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体检工作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运动员体检工作细则(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运动员体检工作细则 根据学院浙体院人(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体检工作实施细则:1、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各系运动队的所有体检均须在学院附属医院进行,由各系办公室(运动队)与医院体检联络员直接联系,以便统一安排,同时体检后的报告由系办公室(运动队)统一领取,以免丢失。2、 运动员体检须提前预约。萧山校区常规体检日安排在每周二(节假日除外),未预约者不安排体检。萧山校区体检联络员:金琳(电话:83871656,13018901843),体育场路校区体检联络员:孙宁(电话:85192462-1021,13857168139)。体检邮箱:3、 请各系办公室(运动队)至少提
2、前一天提交相关资料:报名表(书面请交联系人,电子版请直接发送体检邮箱: )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训练等级(集训、试训、招工)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并交纳相关费用。 4、 体检费用严格按照医保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目前正式招工为270元人次,长期集训(集训)、试训为351元人次。如需增加其他项目,费用另计。5、 在体检中发现需要复检的运动员,须在收到复检通知后的一周内到体育医院进行复查,或者根据通知去外院复查,以出具完整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各系办公室(运动队)证明另作复查安排。6、 驻地在外训练的运动员须安排时间回到本院进行体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过系办公室(运动队)与体检组长周春龙联系(83871627/13018901774),经本体检小组备案后方确认有效,否则不予认可。在外院体检运动员体检结果先由系办公室(运动队)签字确认身份无误后,再到本体检小组办理相关手续。7、 报告单原则上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后领取,如有大批量体检,出报告单时间延后。8、 体检结果六个月内有效,超过有效期者需再次体检。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体育医院 20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