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厦大财政系国家税收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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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消费税,消费税,内容提要,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征税对象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厦门大学财政系,2,消费税概述,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销售额或消费支出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我国开征的消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消费税就其具体内涵,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征税地点、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征收环节等,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3,消费税,消费税概述,消费税的特点 消费税是对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消费税的税率具有较大差异性 消费税采用价内税模式,厦门大学财政系,4,消费税,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也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厦门大学财政系,5,例题,1.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金银首饰生产单位把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

3、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批发零售单位 答案:,消费税,ABC,厦门大学财政系,6,消费税,消费税征税对象,消费税征税对象范围 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和做法,我国消费税的调节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消费品;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我国消费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大类,厦门大学财政系,7,例题,下列项目中,属于消费税“化妆品”税目征收范围的是( )

4、A演员用的油彩 B 演员用的卸妆油 C演员化妆用的头发漂白剂 D演员化妆用的眉笔 答案:,消费税,D,厦门大学财政系,8,现行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11档,最低1,最高45 定额税率:8档,每征税单位最低0.1元,最高250元 (一)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及税率规定 卷烟: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250条)150元 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含)以上税率为 45% ,50元以下,税率为30% 粮食白酒 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 20% 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 比例税率 为20%。 (二)采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及税率规定 (三)定

5、额税率8档:适用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等,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9,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10,消费税,11,消费税,12,消费税,消费税税率的特殊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

6、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厦门大学财政系,13,例子,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残次品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低一档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按酒精适用税率征税 C.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D.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答案:A、B,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14,消费税计税依据,生产销售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 包装物: 随同产品出售,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和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 随同产品出售但是不

7、作价,而是收取押金的,不并入销售额;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并入销售额。 既作价又另外收取押金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 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15,消费税计税依据,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转移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必须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8、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注意价格适用方法的逻辑顺序。,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16,消费税计税依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

9、,17,消费税计税依据,进口产品的计税依据: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其中,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18,消费税计税依据,销售带包装产品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

10、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注意和增值税的异同,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19,消费税计税依据,纳税人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自销产品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

11、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0,消费税计税依据,生产销售卷烟的计税依据: 从量定额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实际销售数量,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非标准条包装卷烟应当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卷烟的数量,依其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确定其折算成标准条包装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并确定适用的比例税率,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1,消费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

12、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在确定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时,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收征收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2,已纳消费税的扣除,购进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

13、税时,可以根据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原料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具体见书本。,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3,出口退(免)税,退还消费税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不同于增值税的退税率)。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楚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出口免税并退税:外贸企业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生产性企业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商业企业 注意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区别。,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4,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或应纳税额应税

14、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5,消费税没有税收优惠,为什么? 税收优惠是税收政策统一性与灵活性的体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它本身就是税收政策的灵活应用。 如果消费税也有税收优惠,那还不如不征消费税。,税收优惠,厦门大学财政系,消费税,26,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5、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7,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提货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8,消费税纳税环节,一般规定,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 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环节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交付消费品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

16、口环节 特殊规定: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自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自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29,消费税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在纳税人核算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向报关地海关缴纳消费税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消费税,厦门大学财政系,30,消费税纳税期限,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代收代缴义务人交纳消费税的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应税款数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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