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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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砂石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山东瑞众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任维良联系人郝升合通讯地址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联系电话18563806886传真邮政编码261400建设地点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项目代码2020-370683-30-03-031479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m2)23976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1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20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天然砂开采成本越来越高,同时有些地区为了保持自然景观、保护江堤

2、河坝、保护生态平衡,规定严禁开采。受限于这些原因,天然砂市场越来越小,机制砂则越来越受欢迎,市场份额也越来越高。与传统的天然砂相比,机制砂的原料、材质均一,质量可靠,砂质清洁、无泥质, 且有更好的粒形和合理的级配。近年来,建筑市场的需求巨大,促进了砂石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用破碎机、洗砂机生产的机制砂也以独特的优势逐渐取代市场,成为建筑材料的最好来源之一。目前已有不少的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始在生产中用机制砂代替天然砂, 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基于上述市场情况,山东瑞众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 万元新建“砂石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将矿山及石材废渣、建筑垃圾等经破碎、筛分、水洗

3、过程制得机制砂、石子。本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处,占地面积约923976m2,新建生产车间 6200m2、原料库 5150m2、成品库 7300m2,购置上料机 3 台套、鄂式破碎机 3 台套、锤式破碎机 4 台套、振动筛 3 台套、洗砂机 2 台套、传输设备 10台套、装载机 2 台套、挖掘机 1 台套及喷淋、除尘、雾泡机、车辆冲洗等环保设备共计37 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生产机制砂 50 万吨、石子 100 万吨。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项目预计 2020 年 12 月建成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部令第 1 号),该项目属于“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需要编制报告表。表 1-1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情况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全部/建设单位现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收集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建

5、设情况,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详见附件)二、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1)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另外,项目取得了莱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370683-30-03-031479)。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 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烟台市产业政策。(3)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

6、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2、规划符合性分析(1) 本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项目 1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相应

7、用地,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2) 项目占地面积约 23976m2,根据莱州市程郭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该项目意见的函,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

8、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砂石加工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项目建设符合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相关要求。(2)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一览表内容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 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保护的区域。

9、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 容,规划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 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 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 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 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 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 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处,本项目中心经度120.063207, 纬度 37.223487,不在莱州市 5 处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内,符合要求。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 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

10、 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 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 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 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 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个地区 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 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 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 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

11、等 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 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通过多方面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 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 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 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 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

12、入的指导 和约束作用。项目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目录及土地利用等规划要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根据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鲁政发201817 号)分析拟建项目与其符合性,详见下表。表 1-3 项目与鲁政发201817 号文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13、,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符合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 个传输通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 化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

14、洒水比例。本项目生产区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鲁政发201817 号)的要求。4、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登记表,莱州市涉及 5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是:烟台莱州大基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烟台莱州坎上/袍猱/赵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州、招远北部沿海 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州西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15、红线区。本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处,本项目中心经度120.063207, 纬度 37.223487,项目不在莱州市 5 处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内。烟台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 5。5、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菊寺村东 688 米,根据现场勘查,厂区北侧为莱海路, 西侧为空地、东侧为莱州众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 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项目外环境相对较简单,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符合国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符合莱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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