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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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二一一年五月,新政策解读,社会保险制度概况,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绝大多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 预筹积累制:新加坡、智利等少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 基金的保值增值,新积累的基金存在贬值风险,有利于,不利于,有利于,不利于,园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1994-1997年,与苏州市相同的社保制度 1997年4月-2003年,园区公积金制度(区内)和 社会保险制度(区外)双轨制 2004年1月至今,单一的公积金制度,分设A、B、C三类,1、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沿革,综合性 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养老,

2、医 疗,生 育,失 业,工 伤,住房保障,单位,会员,97.498.12,25%,25%,单位,会员,99.101.6,20%,20%,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单位,会员,01.703.12,22%,22%,金融风波过后,单位,会员,04.1至今,22.2%,22%,单位,会员,18.2%,18%,缴费 比例,年份,单位,会员,14.2%,14%,A计划,B计划,C计划,相当于原来公积金制度,相当于区外社保制度,临时性保障计划,2、园区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约90%,统筹帐户入帐比例,个人帐户入帐比例,以个人账户为主,预筹积累,纵向平衡,* 年轻时购房为主,* 年老时养老为主,* 自己负担自己,*

3、适合在园区长期工作的会员,园区公积金帐户入帐比例与苏州市区对比,苏州市区社保:,单位缴费 34%,个人缴费 11%,总缴费比例,45,个人帐户入帐,11,34,统筹帐户入帐,园区公积金:,单位缴费 22.2%,个人缴费 22%,总缴费比例,44.2,个人帐户入帐,40,统筹帐户入帐,4.2,+,住房公积金,16-24%,包含养老、医疗和住房,社会保险金,强制储蓄性质,园区公积金帐户设置与苏州市区对比,基本养老,医 疗,住 房,基本养老,医 疗,普 通 (含养老和住房),社会统筹,工 伤,大病(生育),+,养 老,工 伤,生 育,医 疗,失 业,园区公积金各计划缴费比例与市区比较表,现行园区公积

4、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转移问题,二是购房问题,由于园区公积金“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特点,长期以来与区外社保制度对接不畅,特别是2009年底国家社保转移新政策的出台,更加剧了会员的不满情绪。,目前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购房只能购买园区内房源,并且不能享受优惠利率,广大会员对此反响一直十分强烈。,三是产权问题,现行公积金制度的账户设置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办理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时侵犯了个人产权,会员一直反响强烈。,主要内容:,前言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 第三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 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

5、金)制度新政解读,前 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除外)从2011年7月1日起都将在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框架下实施与之相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苏州工业园区也不能例外。,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1、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2、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3、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

6、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4、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全国统一转移。参保人员在未达退休年龄之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背景资料,主要方面,园区规定,国家规定,1、缴费入账 规定,单位缴费入统筹账户 个人缴费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以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部分较少,五险分开设置,五险混合设置(含住房),全国实行统一转移 不得提取,可提可转,2、保险账户 设置,3、养老关系 处理,结论: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迫在眉睫,第三部分: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

7、)制度新政解读,(1)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改革试验的探索期;,(2)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成功为园区提供经验借鉴。,维护园区和谐稳定,提供智力支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2、客观评价园区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1、正确看待园区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经验的产物公积金制度。,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背景,(1)合理安排保障基金,满足不同就业年 龄段职工重点要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2)账户设置、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特 色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独特优势,(3)企业缴费比例较低,有利于招商 引资,提升园区投资的软环境,返 回,1、调整思路,确保园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资政三方共赢。,员工得实惠,政府尽责任,企业可

8、承受,返 回,法律层面,2、调整依据,江苏省 政府,苏州市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政府层面,函复: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常务会议通过,市长令即将颁布,返 回,3、调整方向,原有公积金制度,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调整,过渡,住房公积金制度,增设,返 回,4、调整原则,老人老账,老人新账,新人新账,老办法,新办法,过渡办法,返 回,5、调整内容,(1)调整参保类型,(2)调整账户设置,(3)调整入账方式,(4)调整缴费比例,(5)调整养老关系处理方式,(6)调整购房范围,返 回,6、调整时间,苏州

9、工业园区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返 回,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1)新老账户管理模式,(2)参保类型,(3)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4)保障待遇,(5)转移和提取,返 回,2. 配套细则解读,返 回,老人老账老办法,老人新账过渡办法,(1)新老账户管理模式,新人新账新办法,原公积金会员的老账户按老办法处理,对于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人员仍允许“可提可转”。,原公积金会员新缴纳的账户按过渡办法处理,个人的购房摊还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新参保员工的新账户完全按照新办法处理,实行“社会保险住房

10、公积金制度”的国家统一的制度模式。,返 回,取消了原公积金A、B、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2)参保类型,公积金A类计划,公积金B类计划,公积金C类计划,参加,可选择,参加,原公积金 A类会员,原公积金 B、C类会员,新参保人员,甲类综合 保障计划 (过渡办法),乙类综合 保障计划 (新办法),住房公积金 制度,调整前 保障计划类型,调整后 保障计划类型,参保对象,返 回,(3)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返 回,(4)保障待遇,甲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

11、金额增加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增至16%; 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类会员增 加医疗个人账户)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返 回,(5)转移和提取,社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存

12、量提取,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办理,老 账 户,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转可提(提取比例不变, 社保缴费年限清零),社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存量提取,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新 账 户,养老个人账户只能办理转移,不得提前支取;医疗个人账户和住房账户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或一次性提取。,返 回,配套细则一:苏州工业园区原公积金基金管理规定,新政前的原公积金个人专户基金管理方式保持不变; 与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原公积金个人账户存量,(提取比例不变;提取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原公积金 个人账户 存储余额,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提可转,仍按新政实施前的原办法计

13、息,返 回,配套细则二: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员工工资收入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工资收入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缴费基数上限,在园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基础上设定。,缴费基数下限,参照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设定。,征缴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 必须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例,返 回,配套细则三: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园区内转移,新政前的

14、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予以保留; 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按账户类别分别结转累计。,从园区外转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及缴费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转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向园区外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及缴费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返 回,配套细则四: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1、享受养老待遇需同时符合以

15、下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如不足 十五年,园区户籍: 可后延缴费至满十五年,非园区户籍:,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后延缴费; 也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养 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名词解释,基本 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及省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园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参照省、市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同步执行。,2、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和调整,构成,返 回,(1) 养老 待遇 计发:,(2)养老 待遇 调整:,(新老办法统一

16、,今后将按以下办法执行。),配套细则五: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参保员工自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设立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门诊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以及大病补充保险等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返 回,配套细则六: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参保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返 回,配套细则七: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非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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