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C类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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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类人员继续教育模拟题参考(总434题)(单选题:76 判断题:86 多选题: 41 单、判题:16 多、判题:2 共221题)第一部分 法律及规章第一篇 法律1. P3(二十条)单、判题;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 P3(二十一条)判断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P4(二十四条)单选题;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

2、、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 P4 (二十八条)单选题;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 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5. P4(三十一条)单选题; 国家对严重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6. P6 四十二条(一)判断题; 需要临时占地、停水、停电等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7. P6(四十五条)判断题;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 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3、管理。第二篇 行政法规8. P8(二十三条)判断题;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 P9(二十九条)判断题;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10. P9(三十二条)单选题;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 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11. P10(三十七条)多选题;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12. P11(六十三条)单、判题;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 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

4、%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 P15 三条(二)单、判题;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 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 P15(第九条)判断题;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15. P18(三十六条)多选题;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的;或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或在事故调查中

5、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或事 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 P21(二十七条)单选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17. P24 十五条(一)单选题;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18. P24 十五条(二)判断题;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19. P24 十六条(三)单选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

6、; 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三篇 地方性法规20. P28 (十二条)单、判题; 本市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评价、 检测、检验、培训等活动。21. P31(三十八条)多选题; 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1、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保险等事项;2、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 应急措施;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后撤离作业场所;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提出赔偿要求;5、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安全生产技能。22. P33

7、(六十五条)单选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安 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罚款五千元 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3. P39(第二条)多选题;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 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4. P39(第三条)单、判题;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25. P39(第六条)单、判题;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取得相应的 岗位证书。

8、26. P39(第九条)单选题;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 作的协调管理。27. P41(三十一条)判断题; 第三行尾的关键词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若其他词则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 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8. P42(三十四条)判断题;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 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露天作业。

9、29. P42(三十九条)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30. P44(五十七条)单选题;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报送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 理、检测等合同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备案合同总量的十分之一。31. P44 六十四条(二)单选题;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32. P47(二十三条)判断题;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33. P47 二十六条(第二段)单、判题; 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

10、源。34. P47(二十九条)判断题; 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5. P48(四十三条)多选题; 有四点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维 修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作业人 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36. P49(六十二条)单选题; 火灾扑灭后,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第四篇 部门规章37. P53(第七条)多选题; 有五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

11、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的;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38. P53(第十条)判断题;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39. P54(十三条)判断题; 第三行的关键词现场监督、定期检查()若其他词则()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 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 查。40. P54(十六条)判断题

12、;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 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 验收。41. P55(二十条)判断题;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 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2. P55(二十一条)多选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职责:1.向安装单位提供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2.审核建 筑起重机械的有关文件;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有关资质和证书;4.审核安装单位的 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5.审核使用

13、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6.指定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现场监督检查;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时,制定防碰撞安全措施。43. P58(十六条)多、判题;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 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并 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第五篇 地方性规章44. P61 八条(二)单、判题; 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45. P61 八条(五)单、判题; 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

14、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46. P61(十二条)第三段 单选题; 从事房屋建设、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世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 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7. P62(十五条)多选题;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防尘要求:1、除雨天或者最低 温度在摄氏4度以下,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 日冲洗一次;2、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他道路鼓励 采取机械化洒水清扫;3、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48. P64(第二条)多选题;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房屋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 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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