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物流规划}第十章_国际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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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国际物流管理,本章主要介绍了国际物流管理的含义、分类,阐述了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区别,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以及与国际物流相关的运输、报关、商检和保险等知识。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国际物流的含义,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区别,熟悉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的要求及影响,掌握国际物流中运输、报关、商检、保险各环节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国际物流概述,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通关,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第五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国际物流的含义,国际物流(International Logistics),它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物流。,第一节 国际物流概述,、国际物流

2、的概念,二、现代国际物流的特点,(一)物流渠道长、物流环节多 (二)物流环境复杂、差异大 (三)物流系统范围广 (四)对物流信息化程度要求高 (五)对物流标准化程度要求高 (六)国际物流中的风险性大 (七)国际物流的多种运输方式组合,根据货物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向,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根据货物流动的关税区域,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和不同经济区域之间的物流,根据跨国运送的货物特性,国际军火物流、国际商品物流、国际邮品物流、国际捐助或救助物资物流、废弃物物流等,三、国际物流的类型,四、国内物流和国际物流的区别,五、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它是指世界各国

3、(地区)之间的商品以及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包括出口和进口两个方面。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这种交换活动,称为该国的对外贸易。,(一)国际贸易的含义,(二)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1.国际物流是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2.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 3.国际贸易对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1)质量要求 (2)效率要求 (3)安全要求 (4)经济要求,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是指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它既包括国际贸易物资运输,也包括国际非贸易物资运输。由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主要是以国际贸易物资运输为主,因此又称为国际贸易运输。,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一)国际货物运输的含义,(二)国际货物

4、运输的特点,1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表,以既定挂靠港口顺序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和运输的船舶营运方式。,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特点:,固定航线,固定挂靠港口,固定船期,相对固定运输费率,这“四固定一负责”为交易双方制定交货条款、掌握交接货时间、安排货物运输等提供了必要依据,二、国际货物运输形式,(一)海洋运输形式,2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根据货源情况,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组织货物运输,特别是整船运输的船舶营运方式,租船运输,Tramp shipping,特点:,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也根据不同租船合同而

5、有所不同。,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口,适合于大宗散货的运输,船舶租金的高低视供求变化而定,(二)航空运输形式,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三)铁路运输形式,内地段运输,港段运输,2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从发货地到深圳北站一段为内地运输段,发货人根据对港铁路运输计划填报运单,并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深圳公司为收货人;,深圳外运公司以原车过轨办法将货物交香港中国旅行社向香港九广铁路公司办理港段铁路的托运、报关等工作;货车抵达目的地后,由香港中国旅行社负责将货物卸交香港收货人。,(四)公路运输形式,(五)邮政运输形式,(六)集装箱运输形式,以集装箱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根据IS

6、O及大多数标准术语的定义,它是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用周转使用的大型货柜,是一种运输设备。,集装箱最适宜装载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较高、运价也较高的货物,如酒类、医药用品各类小型电器等,可提高货运的安全性。,(七)国际多式联运,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物运输时间, 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运输质量,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扩大运输经营人业务范围,提高运 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运输,1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2),(3),(2)海铁联运,(3)航空公路联合,(4)铁路、公路内河联运与海上内河联运,(5)大陆桥运输,(1)海一空联运,2国际多式联运的方式,在远东欧洲的国际贸易中运用,将铁路系统与海

7、上运输连接起来,适于重型货物的运输,长途运输航空与公路的联合较多,行包运输和件杂货运输,在内河运输较方便的地区,利用内河运输廉价的特点,(5)大陆桥运输,四、国际货物运输形式的选择,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通关,一、海关概述,海关是国家设在进出境口岸的监督机关,在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和国际交往中,海关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的权利。通过海关的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国家进出口政策、法律、法令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的权利。,(一)海关的含义,(二)海关的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负责拟定海关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

8、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各地海关依法行使职权,直接受海关总署的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同时受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三)海关的职责,装箱单,商品检验证明,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发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减免税或免检证明,贸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二、报关单证,三、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图71 监管和报关基本流程,报关,一、商品检验的含义,第四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是在国际贸易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工作。

9、,二、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为了鉴定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以检查卖方是否已按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在发现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或提出索赔。,“平等互利” “重合同、守信用” “按时、按质、按量”交货,(1)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所规定的商品,(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所规定的商品,(3)船舶和集装箱,(4)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5)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三、实施商品检验的范围,四、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以离岸品质、重量为准 即出

10、口国装运港的商品检验机构在货物装运前对货物品质、数量及包装进行检验,并出据检验合格证书为交货的最后依据。换句话说,货物到目的港后,买方无权复验,也无权向卖方提出异议。这种规定显然对卖方有利。 (2)以到岸品质、重量为准 即货物的数量、品质和包装到达目的港后,由目的港的商品检验机构检验,并出据检验证书为货物的交接依据。这种规定对买方有利。,(3)两次检验、两个证明、两份依据 即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交付货款的依据;在货物到目的港之后,允许买方公证机构对货物进行复验并出据检验证书作为货物交接的最后依据。这种做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国际上采用较多。,商品检验机构分类,(1)官方 机构,五、商品检

11、验机构,(2)非官方机构,(3)工厂企业、用货单位设立的化验室、检验室,六、商品检验证书,(1)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2)品质证明书(quality certificate); (3)重量证明书(weight certificate); (4)卫生证明书(sanitary certificate);,(5)兽医证明书(veterinary certificate); (6)植物检疫证明书(plant guarantee certificate); (7)价值证明书(value certificate); (8)产地证明书(origin certific

12、ate)。,七、商品检验的程序,图72 商品检验检疫的基本程序,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第五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承保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以及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海上风险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 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上保险业务中, 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1.海上风险,意外事故一般是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但在海上保险业务中,所谓意外事故仅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

13、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海上损失和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用。 按照海运保险业务的一般习惯,海上损失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或内河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2.海上损失与费用,海上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1)海上损失,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指货物实际上已不可能归还保险人而言。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称

14、为推定全损。,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 在部分损失中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 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难、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是船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做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叫共同海损。,海上费用是指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保的费用。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除了能使货物本身受到损毁导致经济损失外,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这种费用,保险人也给予赔

15、偿,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2)海上费用,施救费用,是指当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者它的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员等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而采取抢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称为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是指当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动,而向其支付的费用。,外来风险一般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短量、雨淋、玷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例如战争、罢

16、工。,3. 外来风险,(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1.基本险别,偷窃、提货不着险 淡水雨淋险 短量险 混杂、玷污险 渗漏险 碰撞、破碎险 串味险 受热、受潮险 钩损险 包装破裂险 锈损险,2.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包括:,特别附加险包括战争险、战争险的附加费用和罢工险等。,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一)陆运险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中,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压歪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对陆运险的承保范围大致相当于海运货物保险中的“水渍险”。,(二)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或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偷窃、渗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责任。,三、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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