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国际贸易5保险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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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案例分析,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2,案例分析,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2、;(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从损失的性质上看,上述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3,案例分析,评析: (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 (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5,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分装两艘货轮驶往目的港。一艘货轮在航行中遇暴风雨袭击,船身颠簸,货物相互碰撞而发生部分损失;另一艘货轮在航行中则与流冰碰撞,货物也发生了

3、部分损失。请问:保险公司对于这两次的损失是否都应给予赔偿?,案例分析,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6,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7,案例分析,我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 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2020/8/6,国际贸

4、易实务讲义保险,8,案例分析:水渍险不保淡水损失,分析: 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负责。假如该批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交涉。,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9,案例分析,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

5、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0,上海某单位以CIF条件从国外进口某货物一批,卖方已代办了一切险。该批货物在上海卸货后,当晚在码头被偷窃。买方能否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案例分析,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1,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扣而落海。 问:这一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按FOB或CFR条件出口又如何?,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

6、,12,案例分析:仓至船的风险,答:根据CIC条款,平安险的责任之一是: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据此CIF条件所述之损失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在按FOB或CFR条件出口的情况下,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风险和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而且买方按FOB或CFR条件在国外进行投保时,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装船前的风险。除非买方应出口方的要求加保“Before loading risk”或者出口方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仓至船”这一段的保险,则又当别论。,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3,计算题,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

7、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 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4,计算题,解: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30000(1+10%) (0.6%+0.03%) 207.9(美元)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 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 33000(美元),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5,练习题,中国A公司对

8、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保险,16,练习题,解: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1000100(1+10%) 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10000(0.3%0.2%) 550(英镑),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7,例题讲解,例:大连某贸易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水果,发票总金额为USD15000,加一成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7%和0.3%。 请计算投保金额和保

9、险费。,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8,例题讲解,解: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 USD15000 (1+10%) USD16500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USD16500 (0.7%+0.3%) USD165,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9,课堂练习,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售商品一批,报价CIF London23500欧元,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7%,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 问:在不影响收汇额的前提下,我方应报价多少?,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0,课堂练习,解: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 23500

10、(1+10%) 25850(欧元)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258500.7% 180.95 (欧元) CFR价CIF价保险费 23500180.95 23319.05 (欧元),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1,例题讲解,例:有一根据CIF条件成交的销售合同,发票金额为USD27600,保险要求为: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2,案例分析,1、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德国某进口商达成一项皮衣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 Hamburg,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

11、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皮衣的湿度降低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USD80000。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完全属于正常运输。 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3,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赔。因为该项损失造成的原因是由于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将湿度降低或包装不合格所造成的,属于发货人的过失,是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2)进口商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因为导致损失的

12、原因在装船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是卖方应承担的风险。,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4,案例分析,2、我方按CIF New York 出口冷冻羊肉一批,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纽约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作业不能卸载。第二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第五天罢工结束,该批羊肉已变质。 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合理?,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5,案例分析,进口商不可以向保险索赔。 因为损失的原因不是罢工所导致的直接损失,而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赔。,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6,案例分析,1、我国某公司以CFR s

13、hanghai 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该公司通知承运人货物改卸黄埔港。在货物由黄埔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该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 问:(1)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 (2)如海轮正常于6月1日抵达上海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中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于何日中止?,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7,案例分析,(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货物发生了非正常运输中的转运,保险责任自转运起终止。 (2)保险责任于8月2日终止。,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14、,28,案例分析,某年6月6日,提单持有人某进口公司就其从乌克兰进口的2161捆,计9964.139吨螺纹钢,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代理人代为保险人签发了日期为5月29日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保单载明:承保险别为平安险加短量险,保险责任起讫为“仓至仓”责任,开航日期为5月29日。6月26日,进口公司据其通过银行转账向保险代理交付3593.54元保费。7月15日,进口公司投保货物在海口港卸船,经理货公司理货和商检局检验,货物短少41捆,短少量重量184.29吨,货损金额为USD52659.214. 8月7日,进口公司将有关单证及权益转让证书等全套索赔单证交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则以保单倒签为由拒赔。,2020/8/6,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9,案例分析,“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及合同为无效。 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仅是保单时间上的倒签,不属于合同无效的范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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