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694-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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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1.080C 51WS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S 694 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Health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of Temporary Special Places for Medical Observation and Treatment during COVID-19 Epidemic2020 - 07 - 20 发布2020 - 07 - 20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卫 生 健康 委员会发布WS 6942020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

2、的规则起草。I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的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场馆、展览馆、宾馆、学校等改造作为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救治、疑似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临时特殊场所。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193疫源地消

3、毒总则GB 50849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WS/T 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原卫生部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临时特殊场所temporary special places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改造作为轻症患者治疗、疑似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临时场所。3.2污染区contaminated area轻症患者和疑似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以及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物品暂存场所和物品处理场所,包括病房、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出入

4、院处理室等。3.3半污染区semi-contaminated area8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或病原微生物等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患者使用后的物品及医疗器械处理室等。3.4清洁区clean area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污染以及传染病患者禁止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浴室、卫生间、储物间等。3.5两通道two passages污染通道和清洁通道。污染通道包括轻症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出入和转运通道等,清洁通道包括健康的医护和工作人员出入通道等。4 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救治临时特殊场所4.1 通用要求4.1.1 场所

5、选择要求4.1.1.1 主要改造室内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作为接收新冠肺炎轻症患者的临时救治场所(如方舱医院等)。4.1.1.2 场所选址应尽量避开高密度居民区、幼儿园、学校等人群密集活动区。4.1.1.3 场所与周边建筑应设置至少 20 m 绿化隔离卫生间距。当不具备绿化条件时,其隔离卫生间距应不小于 30 m。4.1.1.4 在场所外围设置明显的危险标识。4.1.2 建筑要求4.1.2.1 场所建筑应有适宜朝向,并满足安全、采光、日照、通风、消防等基本要求。4.1.2.2 地下空间不应被改造为此类临时特殊场所。4.1.3 功能分区4.1.3.1 场所总体按照“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

6、通道、清洁通道”进行分区运行使用,“两通道”应完全分开。4.1.3.2 各分区应采用物理隔离,并设置明显标识。4.1.3.3 在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设置缓冲室。4.1.3.4 病床区应做好床位分区、男女分区。每区设置的病床数量不应大于 50 张,床位之间间隔 1.2 m以上。每张床位应配置被褥、床头桌、收纳箱、垃圾桶及其他必要的个人生活用品等。4.1.4 供水每个病床区应单独设置饮用水供水点,并提供自来水和开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的要求。4.1.5 通风换气4.1.5.1 场所内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场所内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应按区域独立设置,保障场所内的

7、通风换气。4.1.5.2 清洁空气应首先通过清洁区,再流向半污染区、污染区。4.1.5.3 清洁区等小空间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4.1.5.4 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应采用自然通风;污染区采用机械排风式通风时,排风量应多于送风量至少 10 %。4.1.5.5 污染区如使用集中空调系统,全空气空调系统应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并尽可能关小回风。4.1.5.6 每周对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运行的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清洗消毒技术要求等参照 WS/T 396 执行。4.1.6 污水处理4.1.6.1 排水管应密封;排水通气管四周应通风良好,不得接入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管

8、道。排水要求参照GB 50849 执行。4.1.6.2 各区污水、废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消毒和生化处理。污水处理参照 GB 19193 和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执行,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 GB 18466 的要求。4.1.6.3 临时设置的洗浴房、盥洗间的废水不能直接外排,随各区污水、废水单独收集后处理。4.1.7 厕所卫生4.1.7.1 患者使用临时厕所时,应走专用通道;优先选用泡沫封堵型移动厕所。男厕按照每 20 人配一个蹲位,女厕按照每 10 人配一个蹲位,必要时应依据患者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临时厕所位置应在场所下风向并距离供餐区和供水点 200 m 以上。4.1.7.2 临时厕所中患者粪便等排

9、泄物需要进行投药消毒或集中无害化处理。安排专人投药消毒,一日两次。安排专用粪便清运机械设备及时清运处理后的粪便。4.1.7.3 场所内外的固定厕所仅供医务工作人员使用。4.1.7.4 厕所粪便均需按照传染病医院要求严格管理,严禁直接外排。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消毒方式参照 GB 19193 执行。4.1.7.5 厕所内应设洗手设施,选配洗手液(或肥皂)、速干手消毒剂、非接触式烘干机等。在洗手池附近张贴“六步洗手法”步骤图。4.1.8 垃圾处置4.1.8.1 清洁区生活垃圾放置在专用垃圾桶内,各病区单元配备套有医疗废物垃圾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垃圾应每日清理或及时清理。4.1.

10、8.2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4.2 消毒措施4.2.1 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公共桌椅、公共门把手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有效氯 1 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500 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 30 min 后用清水冲洗干净。4.2.2 餐(饮)具消毒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 30 min,也可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 30 min后,再用清水洗净。4.2.3 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消毒4

11、.2.3.1 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 5 000 mg/L10 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4.2.3.2 大量污染物应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 5 000 mg/L10 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 30 min 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4.2.3.3 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采用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 20 0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按物、

12、药比例 1:2 浸泡消毒 2 h。4.2.3.4 清除污染物后,应对污染的环境或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 5 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30 min,然后清洗干净。4.2.4 皮肤、粘膜消毒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再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 0.5 %碘伏或 3 %过氧化氢消毒剂擦拭消毒 3 min 以上,使用清水清洗干净;粘膜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 0.05 %碘伏冲洗消毒。4.2.5 手卫生参与现场工作的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 或直接用 75 %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

13、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 3 %过氧化氢消毒剂、0.5 %碘伏或 0.05 %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4.2.6 终末消毒临时特殊场所终止使用后,应对场所内的物品和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具体要求参照 GB 19193执行。4.3 个人防护4.3.1 配备防护用品和设施临时特殊场所应为医护、清洁、消毒、安保等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手消毒剂以及急救用品等,并设置穿脱防护服的场所和设施。4.3.2 工作人员防护4.3.2.1 医护类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

14、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鞋套等。4.3.2.2 清洁、消毒、安保等类别工作人员在临时特殊场所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4.3.2.3 工作期间应减少人员交谈,避免聚集,做好手卫生。4.3.3 患者防护应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做好手卫生。4.4 卫生管理4.4.1 加强环境卫生应保持临时特殊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蟑螂、鼠类等孳生。4.4.2 保持食堂卫生每日对操作台、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清洁,并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液

15、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应采用一次性餐具供餐,避免供应凉菜。4.4.3 地面防滑临时特殊场所内需采取防滑措施;若场所内走廊、厕所、洗浴房、盥洗间等区域地面未做防滑处理,应铺设临时防滑地垫。5 新冠肺炎疑似患者隔离临时特殊场所5.1 通用要求5.1.1 场所选择要求主要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作为接收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的隔离场所。场所选址要求参照 4.1.1.2。5.1.2 功能分区5.1.2.1 场所按“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通道、清洁通道”划分,并分区运行使用。5.1.2.2 在污染区与半污染区之间设置缓冲室,设置要求参照WS/T 311 执行。5.1.2.3 疑似患者需单间隔离,隔离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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