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管理}第六章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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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人身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保险学风险与保险,几个重要概念 1、狭义的财产保险(以财产物为标的) 2、广义的财产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 4、健康保险 5、生存保险 6、死亡保险 7、生死两全保险 说明: 人身保险=3+4+5+6+7 非寿险=1+2+3+4 寿险=5+6+7 广义的财产保险=1+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第三领域的保险=3+4,保险学风险与保险,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保险标的:人的生命和身体 保险事件: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 特征 生命:对应的是人的死亡和生存两种状态; 身体:器官、

2、肢体、功能;医学治疗、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双方约定的 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属于约定给付 4、人身保险大多是具有储蓄功能的长期性合同,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 按保障的范围不同划分 人寿保险 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和死亡为保险事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的后果进行给付的保险 健康保险 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因遭受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因疾病导致收入损失给予补偿的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按投保方式不同划分

3、 个人人身保险:是以个人作为投保人 团体人身保险:是以一张保险单承保一个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 (三)按保险期限不同划分 短期保险 一年期保险 长期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四)按能否分红不同划分 分红保险 不分红保险 (五)按风险程度不同划分 标准体保险 弱体保险 (六)按保险功能不同划分 保障型保险 储蓄型保险 投资型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第二节 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的含义及特点 (一)人寿保险的含义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二)人寿保险的特点 1、生命风险具有相对稳定性。 2、实行均衡保费制。 3、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 4、保单具有储蓄性

4、。,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传统人寿保险 (一)死亡保险 定义: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件的人寿保险 分类 定期死亡保险:在一定期限内 特点 1、纯保障性,无储蓄性 2、保障他人利益 3、保险费率低廉。 适合投保的客户 1、在短期内急需保障的人 2、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的家庭主户。,保险学风险与保险,条款特例 险种名称: 新华定期寿险(A) 险种特点:1.费率低廉,强化保障功能,兼具身故与高残责任2.涵盖疾病与意外双重责任3.定期保障,有效回避利率变动风险4.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满足全面保障需求5.缴费灵活多样 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1周岁-65周岁;2.保险期限:可

5、任选10年、15年、20年、30年3.缴费方式:趸缴、年缴; 4.缴费期限:5年及10年、15年、20年、30年(同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2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举例:罗某30岁,结婚时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A款,选择20年的保险期限,缴费期20年。每年交保

6、费1250元,平均每月交104元。保费支出:20年累计交保费25000元;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给付51250元。,保险学风险与保险,终生死亡保险: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 特点 1、给付的必然性 2、利他性 3、费率较高 分类 1、普通终身寿险 2、限期缴清保费的终身寿险 3、趸缴保费的终身寿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生存保险 定义: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 分类 1、单纯生存保险 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期满生存者领取的保险金=本人缴纳的保费+保险期限内死亡者缴纳的保费 2、年金保险 年金:每间隔一定时期支付相同数量的金额 年金保险:指保险人承诺在

7、一个约定时期对被保险人作 一系列的等额支付的保险 年金保险的功能:为被保险人的长寿提供终生收入保障,保险学风险与保险,分类 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单人年金保险、联合年金保险 按保险费缴付方式:趸缴保费年金保险、分期缴费年金保险 按约定的给付期限:定期年金保险、终生年金保险 按年金开始给付的日期:即期年金保险、延期年金保险 按有无偿还特征:纯粹终生年金、偿还式年金 按年金给付金额是否变动:定额年金、变额年金,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两全保险 概念 两全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的保险。 特点 1、两全保险是承保责任最全面的一个险种 2、两全保险每张

8、保单的保险金给付是必然的 3、两全保险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特种人寿保险 (一)家庭收入保险 (二)家庭抚养保险 (三)家庭保险 (四)多倍赔偿保险 (五)最后生存者保险 (六)简易人寿保险 (七)信用人寿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四、创新人寿保险 (一)万能人寿保险 1、概念 缴费灵活、保险金额可调整;美国,1979 原理: 收入帐户:新缴保费、基本利息、投资收益 支出帐户:死亡保障保费、管理费用 余额:现金价值 2、特点 缴费方式灵活 保险金额可变 投资收益大部分归投保人,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分红保险 1、概念 保险公司每年将其可分配盈余,按一定方式分配给客户;18世

