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

上传人:yulij****0329 文档编号:141372030 上传时间:2020-08-07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3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5第十一章 代理(1)幻灯片资料(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一章 代 理(一),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代理的概念,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63),1、概念,三主体、三关系,2、具体含义,基础法律关系,代理权关系,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代理行为后果归属关系,代理行为关系,(1)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2)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受代理规范和民事法律行为规范的双重调整。,3、狭义代理与广义代理,(1)狭义代理,仅指直接代理,又称显名代理,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2、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

2、施代理行为,(二)代理的特征,4、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1、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案例】,A.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B.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的行为 C.公司董事长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的行为 D.公司的售票员向旅客卖票的行为 E.甲为贸易货栈,将乙委托给自己出卖的自行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并丙的行为。,(一)积极范围,二、代理的适用范围,4、诉讼行为。,3、申报行为,即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和给付义务的行为;,2、申请行为,即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授予某种资格或特许权的行

3、为;,1、民事法律行为,2、事实行为,4、当事人约定不得 代理的行为,3、具有人身属性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消极范围,1、违法行为,三、代理的种类,委托、劳动及合伙等合同关系是产生委托代理权的基础关系。但代理权的产生,常与授权行为相结合;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权产生的直接根据.,1、委托(授权、意定)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标准: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一)委托、法定和指定代理,注:授权意思表示可向受托人或第三人为之,属单方法律行为,2、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直 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3、指定代理:基于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委托授权不明的,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

4、人负补充连带责任。,【案例】,甲委托乙购买电脑,乙已为购买电脑付出了一定时间和精力。现甲发现自己所急需的电脑通过其他途径很容易取得,便电话告知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A.该委托代理终止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B.甲如取消委托,应以书面形式告之 C.取消委托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D.甲取消委托给乙造成的损失,甲应承担民事责任,1、本代理:由被代理人直接授权或基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二)本代理和再代理,标准:代理权来源的不同,2、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有的全部或部分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所以又称复代理、转代理。因代理人的转托而享有代

5、理权的称为再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原则上没有复任权。例外:法院或指定单位同意,以及紧急情况发生,委托代理人:得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以及紧急情况发生,法定代理人:应无条件地享有复任权,本代理人的复任权,【案例】,甲原籍山区茶乡。春节期间,回原籍探亲,乙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甲将之告诉乙,乙要甲转托他人三月再买。甲回城前晚,丙来探视,甲便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交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000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乙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 ),A.请求甲赔偿损失1000

6、元 B.请求丙赔偿损失1000元 C.请求甲、丙各赔偿损失500元 D.请求甲、丙对1000元损失负连带责任。,标准:进行代理活动的方式,(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1、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2、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标准:代理权属于一人还是多人,(四)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2、共同代理:代理权属于二人以上的代理,1、单独代理,又称独立代理:是指代理权属于一人的代理,区分意义:代理行为应共同为之,未与他代理人商量而实施代理行为的,当对被代理人独自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2、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被 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 些方面的代理,又称部分代理、 特定代理或限定代理。,1、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限范围及于代理事务全部,没有特别限定的代理,故又称概括代理、全权代理。,标准:代理权是否受限定,一般代理虽有利于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但并非一般代理的代理权限就较特别代理的代理权限广。法律规定某些事项须有特别授权的,只有在特别授权的情形下,代理人才有代理权,仅为一般代理的,不具有该事项的代理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