信息化指数法又称为信息化模型,是1965年由日本经济学家小松峙清介首次提出。这一方法问世以后,引起了世人的极大关注,也备受各国的青睐。信息化指数包括一套指标体系,主要是从邮电、广播、电视新闻等行业中选取,由信息量(Q)、信息装备率(E)、通信主体水平(P)、信息指数(U)4个主要因素构成,具体又分解为11个小的变量。分指标结构见图1。由于上述

10、分指标是不同质的量,无法进行比较,首先需要将这些指标与某一基准年相比换算成指数,然后才能求得反映社会经济信息化程度的总指标(即信息化指数)。信息化指数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步算术平均法和二步算术平均法。一步算术平均法假设11个分指标对最终的信息化指数的贡献是等价的,即各指标(变量)的权重相同(为1/11)。首先将基年各项指标定为100,然后分别用测算年度的同类指标值除以基年指标值,求得侧算年度的各项指标值的指数,再将各项指标值的指数相加除以项数,即得最终的信息化指数。二步算术平均法假设4个因子以及每一组的组内变量对最终信息化指数的贡献是等价的,但分属不同组的变量对最终信息化指数的贡献则不等价

11、。该法测算年度各项指标值指数计算方法与一步算术平均法相同,然后分别计算出Q,E.P,U这4个组的指数的算术平均值,即对每一组的变量指数值求算术平均值,最后将4个组的指数平均值相加除以4,即得到最终的信息化指数。与波拉特法相比较,信息化指数法确实弥补了对社会生活信息化方面统计太弱的缺陷,而且数据容易收集,统计方便,计算简单,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和对比性,实用性强。同时,这种方法将社会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相对阶段和相对差距用量化的方式反映出来,不仅能间接反映信息及其相关要素的作用和地位,而且还可以对社会经济信息化程度作出趋势预测。人们利用该模型可以测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纵向历史进程,以及横向比较不同

12、国家或地区之间信息化程度的差别。但这种方法的问题和不足也比较明显,对在国民经济中信息化的作用又反映太弱,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明显感到对整个体系概括得不全。主要表现在:第一,信息化指数仅从邮电、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限的几个方面选取试图描述信息化的指标,其结果只能反映这几个方面的信息环境状态,而其他一些重要的因素(如信息需求与利用程度、规模)在模型中未能体现出来。同时,缺少现代通信设备和其他信息产业变化情况的指标,忽视计算机和网络在社会信息化水平测度中的重要性。也没有反映人均生产方面的指标,因而没有准确反映信息产业发展状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第二,用算术平均法求信息化指数,未能按实际

13、情况区分出不同变量的权重,难以确定真实的信息化进程,和事物本身各因素的重要程度不同是不相适应的。第三,该模型过于简单、不全面,有些重要的信息活动指标未能体现和包括;算术平均得出的测度结果没有区分不同参数或不同因子的贡献大小,掩盖了实质上的差异;同时其结果是在确定了某一基准点前提下的相对比较值,只有相对意义,无绝对意义。4国内学者对信息化测度研究国家统计信息中心受原国家信息化办公室的委托,按照信息化指数法的思路,综合了波拉特法和指数法的优点,结合我国国情,对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指标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筛选。分别按国家确定的信息化6要素(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

14、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将每个要素都分解为2一5项具体指标,共计21项指标(见表1)。这些指标的数据绝大部分都可从国家、地方和有关行业统计年鉴中查到,算法较简单,具有可操作性。可以从定量角度掌握同一地区在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化程度或差距,进行横向或纵向比较,应用广泛。利用这种方法也有不足之处,信息化测度指标设置过多,而且有的指标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容易造成相同因素在计算中占有过大份额,从而评价结果有失合理性;另外,权数采用德尔菲法仍然存在主观人为因素,有的指标目前尚没有相应数据,要做特别调查,不便于各地区动态测度国家或地区的信息化水平;只重视对信息化现状水平的测度,而不重视对信息化质量和潜力的评估,其测算出来的信息化规模或信息化指数并不能真正反映信息化发展与建设的全貌。5结束语无论马克卢普法、波拉特法、日本信息化指数模型,还是国内学者提出的各种测度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方法,实际上都是在构建一种能够全面、准确反映社会信息化概念的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由于多指标体系中指标间往往会产生严重的信息重叠或叫解释变量的多重共线性,会造成统计的不准确,可见,如何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并通过它们来表征社会信息状况和发展模式是首要问题。对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测度,要对其内在联系、外在表现进行整体认识,以便设计相对合理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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