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管理}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分析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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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LC)之风险防范,付款交单(DP)之风险防范,承兑交单(DA)之风险防范,赊销(OA)之风险防范,目 录,LC风险及控制LC实务流程,开证行,通知行,案例1:“荒唐”的开证行,2012年5月,浙江A公司向孟加拉买方公司出运5票灯芯绒面料,合同金额30余万美元,支付方式为L/C 60天; 在安排货物出运后,A公司立即通过中国银行向开证行J交单。然而三周过后,中行仍然没有得到来自开证行的任何反馈,A公司查询DHL递送记录发现,全套单证早已送达开证行; 1个月后,开证行发来电文,称A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拒绝承兑。后经中国信保核实,货物到港后买家与银行串通,已凭正本单据提货。,思考,是什么

2、导致了A公司的损失? 开证行的擅自放单行为!,案件延伸:还有哪些是高危地区?,南亚、中东、拉美、非洲等地区开证银行信用差,占LC结算方式的已决赔案70%-80%。 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部分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屡次在进行以信用证方式贸易结算时,一味地袒护其进口商利益,而不遵守国际结算惯例履行其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 中东国家部分银行经常不遵守国际贸易惯例违规操作,即使受益人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也常因进口商不付款赎单而拒付,个别银行甚至在法院判决付款情形下仍然拒付。,案件启示:注意开证行的资信,风险点:开证行资信差 控制方式:选择资信较好的开证行 关注点: 1.国际信用评级; 2.全球资信排名; 3.国

3、内资信排名; 4.制裁名单; 5.地区风险状况。 例外:个别低信用和高风险国家/地区,部分银行国内排名第一,但在世界排数千名之后,仍属于资信不良的银行。 建议:可选择在进口国设立的信誉较好的外资银行分支,案例2:软条款陷阱到底有多深,2012年6月6日,A公司同巴西买家B公司签订了空调出口的销售合同。6月20日,B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向韩国C银行申请开立了即期信用证。信用证中注明:“受益人应于发货前一周通知开证申请人装船计划,开证申请人将通过开证行确认该计划并通知船只名称,且以上两份电文原件均为信用证要求提供的单据。” A公司对信用证条款无异议,货物出运后,A公司凭信用证向银行议付,银行以开证申请

4、人提出无船只名称,撤销了信用证为由,拒绝议付。,思考,A公司的业务过程中存在什么漏洞? A公司忽视了软条款,轻易接受了LC条款,案件启示:警惕信用证软条款,风险点:软条款陷阱(核心:卖方受制于买方) 常见的软条款: 1.生效条款为信用证生效上锁,钥匙掌握在开证行手中; 2.付款条款破坏单证相符下银行无条件付款的基本原则; 3.单据条款在信用证中加列申请人控制出单的单据,使受益人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做到单证相符; 4.运输条款在信用证中加列申请人控制装船的条件,使受益人无法自主发送货物。,案件启示:软条款的防范,控制方式:谨慎审证、及时改证 关注点: 1.信用证条款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2.信用证

5、条款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之处; 3.信用证的条款是否适当、能否实现; 4.如有不妥,及时沟通,争取开证行改证; 审单原则:信用证单据的出具应该完全由受益人控制,而不应由信用证申请人控制。,案例3: “旧船票”能否登上 LC“客船”,出口商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如果承运船的船龄超过15年,出口商需要承担相应的保险费。日方开来信用证中规定“船龄超过15年的保险费由受益人承担”。受益人以船龄16年的船出货,交单后,开证行拒付,理由为未收到受益人已支付超过规定船龄保险费的证明,而存在不符点。 受益人反复向开证行抗辩:信用证中并未要求受益人提交证明满足该项保险承担要求的单据,因此该条款可以不被理会,

6、不存在不符点。,思考,此案出口商的主张能否成立? 不可以,因为信用证约定了运费承担条款。,案件启示:不符点的产生及防范,风险点:滥用单证不符银行的“尚方宝剑” 单证相符的原理: 1.信用证单据交易,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合同; 2.银行向信用证收益人付款的唯一条件是单单相符 单证相符; 3.单证不符情况下,银行就可以有权拒付。 控制方式: 1.及时开证申请人沟通,要求接受不符点(本质:银行信用转化为买家信用); 2.据理力争,反驳开证行滥用单证不符,无理取闹的行为,常见不符点有时并非无中生有,信用证过有效期 迟期装运 过交单期 超过信用证金额 短装、溢装等 发票货物的描述、数量和金额与信用证

7、规定不符 运输提单收货人、装运港和卸货港等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不符、提单未注明承运人名称及签发人身份表述 保险单据类型、险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保额不足,L/C类别 交单方式 运输方式 支付方式变更为,L/C,全套单据寄银行,海运,L/C,背对背L/C,全套单据寄银行,海运,L/C,L/C,1/3提单自寄、货代提单,海运,OA,L/C,全套寄银行的担保结汇(有不符点,有买家书面承诺),海运,D/P或DA,L/C,全套单据寄银行,空运,OA,可转让L/C,全套单据寄转让银行,海运,极高风险,延伸阅读:LC的可能性演变,延伸阅读:背对背信用证,供货商 中间商 实际使用商,开出不可转让信用证 A,以A为保

8、证,开出信用证B,背对背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 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 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开立背对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一经开立,该行就要承担开证行责任。,延伸阅读:可转让信用证,供货商 中间商 实际采购商 (第二受益人) (第一受益人),开出Transferable信用证 A,以A基础,从A中分开出信用证小A,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的授权银行(转让行),向第二受益人开出新证,新证由原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 第二受益人(Transferee)承担交货的职责,向转让行提交

