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卫生检疫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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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境卫生检疫,.,国境卫生检疫的概述 国境卫生检疫内容 法律责任,.,第一节 概 述,一、国境卫生检疫的概念 国境卫生检疫,是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为了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依照国境卫生检疫的法律、法规,在国境口岸、关口对入境、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卫生处理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入境、出境的方向,国境卫生检疫可分为:入境检疫和出境检疫; 根据实施检疫的国境口岸的地理位置,国境卫生检疫可分为:海港检疫、航空检疫和陆地边境检疫。,.,二、国境卫生检疫的特征: 对内是行政执法活动,对外是维护主权的国

2、家行为; 主体是法律授权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是以国境口岸为依托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 是以医学等自然科学为主要手段的执法行为; 是以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执法活动。,.,三、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及其职责 2001年4月,国务院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境卫生检疫的行政部门。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运输工具、行李、货物等进行疾病检查与处理等。,.,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卫生法规; 及时收集、整理、报告国际和国境口岸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终息情况;

3、 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集装箱、尸体、骸骨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件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对入境、出境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 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以及能传播人类传染病的动物实施卫生检疫; 对入境、出境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医疗服务、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 签发卫生检疫证件; 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开展科学实验; 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工作。,.,四、国境卫生检疫人员及其职责 查验权 询问权 检疫医师有权对有关卫生状况、人员健康进行询问。 签证权 查验完毕后,对没有染疫的入境、

4、出境的船舶、航空器、列车或者其他车辆,检疫医师应当立即签发入境、出境检疫证。,.,五、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及其职责 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卫生宣传; 在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方面进行技术指导; 对造成传染病传播、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扩散、食物中毒、食物污染等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控制措施。,.,六、国境卫生检疫的依据,(一)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 国境卫生检疫法(law of frontier health quarantine inspection) 是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实施国境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

5、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也有人将国境卫生检疫法称之为在国境口岸、关口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二)其他法律、法规 国际卫生条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是世界卫生大会制定并经各国政府批准的涉及国际卫生领域的多边性的国际公约。 国际卫生条例是为预防鼠疫、霍乱、天花、黄热病、斑疹伤寒和回归热6种传染病的传播而制定的,于1951年经WHO成员国审议通过。2005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58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并于2007年6月15日,正式实施。,.,七、国境卫生检疫的范围,国境卫生检疫范围也称检疫对象,包括: 入境、出境人员

6、交通工具和运输设备 行李、货物、邮包等 尸体、骸骨,.,八、国境卫生检疫所涉及的传染病,检疫传染病 鼠疫、霍乱、黄热病; 监测传染病 回归热、流行性斑疹伤寒、登革热、脊髓灰质炎、疟疾以及流行性感冒为国际间监测传染病,此外,如埃波拉马尔保病毒病、拉沙热、军团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也被列入严密监测之中; 禁止入境的疾病 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以及性病。,.,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将第七条第(四)项由“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修改为:“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作为外国人不准入境

7、的情形之一。,.,九、国境检疫的法律规定,(一)入出境检疫 入出境交通工具、人员及物品的管理 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 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的管理 在到达口岸时 特殊物品的管理 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的管理 尸体和骸骨的管理,.,(二)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及染疫嫌疑人的管理,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或者已经处于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称为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称为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

8、.,隔离 检疫传染病病人及处于其潜伏期的人,必须立即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就地诊验或留验 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留验,留验期限根据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卫生处理 包括医学措施和卫生措施。,.,十、传染病监测法律规定,传染病监测(surveilla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 是指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对特定环境、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血清学、病原学、临床症状以及其他有关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预测有关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执法活动。,.,十一、卫生监督法律规定,(一)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 (二)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

9、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消除; 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第二节 国境卫生检疫内容,一、入出境检疫 二、传染病监测 三、国境口岸的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 四、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一、入出境检疫,(一) 入出境人员传染病检疫 入境旅客检验检疫 旅客填写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检疫查验测量体温查验携带物品合格放行 出境旅客检验检疫 有症状的旅客需填写出境健康检疫申明卡检疫查验测量体温合格放行,.,(二)入出境交通工具传染病检疫,入境前报

10、告 提交申报证件 签发入境、出境检疫证,.,(三)入出境物品传染病检疫,集装箱、货物、废旧物 微生物、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检疫 行李和物品检疫 邮包检疫,.,(四)检疫传染病管理,1、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及染疫嫌疑人管理 鼠疫:潜伏期为6日 霍乱:潜伏期为5日 黄热病:潜伏期为6日 2、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及染疫嫌疑人周围环境的管理,.,二、传染病监测,(一)传染病监测的内容 首发病例的个案调查; 暴发流行的流行病学调查; 传染源调查: 国境口岸内监测传染病的回顾性调查; 病原体的分离、鉴定,人群、有关动物血清学调查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有关动物、病媒昆虫、食品、饮用水和环境因素的调查; 消毒、除鼠、

11、除虫的效果观察与评价; 国境口岸以及国内外监测传染病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 对监测对象开展健康检查和对监测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人员的管理。,.,(二) 传染病监测的措施 禁止某些疾病患者入境 出示有关健康证明 填写健康申明卡、提交健康证明 健康检查 物理检查和血清学检查 签发就诊方便卡,.,三、国境口岸的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一) 国境口岸的卫生监督 国境口岸的环境卫生监督 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 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二) 卫生处理 交通工具和废旧物品的卫生处理 尸体、骸骨的卫生处理 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卫生处理,.,四、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

12、检疫应急处理,2003年11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布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一)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发生鼠疫、霍乱、黄热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的; 乙类、丙类传染病较大规模的爆发、流行或多人死亡的; 发生罕见的或者国家已宣布消除的传染病等疫情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临床表现相似的但致病原因不明且有蔓延趋势或可能蔓延 趋势的群体性疾病的; 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中毒死亡的; 国内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国境口岸的。,.,(二)应急处理

13、对现场进行临时控制,限制人员出入;对疑为人畜共患的重要疾病疫情,禁止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与易感动物接触; 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临时隔离留验; 对出人境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采取限制措施,禁止移运; 封存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蔓延的设备、材料、物品; 实施紧急卫生处理措施。,.,第三节 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 (一)具有以下行为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应当受入境检疫的船舶,不悬挂检疫信号的; 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之前或者在出境检疫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 处理的;

14、 伪造或者涂改检疫单、证,不如实申报疫情的; 瞒报携带禁止进口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者其他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动物和物品的。,.,(二)具有以下行为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擅自离开检疫地点,逃避查验的; 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情节的; 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的; 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移运尸体、骸骨的。,.,(三)具有以下行为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废旧物品、废旧交通工具,未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和签发卫生检疫证书而擅自入境、出境或者使用、拆卸的; 未经卫生检疫机关检查,从交通工具上移下传染病病人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二、刑事责任 刑法第332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 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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