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注册会计师管理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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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管理,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制度 二、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考试与注册制度,考试资格,专业阶段考试 (6科,5年),综合阶段考试 (1科,5年),专业阶段 考试合格证书,全科 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工作两年,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一、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一)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1.独资: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2.普通合伙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公司制: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4.有

2、限责任合伙制:普通合伙制与有限公司制的结合,独资,普通 合伙,有限责 任公司,有限责 任合伙,优点:能很好满足小型企业的需求 缺点:无力承担大型业务,优点:在风险的牵制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发展 缺点:建立规模型大所耗时长,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失误都会给整个事务所带来灭顶之灾,优点:迅速建立规模型大所,承办大型业务 缺点: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执业行为的高度制约,优点:无过失的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的过失不承担责任,普通合伙公司制有限合伙,20世纪70年代以后,会计职业的法律诉讼的频繁爆发,动摇了英国会计师对合伙与个人执业方式的一些看法。 1996年,英国一家老牌会计师行BDO Binder Hamlyn被判

3、决向因依赖其高估资产价值的审计报告而进行了收购的收购方赔偿6500万英镑。由于BDO Binder Hamlyn的职业保险金只有3100万英镑,因此3400万英镑的缺口就只能由该所的150余位合伙人来共同承担,每位合伙平均为些付出20万英镑。一个大会计师行的合伙人为其他并不相识的合伙人的过错承担责任,这种不合情理之处使传统的合伙组织形式开始遭到猛烈抨击。,1989年,英国修改了公司法,认可会计师行可以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会计师行对公司制改革并不积极,英国8000多家会计师行只有100家改制为公司。也许是因为BDO Binder Hamlyn案给会计职业的刺激太大,1996年,毕马威会计师

4、行开“六大”会计师行改制之先河。然而,对合伙的价值取向的认同,使毕马威仅仅将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剥离出去,组建了“毕马威审计有限责任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依然保留在原来的合伙中。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选择公司化规避法律责任,会计师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如承担更重的税负、缴纳更高的社会保险金)。同时,会计师行改制为公司招致了公众的反感情绪。在毕马威将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分拆改制为公司后,英国一家管理着65亿英镑资产的基金英国钢铁退休基金的管理者就表示,其所投资的公司不得聘请毕马威进行审计。该基金管理人认为,公司化以及合伙人责任的减轻可能会降低会计师行内部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保证审计质量的动力。,公司化

5、改制的高昂成本、公众的压力,特别是公司的商业色彩、组织结构与专业人士传统理念和活动方式之间的差异,导致英国各家大会计师行打消了公司化改制的念头。那么,能否在合伙与公司两种基本组织形式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既保留合伙组织形式的精髓,又为合伙人提供法律责任上的保护呢? 1996年,在普华、安永等会计师行的积极推动下,英国泽西岛颁布了有限责任合伙法,许可英国的专业人士在泽西岛注册为有限责任合伙。 2000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有限责任合伙法,它融合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各自的合理成分,摒弃了各自的不足。 有限责任合伙制已成为当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

6、形式 根据现行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不准个人设立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2、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2010),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财政部会计司解读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现状 根据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7月1日,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6892家(不含分所),其中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4428家,占6

7、4%;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464家,占36%。尤需指出的是,在2009年度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中,仅有3家为合伙制事务所,可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形式选择上存在较为明显的“比例失衡”现象。,上述状况的形成与我国特定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早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挂靠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而非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资产归挂靠单位所有,人员归挂靠单位管理,业务承揽往往依赖挂靠单位行政资源,法律责任也由挂靠单位承担。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1998年开始,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实行脱钩改制,由挂靠单位的附属机构改制为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市场经济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在经营管理特别是法律责任承担方面首次走到前台。这一历

8、史性变化促使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制,因为它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财产。这也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较短、合伙文化积淀不深有关。在重“资合”、轻“人合”的传统观念支配下,有限责任制较之合伙制必然更受青睐。,二、有限责任制日益成为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制度瓶颈 一是有限责任制的决策机制不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合”特性。 二是有限责任制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三是有限责任制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提升质量控制。 四是有限责任制“双重纳税”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 (一)组织结构 1、所长负责制 2、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会计师负责制 (二)内部分工 1、主任会计师(或所长、总经理) 2、部门经理 3、项目经理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 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承办业务,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主任会计师,所长(董事会),审 计 一 部,审 计 二 部,咨 询 服 务 部,资 产 评 估 部,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协会的职责 二、协会会员 三、协会权力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第四节 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概述 1、政府干预型 2、行业自律型 3、政府干预与行业自律结合型(中国)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管理 1、外部管理 2、行业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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