9、单据,但是其受让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能否获得偿付取决于开证行和第一受益人 谨慎选择可转让信用证,信信用用证手续费用,信用证支付方式风险防范-小结,交易前做好开证行和买家信用风险评估工作; 收到买家信用证申请书或信用证复印件后,及时做好信用证审查工作,如有不妥寻求解决方案; 掌握交单前的货权,尽量避免选择FOB贸易术语; 依约履行义务,避免履行瑕疵,以免买家吹毛求疵; 货物出运后,密切关注买家和开证行的风险变化; 信保产品的多种配套,信用证投保安排,风险转嫁方案:LC投保,投保LC风险: 1、开证行破产、停业、被接管;拖欠;拒绝承兑 2、开证行因为政治风险(战争、暴乱、外汇管制、延期付款令等)导致

10、无法承担付款义务 投保LC+OA风险-如果出现不符点,在买家收货的情况下,如投保LC+OA风险,信保同时承担开证行风险和买家商业风险,信用证(LC)之风险防范,付款交单(DP)之风险防范,承兑交单(DA)之风险防范,赊销(OA)之风险防范,目录,DP风险及控制何为DP,出口商,托收行,进口商,代收行,进出口合同,托收委托书 转交单证,支付货款,转移货款,委托收款 传递单据,支付货款,交付单据,交付货物,理想下的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字面含义:单据对抗付款,也就是说一手付款、一手交单(货权单据),钱货两讫。因此理论上,出口商不但有物权的保障,而且有票据法的保护

11、,相对而言比较安全。 众多企业认为DP项下通过国外代收行付款交单或自控提单方式结算,买家不付款,企业或代收行就不交单,特别是存在一定比例预付款的情况下,自己控制货权,掌握主动,看上去应该没有什么风险。,实践中的DP,代收行擅自放单 承运人无单放货 进口商无理拒收 单据选择之失误,案例1:代收行擅自放单,1、广州某出口企业A公司向希腊买方出口一批货物,销售合同中约定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赎单。随后买方通知A公司代收行信息并提出寄单时注明具体收件人,以方便单据交接。2011年3月初A公司出运货物后通过银行进行交单,并按照买方指示在寄单时注明具体收件人。 2、3月中旬,买方邮件通知A公司由于只有2/3正

12、本提单,银行不予安排办理付款赎单手续,并要求A公司寄出第三份提单。 3、4月初货物到港后,买方提走货物,但A公司并未收到相应货款。 4、4月下旬,代收行以买方非其客户为由将单据退回交单行,但退回单据中已无正本提单。经交单行问询,代收行表示退回的是全套单据,且寄单时所注明的收件人并非其雇员。 5、被保险人以OA30天的付款方式向中国信保申请限额并投保。,思考,DP中,代收行的身份和责任是什么? 此案中,A可以向代收行追索吗?,【案件分析及建议】 1、本案中买方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拿到提单提货的情况可能有两种: 一是具体收件人并非银行职员,其将提单取走后交给买方; 二是托收行操作不规范,未收到款项即

13、放单。 2、托收方式下的风险分析: (1)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但银行只是作为卖方的受托人行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买方不付款与银行无关。卖方向买方收取货款靠的仍是买方的商业信用。 (2) 代收行信用、操作问题带来的风险:擅自放单,【案件分析及建议】 3、出口企业在贸易中可留意买方提出的与正常贸易操作不符的要求,警惕买方风险。 如本案中买方提出A公司需在寄单时注明具体收件人,以方便单据交接;买方邮件通知由于只有2/3正本提单,银行不予安排付款,需要求A公司寄出第三份提单等。 4

14、、托收方式下,出口企业如因第三方的原因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即丧失对货权的控制,可通过申请OA限额并按OA方式投保来转嫁此类风险。,案例启示:选择代收行也需谨慎,代收行擅自放单原因: 1.代收行无国际结算经验; 2.买方指定代收行并与之勾结; 3.买方向代收行担保提货; 4.一些国家银行习惯上将DP当作承兑交单处理。 控制方式: 1. 选择选择信誉良好、熟悉国际惯例的代收行; 2.明确托收指示; 3.了解进口国法律对DP性质的认定。 4.提示代收行必凭正本提单,否则保留对代收行的诉讼权利;,案例2:承运人无单放货,2011年11月,出口企业A与海外客户B签订合同,D/P即期,FOB深圳,25万美

15、元; 2012年2月28日:A出运,按照B指示货发最终买家C; 2012月3月12日:A通过中行寄单至买家B指定银行; 2012年3月15日:货物已到,提单未到; 2012年3月17日:B指示承运人放货给C; 2012年3月28日:C收货,由于经营不善,无力付款。,思考,承运人、B和C,谁要对A的损失承担责任? 谁的责任最大?A的漏洞在哪里?,案例启示:如何应对承运人风险?,承运人无单放货的原因: 1.运输过程快而提单流转慢造成提单延迟; 2.出口商未能及时交单; 3.FOB贸易术语下涉嫌欺诈的无单放货。 控制方法: 1.可以自主选择情况下,选择信誉较好的承运人; 2.避免选择F组贸易术语,可

16、考虑C组贸易术语; 3.出运后及时交单。,延伸阅读:INCOTERMS术语的分类,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 E组:启运术语EXW F组:主运费未付术语FCA、FAS、FOB C组:主运费已付术语CFR、CIF、CPT、CIP D组:到达术语DAF、DES、DEQ、DDU、DDP,延伸阅读:F组贸易术语,交货:FCA:指定地点交承运人/买方指定的人 FAS: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 (将货物置于码头或驳船上) FOB: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延伸阅读:C组贸易术语,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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