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1419863 上传时间:2020-08-07 格式:PPT 页数:27 大小:1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法教学课件第一章公司法概述(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 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第三节公司的分类 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本章考核的重点内容在第一节、第二节、第四节,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 一、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有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之分。 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等。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广义的公司法。,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仅指冠以“公司法”之名的一部法律 1993年

2、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二、公司法的性质 (一)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二)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三)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四)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三、公司法的精髓(公司法最有价值即最核心内容) (一)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二)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三)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一)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公司法强调出资人出资后,不再对其投入的财产享有直接控制权,仅享有股权,即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可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实现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二)确认股

4、东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仅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含义是:股东仅对公司负责;股东仅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负责;股东不对公司的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考真题 】 关于

5、股东有限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仅对公司负责 B.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或所持股份为限负责 C.股东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D.股东在任何时候都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三)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定义 (西方):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我国):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一)合法性 (二)营利性 (三)独立性 公司法 第三条 公

6、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权利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所具有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同时也是公司权利能力取得日期。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公司权利能力法律上的限制 (1)经营范围方面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

7、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 转投资对象的限制 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3)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 公司法第16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8、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第216条规定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注意: (1)公司能否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来决议。 (2)对于投资额法律不做限制,而是规定章程可以对此加以限制。 (3)公司如果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为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来决议。 (4)对于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时候,对于公司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加以限制。,(4)对公司借贷资金的限制 公司法第115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

9、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自考真题 】 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B.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依法登记 C.公司改变经营范围由董事会决定 D.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正确答案:C,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消灭 公司是通过其代表机关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体现公司的行为能力。 公司的代

10、表机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三、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 (一)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二)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三)公司与集团企业比较而言,公司企业是单体企业,功能通常也较单一。集团企业是多法人的联合体,功能强大而且多元化。现代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往往成为某一集团的成员,以增强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1)对出资人的规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而公司可以是一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设立。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独立法人,个人独资

11、企业无法人资格。 (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股东享有股权,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出资财产享有所有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无限责 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通常是自然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以出资额和所持股份实行权益分配;合伙企业更多的是人的联合,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通常是平等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或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12、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节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公司自治原则 股权保护原则 管理科学原则 交易安全原则 利益分享原则,公司自治原则 公司自治就是公司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的组织机构。为实现公司设立的目的, 公司有权依据自己的意志,为一定的行为和不为一定的行为 公司的行为也受到一定的约束,行使权利和自由时不得影响和牺牲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公司行为应当受到的约束来自内外两个方面: 一是外部约束,即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内部约束,即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股权保护原则 投票权:股东享有投票选举董事

13、、监事的权利;决定公司重大问题。股东按照拥有股权的多少,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投票行使决策权 分红权:按照股权多少分红 转让股份的权利: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要到证券交易市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认股权:股东投资组建的公司发行新股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的权利 知情权:股东有权知晓公司的一切情况,主要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以及盈亏状况等,管理科学原则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公司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 组织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 行

14、机制。 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是保证公司法人财产高效有序运转的主要手段。 我国公司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种管理职能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种机构。明确分工、职责分明、互相制约。,交易安全原则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金、债券发行条件都进行了限制,体现了交易安全原则 公司法要求交易者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以保证交易安全进行 设立公司必须到登记机关如实的进行资金登记注册、公司章程备案等。注册资本一经确立,不得随意改变。公司章程必须对外公开,申明公司宗旨、营业范围和资本数,便于相对人了解公司的组织和财产情况,利益分享原则 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公司利益是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三方的共同利益,有时也包括其他主体的利益 公司不能仅以股东利益作为自己唯一存在的目的,还应当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相关者的利益。这些利益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 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利益等 关于股东利益分配,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分配盈利时,应首先考虑为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提取公积金 关于经营者利益,我国公司法仅规定股东会有权决定董事、监事报酬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经理报酬事项。 但并未规定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关于职工利益,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用于职工奖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