9、纪的英国 2、红利来源 死差益(损):实际死亡率 预定死亡率 利差益(损):实际收益率 预定利率 费差益(损):实际营业费率 预定营业费率,保险学风险与保险,3、分配方法 比例法 三元素法 经验保费法 4、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红利 累计生息 抵交保险费 缴清增额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投资连接保险 1、概念 保险保障+投资 70年代的欧洲和加拿大 2、经营方式 保障帐户 投资帐户 3、特点 双重功能 运作透明 保障水平不定 风险和收益并存,保险学风险与保险,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意外险的含义及特点 含义: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

10、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 (1)非预见性:一般有三种形态: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发生的结果为偶然的;原因与结果均为偶然的。 (2)外来性:“外来的”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 (3)突然性:“突然的”是指意外伤害的直接原因是突然出现的,而不是早已存在的。强调的是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不是长年累月形成的。,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伤害 (1)致害物:自被保险人身体之外的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的物质或物体 (2)致害对象:是致害的客体,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才能构成伤害 (3)致害事实:是指被保险人身体与致害物以一

11、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的事实,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特点 期限短 费率根据职业来决定 承保条件宽,免验体 责任期的规定(90天或180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分类 1、按照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2、按照承保危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3、按照投保方式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一张总保单、承保一个团体中全部或者部分成员 相对于人寿、健康险,意外险最有条件采用团体方式投保。,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一)不可保意外伤害(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

12、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二)责任的构成 1、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 2、责任期限内死亡或者残疾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者残疾的近因 (三)保险金的给付标准 1、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2、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多处受伤的处理,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关于死亡和残废 (一)死亡: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1、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生理死亡(已被证实的死亡);宣告死亡(按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2、民法通则23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

13、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二)残废包括两种: 1、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 2、人体器官正常机 能的永久丧失。,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意外伤害与死亡、残废的关系 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即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承担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近因即意外伤害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诱因,即意外伤害使被保险人原有的疾病发作,加重后果,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保险人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什么后果给付保险金。,保险学风险与保险,

14、第四节 健康保险,一、健康保险的含义和特点 (一)健康保险的含义 保险标的:人的身体 保险事件:意外伤害、疾病、生育 承保项目:医疗费用、收入损失 三个要件: 1、必须是由人体内部原因引起,而不是外来原因造成 2、非先天的原因造成的 3、非长期存在的原因造成的,即偶然的原因所 致的疾病。,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健康保险的特点 1、大多为补偿性保险 2、费率的确定较为复杂 3、保险期限较短 4、健康保险的风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预测性 (三)除外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 3、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健康保险的特定条款

15、1、观察期条款 健康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该规定是对已经患病或在等待期中出现的疾病或发生的费用不予负责,以防止可能出现的逆选择。 2、免赔额条款 在健康保险中,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额的规定。 一是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以承受 二是省去保险人因此而投入的大量工作 三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保险学风险与保险,3、给付比例条款 对超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方法。 比例给付有固定比例给付和按累进比例给付两种方式。累进比例法即随着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的增大,保险

16、人承担的比例累进递增,被保险人自负的比例累进递减。 4、给付限额条款 为加强对健康保险的管理,保障保险人和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一般对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给付均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以大病为承保对象的健康保险,可以没有赔偿限额的规定。,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三、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 (一)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 2、住院费用保险 3、外科手术保险 4、综合医疗保险 5、特种疾病保险,保险学风险与保险,(二)收入补偿保险 残疾后,不能正常工作失去原来的工作收入的补偿保险 残疾给付金=完全残疾给付金(残疾前收入残疾后收入)/残疾前收入 收入补偿方式 1、按月或者按周给付 2、按照给付期限给付 3、按推迟期给付,保险学风险与保险,四、健康保险的费率和准备金 1、健康保险费率的决定因素 疾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持续时间、利息 率、费用率、失效率、死亡率等。 其他因素:医院管理、医疗方法 2、责任准备金 短期健康险采取非寿险方式计提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采取寿险方式计提责任准备金,保险学风险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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