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6章刑法学课件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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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五章,刑罚体系和种类,第十五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内容提要:本章详细阐述我国刑罚中的主刑和附加刑。 重点:五种主刑 三种附加刑,一、刑罚体系的概念 刑罚的体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并按照一定次序排列的各种刑罚方法的总和。 二、我国刑罚的体系,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驱逐出境,(三)期限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2、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管制期满,由执行机关宣布解除管制; (四)限制自由的内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

2、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三、拘役 (一)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拘役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适用的对象不同 3、适用的机关不同 4、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三)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 3、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4、享受一定的待遇 (四)期限 1、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2、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 3、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四、有期徒刑 (一)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

3、自由,强制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 1、执行的场所不同 2、执行的机关不同 3、执行的期限不同 4、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是否构成累犯 (三)期限 1、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2、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3、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五、无期徒刑 (一)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二)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5、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六、死刑 (一)死刑剥夺犯罪

4、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从适用死刑的条件上进行限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从适用死刑的对象上进行限制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A、不适用死刑也不能适用死缓 B、流产后的妇女也不适用死刑,3、从死刑的适用程序上进行限制 A、管辖上死刑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B、核准程序上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变通死刑核准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有争议 D、刑事诉讼法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核准 4、从死刑执行制度上进行限制死缓 (1

5、)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三)死缓适用的三种结果 1、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A、防卫过当(间接故意)也执行死刑? B、是否等到死缓二年期满后执行死刑?,第三节 附 加 刑,一、附加刑 (一)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二)特点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三)内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6、没收财产。 二、罚金 (一)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不同于行政罚款。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1、选处罚金 2、单处罚金 3、并处罚金 4、并处或单处罚金,(三)罚金数额的立法规定 1、比例制 2、倍数制 3、比例兼倍数制 4、特定数额制 5、抽象罚金制 (四)罚金数额的司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五)罚金的缴纳 1、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强制缴纳查封、拍卖、冻结、扣留等措施 3、随时缴纳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 4、减少或者免除缴纳遭受不能抗拒的灾祸,二、剥夺政治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

7、法。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适用方式 1、应当附加适用 (1)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对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可以附加适用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独立适用一旦选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就不能再适用主刑。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8、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五)期限的起算与执行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期限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3、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其刑期从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4、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六)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四、没收财产 (一)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二)适用方式 1、与罚

9、金选择并处 2、并处 3、可以并处 (三)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四)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常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五)没收财产的执行人民法院执行 五、驱逐出境 1、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 2、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四节 非刑罚处理方法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罚以外的处理方法。 (二)非刑罚处理方法,有的与刑事处罚同时适用,如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有的是独立适用,如训诫; 二、非刑罚处

10、理方法的种类 (一)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损失 (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 (三)由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条件 1、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必须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2、适用的对象是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1、下列哪种情形是没收财产刑()。、甲某贩卖毒品1000克被当场查获,对其1000克毒品予以没收、甲某是用自己的渔船组织偷越国(边)境,被法院予以没收、甲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利益400万元,法院予以没收、甲某犯贪污罪,法院没收属于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2、某甲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有期徒刑从1989年7月1

11、日起执行,对甲实际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3、吴某被判处死刑缓期年执行,于年月日考验期满,其所在服刑的监狱于当日上报了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月日,吴某因同监舍的郑某无故辱骂他而将郑某打聋了一只耳朵。对吴某应当如何处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以无期徒刑和伤害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4、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是()、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5、陈某在抢劫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年,并处罚金万元,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万元经查,

12、陈某个人财产只有万元,对本判决的财产部分应当如何执行?()、罚金和赔偿经济损失以陈某现有财产按同等比例同时执行、先执行罚金万元,剩余万元赔偿给被害人、先执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剩余的万元作为罚金执行、先执行罚金万元,经济损失不足部分,待陈某刑满后继续履行赔偿义务,6、裴某尚在管制执行期间,裴某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反管制规定的行为?()、与他人合作写了一本股市参与技巧,使用化名出版、悄悄回云南老家为父亲办理丧事、家中经常去人,来去匆匆非常可疑,且从未报告、每天买一叠报纸回家,不知在干什么 7、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日折抵刑期日的刑种是()。、剥夺政治权利、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第十六章,刑 罚 裁 量

13、,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 内容提要:主要阐述在量刑过程中的应适用的原则和法定情节。 重点:量刑情节,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一、刑罚裁量的概念 刑罚裁量,也就是量刑,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与法律有关规定,权衡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之轻重,依法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司法审判活动。 二、刑罚裁量原则 (一)量刑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依据 1.查清犯罪的基本事实。 2.正确认定犯罪性质。 3.全面掌握犯罪情节。 4.准确评价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 1.对犯罪人判处什么刑种,应以刑法规定为

14、准。 2.对犯罪人判处什么刑度,应以刑法规定为准。 3.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决定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应严格以刑法规定为准。,第二节 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据以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 二、量刑情节的分类 (一)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 (二)从宽量刑情节与从严量刑情节 (三)命令性量刑情节与授权性量刑情节 (四)单功能量刑情节与多功能量刑情节 1. 法定量刑情节 (1)硬性量刑的情节 “应当” (2)弹性量刑的情节 “可以”,2. 酌定情节 (1)犯罪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 (2)犯罪的时间、地点。 (3)犯罪手段。 (4)犯罪对象。 (5)犯罪动机。 (6)行为人犯罪前的一贯表现。 (7)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 (8)特殊情况。 (二)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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